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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那邊看到很像是某大學的博士生喔,所以上法院後相信很快就會被原諒的 | |||
這叫標準的有知識沒教養、有自尊心沒自制力😝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飲琵琶馬上催 。
醉臥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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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愈看愈火.....患精神官能症的人就可以違法嗎!! | |||
叫他少拿精神病來蒙混
當時嗆秋
到時裝瘋賣傻就沒事喔!
也別拿精神病來污名化
精神病也沒想他那樣的😞
不知道他太太是否都叫他"蕭郎"?
真的是名符其實!
😡😡
真的是名符其實!
😡😡
相信大家應該不會再苛責那位車主了,
有這樣的父母,有這樣的家庭,相信也很難有正確的價值觀,
萬事萬物必有源頭,要根治車主這樣的觀念跟行為,看來應該要從製造他這樣觀念跟行為的父母下手,
公佈他父母及所有袒護他的親朋好友資料吧,讓社會來公審這件事。
如果我有這樣的親戚,我一定引以為恥,老死不相往來,可恥,悲哀。
有這樣的父母,有這樣的家庭,相信也很難有正確的價值觀,
萬事萬物必有源頭,要根治車主這樣的觀念跟行為,看來應該要從製造他這樣觀念跟行為的父母下手,
公佈他父母及所有袒護他的親朋好友資料吧,讓社會來公審這件事。
如果我有這樣的親戚,我一定引以為恥,老死不相往來,可恥,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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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也對吼 | ||||||||||||
瘋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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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應該不會再苛責那位車主了, 有這樣的父母,有這樣的家庭,相信也很難有正確的價值觀, 萬事萬物必有源頭,要根治車主這樣的觀念跟行為,看來應該要從製造他這樣觀念跟行為的父母下手, 公佈他父母及所有袒護他的親朋好友資料吧,讓社會來公審這件事。 如果我有這樣的親戚,我一定引以為恥,老死不相往來,可恥,悲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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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在路上看到
見一次打一次
馬的
連狗都不如的家庭😠😡
見一次打一次
馬的
連狗都不如的家庭😠😡
努力存錢 才能出國旅行 買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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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乎,不代表一定要說出來。不說出來,不代表不在乎。但當我說出來,就代表我他媽的在乎。
有這種狡辯老爸難怪兒子會這樣..果然是一家人 😰
信箱:unoglobe1026@yahoo.com.tw
聽他爸爸的意思好像是她兒子很無辜
只是初犯,情有可原
如果殺人犯也都說自己第一次殺人
所以可以原諒...那也算合理囉?
牠差一點害死人耶!😡😡
看到這樣的父親不難了解八德國中生的惡行惡狀也是剛剛好而已
只是初犯,情有可原
如果殺人犯也都說自己第一次殺人
所以可以原諒...那也算合理囉?
牠差一點害死人耶!😡😡
看到這樣的父親不難了解八德國中生的惡行惡狀也是剛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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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le 01 有人找到此人相片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932712&p=1
要吃點東西,才有力氣減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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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是車主的弟弟...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nkmax24&b=18&f=1753546563&p=1 | |||
看了更生氣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930124&p=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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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也對吼 | ||||||||||||
所以算是~~~x 咬 x,一嘴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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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其父必有其子,可是突然很羨慕這樣的父子之情。😌 | |||
打鳥燈車都撞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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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哩!!有其子必有其父😠😠😠怎麼還不公布他們全家的樣子????讓大家唾棄他們😡😡😡😡 | |||
只有唾棄?
是打錯字了嗎?
是拖出去吧!
讓我想起某個老師在罵學生的名言:
我都看到你後面的牆壁了!(腦袋有洞)
跑跑卡丁車~星藍2手囉!
兒子當然難過
那知道有行車記錄器
被拍到還出了名😡
那知道有行車記錄器
被拍到還出了名😡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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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大神說有新資料 原來老爸是中時老記者 我等著看他有多大能耐 | |||
應該會很快落幕
因為蕭父是嘉義人(嘉義高中畢業)
我國某副座也是嘉義蕭家班
等著看吧!
小弟相信其中應該是有某種關係的!!
推薦的行車記錄器http://goods.ruten.com.tw/item/show?21009077104540
唉....其實我想到最後會什麼事都沒有的...
因為...唉..法律會保護他的(中指男)..
法律處罰那麼輕,最多才罰個一千八
在場的有誰拿不出來這比錢?雙倍都沒問題吧~~
上了法院..我想法官又會判說:當事人為初犯,減輕其刑。
到最後又搞到什麼事都沒有...
而且我看報導,老婆婆的家屬好像沒什麼大動作
看來好像要原諒對方(←希望是我看錯...)
唉....這樣像中指男這種人社會上只會出現更多
因為,法律不夠重、法官會輕判、家屬會原諒。
唉..........司法啊...再不改革...台灣會很慘的...
因為...唉..法律會保護他的(中指男)..
法律處罰那麼輕,最多才罰個一千八
在場的有誰拿不出來這比錢?雙倍都沒問題吧~~
上了法院..我想法官又會判說:當事人為初犯,減輕其刑。
到最後又搞到什麼事都沒有...
而且我看報導,老婆婆的家屬好像沒什麼大動作
看來好像要原諒對方(←希望是我看錯...)
唉....這樣像中指男這種人社會上只會出現更多
因為,法律不夠重、法官會輕判、家屬會原諒。
唉..........司法啊...再不改革...台灣會很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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