91

則留言

5

快樂出航(aloha666)

2009/09/13 11:15:21

發文

#1375133 IP 92.1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ove10403ian (拖把大盤商) 所寫
回應 hys0124 (雲深不知處) 所寫
唉....閒事真的要少管.....😞


+1

如果要好人做到底的話~就是不要靠近! 遠遠的打電話報警就好

母后教的🙂


深表同意 😌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快樂出航(aloha666)

2009/09/13 11:19:16

發文

#1375141 IP 92.1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那位倒楣的人
事後如確認被誣陷
請好好懲罰一下那個女的 反控她誣告罪
請求精神賠償50萬😞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they

小灰鴨(hijidealuna)

2009/09/13 11:20:15

發文

#1375145 IP 83.7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ooxies (xxx) 所寫
【聯合報╱記者潘欣中/龜山報導】 2009.09.12 03:55 am
...(恕刪)...
他說,6月16日上午7時半,他騎機車上班,在龜山鄉自強東路麥當勞店前停車準備左轉,突然有輛機車擦撞別人的機車跌倒,滑行5、6公尺,他見女騎士倒地不起、痛苦呻吟,無人伸出援手,他把機車停放路邊趨前查看,並打電話報警,看著女騎士送上救護車才離去,也把電話留給警方。
...(恕刪)...

看起來是那女的去撞人,造成自摔,這樣還敢誣賴別人撞她喔?臉皮真是厚到極點...(跟年初撞我的有得比,到了警局做筆錄也是堅稱她的方向是綠燈,所以她沒闖紅燈~)
由於龍將權力賦予野獸,因此龍受到眾人的崇拜。野獸也受到眾人的崇拜。 人們如是說:「有誰能像野獸一般?有誰能挺身與野獸為敵?」

殘障貓(pinea)

2009/09/13 11:24:06

發文

#1375154 IP 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0913707320 (口乞女乃豆頁) 所寫
回應 dansonplay (專打娘砲車) 所寫
回應 0913707320 (口乞女乃豆頁) 所寫
回應 kiss2013.tw (蟹老闆) 所寫
回應 lucky70 (不懂車) 所寫
好像又看過一則故事,

就是曾經被冤枉的主角,以後教小孩,遇到這種事情,絕對不要"多管閒事",
然後,有天,他自己被撞,在路邊,就沒人理他....😌

在台灣,遇到這種事情,還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之前新聞,被撞的人,躺在路中間,因為,沒人敢去扶持,只有報案,以及放一個水桶障礙物在路中間,
結果,沒有及時移位,就被車輾死了..😞

那則故事應該是劉墉寫的🙂

劉墉是誰😇


你不知道劉墉😲😲😲


我只知道劉備跟劉邦😇


我只知道劉德華、他最近認了、和主角不一樣不是被冤旺的

回題、我也想知道判決結果

太ˉˉˉ保(player553386)

2009/09/13 11:35:02

發文

#1375184 IP 25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ackysmj (小喵喵&袋鼠弟弟) 所寫
回應 player553386 (太 保) 所寫
如果法官判有罪
那就等於告訴社會大眾
世間莫作有情人😌


法官能相信嗎?😆

所以我說陪審團制度較好

太ˉˉˉ保(player553386)

2009/09/13 11:36:06

發文

#1375186 IP 25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0913707320 (口乞女乃豆頁) 所寫

劉墉是誰😇

劉鑼鍋

永保安康(z666)

2009/09/13 11:54:02

發文

#1375240 IP 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換成我,我也是會救這位女騎士

但我先會找路旁的商家或路人,來協助救人

就算沒人要協助救人,也要請人當見證人

這樣才能救人,又無後顧之憂


🙂


靜鏡(chen90)

2009/09/13 11:54:29

發文

#1375241 IP 75.7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zdaspeed6 (NewLife) 所寫
回應 lucky70 (不懂車) 所寫
高三時候,兩位同學騎腳踏車,好心幫忙路邊被撞的阿婆,
結果,阿婆死咬同學撞他,因快聯考了,哪有時間跟阿婆扯,家長只有賠錢了事一途。
這種事情,台灣好像自古就有這種文化😞

騎腳踏車也行?😲
會不會有人連走路去助人也被告吧?😩


"連走路去助人也被告"這是很有可能!
幫助別人時,先確定有第三人在場證明!

這樣說或許不好...但....

狐狸(wishzoption)

2009/09/13 12:05:35

發文

#1375260 IP 252.21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見死不救(協助) 好像也犯法...
救了 又要被 當事人告...


路邊看到吵架的男女...勸架或報警 反被罵多管閒事
但也許隔天就出現社會新聞...分手不成反被殺...

到底是社會冷漠 還是 問題出在當事人...

當你拿冷屁股 去迎別人的熱臉時...不要再怪別人沒有同情心了

大天使(artie)

2009/09/13 13:40:07

發文

#1375400 IP 9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player553386 (太 保) 所寫
回應 0913707320 (口乞女乃豆頁) 所寫

劉墉是誰😇

劉鑼鍋

劉墉....事實上是個作家
個人認為他出的書跟吳淡如是同一類的..😌
題外話

女騎士這新聞~也讓我想到之前有個玻璃娃娃國中生
因為行動不便,有位同學幫他背著走樓梯去教室上課。
終於有一次,同學背著他不慎跌倒....玻璃娃娃離開人世間了
結果家長對背著他上下樓梯去上課的同學提告!~賠償金也蠻嚇人的!
後來不知道判得怎樣~
只是...以後應該不會再有人幫玻璃娃娃了

mm(jesusgood)

2009/09/13 13:50:19

發文

#1375415 IP 246.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聽說現在車禍
連檳榔攤都不敢做證人😌

太ˉˉˉ保(player553386)

2009/09/13 14:02:47

發文

#1375439 IP 25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esusgood (Color) 所寫
聽說現在車禍
連檳榔攤都不敢做證人😌

可悲的社會

不懂車(lucky70)

2009/09/13 14:15:25

發文

#1375461 IP 219.12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iss2013.tw (蟹老闆) 所寫
回應 lucky70 (不懂車) 所寫
好像又看過一則故事,

就是曾經被冤枉的主角,以後教小孩,遇到這種事情,絕對不要"多管閒事",
然後,有天,他自己被撞,在路邊,就沒人理他....😌

在台灣,遇到這種事情,還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之前新聞,被撞的人,躺在路中間,因為,沒人敢去扶持,只有報案,以及放一個水桶障礙物在路中間,
結果,沒有及時移位,就被車輾死了..😞

那則故事應該是劉墉寫的🙂

前半部,是故事
後半部,真實事件,被車輾死,新聞有撥出監視器畫面。
真的是文化殺人 😰

GO GO 黑曼巴(freestyle)

2009/09/13 15:24:59

發文

#1375551 IP 90.17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還好我都是撞了就跑...

😆😆

潛水艇(e320cdi)

2009/09/13 15:56:04

發文

#1375588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ock5184 (老貓) 所寫
回應 love10403ian (拖把大盤商) 所寫
回應 hys0124 (雲深不知處) 所寫
唉....閒事真的要少管.....😞


+1

如果要好人做到底的話~就是不要靠近! 遠遠的打電話報警就好

母后教的🙂

😌
沒錯就是不要靠近傷者,週遭已發生太多遭污陷案例,
如遇事故,僅可遠觀通報相關單位處理,切莫急切獨自向前扶助,
肆週若無旁人可證明,小心必定好心沒好報.
缺錢年代,有的賴總比沒處討好吧,
當下人心真是可怕!且可憎啊!


+1😌

太ˉˉˉ保(player553386)

2009/09/13 16:13:00

發文

#1375607 IP 25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freestyle (GO GO 二子玉川) 所寫
還好我都是撞了就跑...

😆😆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希望你是開玩笑的

油尖旺走透透(roadeat)

2009/09/13 16:19:25

發文

#1375624 IP 83.7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f1insight (F1Insight) 所寫
如果被判有罪 就再撞一次 要確認撞死

撞死太殘忍
骨折即可
一罪不兩罰嘛
反正都被罰了
😆
嘴砲退散

我愛好人(8015438)

2009/09/13 16:28:04

發文

#1375641 IP 92.13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ooxies (xxx) 所寫
【聯合報╱記者潘欣中/龜山報導】 2009.09.12 03:55 am


「助人為快樂之本」是學生熟悉的勵志話語;台北監獄管理員王志吉為一名車禍跌傷的女機車騎士報案就醫,卻被反咬是肇事者,要求賠償25萬元,親友指他「多管閒事」;他感嘆說,「好心沒好報」。

協助王志吉調解的龜山鄉國中小學家長協會理事長謝章侃說,女騎士6月中旬跌倒右大腿骨折,送林口長庚醫院手術後康復中,已能步行,女騎士堅稱對方是肇事者,要求賠償25萬元,但提不出證據,雙方協調不成,只有走法院一途。

「不是我肇事,我一毛錢都不給,讓我心痛的是,好心幫受傷女騎士報案送醫,對方反過來『咬』我一口,早知道就不管了,親友知道後,還指責我『多管閒事』惹來一身腥。」王志吉嘆氣說,沒想到好心助人,竟成一場噩夢,讓他寒心,已向服務的台北監獄政風室報備。

他說,6月16日上午7時半,他騎機車上班,在龜山鄉自強東路麥當勞店前停車準備左轉,突然有輛機車擦撞別人的機車跌倒,滑行5、6公尺,他見女騎士倒地不起、痛苦呻吟,無人伸出援手,他把機車停放路邊趨前查看,並打電話報警,看著女騎士送上救護車才離去,也把電話留給警方。

他說,因女騎士骨折需動手術,他好人就做到底,打電話給醫院友人協助安排病床,警方事後通知他做筆錄;沒想到女騎士竟「咬」他是肇事者,要求賠償,理由就是「我報的案」,「任憑我怎麼解釋,對方都聽不進去」,只好讓法官還他清白了。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5/5131249.shtml


我也曾幫過一起車禍受傷者, 等警察,救護車都來了之後, 我就離開了!

有一點很不解, 當時我只是和警察打個招呼就離開了, 並沒有任何人要求助人者要留下電話或是聯絡資料!

也許王先生一時熱心, 不過假使以後大家碰到這種事也不用置之不理, 只要適可而止就好了!

GO GO 黑曼巴(freestyle)

2009/09/13 16:43:13

發文

#1375673 IP 90.17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player553386 (太 保) 所寫
回應 freestyle (GO GO 二子玉川) 所寫
還好我都是撞了就跑...

😆😆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希望你是開玩笑的

當然是玩笑話~

深表歉意中 (90度鞠躬) ... 😇

en banc(enbanc)

2009/09/13 16:46:38

發文

#1375679 IP 189.21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人性是貪婪的,這種事情還會繼續發生下去。
熱門新聞
和泰汽車推出Lexus RZ 450e旗艦版,升級配備並調降價格,產品力大提升,年底前訂車Bob加碼送萬元U-POWER充電金。
「電動大客車智慧充電計畫」成果交流會中,聚焦智慧充電管理系統實施案例分享,以及充電管理系統產業規範與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