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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isaacdds)

2011/01/15 22:14:33

發文

#3045250 IP 92.1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novyboy大大

老實說我是為你設想的

因為我職業是開車~一天有1/3的時間是在開車

所以我較能了解到啥麼樣的開車方式會引起後方駕駛的不滿~抓狂

剛好看到你的開車方式~態度~覺得有可能會在路上發生糾紛

所以提醒你一下

你當然也可以當我是放屁~畢竟個人有個人開車的方式

在台灣的這裡

台灣當然有王法

只是還要提防不知暗器啥麼時候會從啥麼地方射來

但暗器絕對不會是在你看的到地方朝你射來🙂

我並不是說谁為誰錯

但至少個人的駕駛行為不要影響到他人的駕駛權益

講3星(hu1975an)

2011/01/15 22:24:48

發文

#3045270 IP 187.11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isaacdds (Is) 所寫
回應 navyboy (Navyboy) 所寫
快過年了,祝大家行車平安又愉快。


各人造業各人擔

每個人在道路上的路權都一樣平等




沒錯!講的好~🙂😀

讓/不讓 在一念之間.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


🙂🙂🙂

多講.多發言.只為拼星星.然後拼獎品

講3星(hu1975an)

2011/01/15 22:29:58

發文

#3045285 IP 187.11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isaacdds (Is) 所寫
novyboy大大

老實說我是為你設想的

因為我職業是開車~一天有1/3的時間是在開車

所以我較能了解到啥麼樣的開車方式會引起後方駕駛的不滿~抓狂

剛好看到你的開車方式~態度~覺得有可能會在路上發生糾紛

所以提醒你一下

你當然也可以當我是放屁~畢竟個人有個人開車的方式

在台灣的這裡

台灣當然有王法

只是還要提防不知暗器啥麼時候會從啥麼地方射來

但暗器絕對不會是在你看的到地方朝你射來🙂

我並不是說谁為誰錯

但至少個人的駕駛行為不要影響到他人的駕駛權益



隨便他啦~😇哪天被煞車失靈的大車閃燈+叭叭時.就最好不要讓.....

多講.多發言.只為拼星星.然後拼獎品

海霸(gama100)

2011/01/15 23:53:26

發文

#3045570 IP 242.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isaacdds (Is) 所寫
回應 gama100 (海霸) 所寫
能給別人方便的事 , 就讓人方便

這樣趕時間的人 不就能快速通過 大家相安無事

誰也不知到底對方有無急事 , 如果外側沒車

為何不就在外側上順順開就好 ?




題外話....法律真的只是保護懂法律的人們而己

各自表述的說法 天差地遠~ 相同的是 都合情合理

這個才是好玩的地方~


我相信版上大部份人都是這樣

但就是有人~我就開在高速公路上

沒違規也沒超速~開在最高跟最低速限間~我就是有絕對的路權

後方有超速的車要超我車~管他要趕著做啥麼

他家有人快掛掉也不關我事

他要超速超我車就是不對~怎樣我就是不讓

這種人跟所謂的逼車=腦殘有多大的差別呢?🙂



你不佔在內側車道 , 不就不會有人逼你車了嗎?.. = =

我還是一句話 , 能給人方便 他日人給你方便.....

以前你從來沒有過 , 但不代表以後就會沒有 ~

海霸(gama100)

2011/01/16 00:03:48

發文

#3045609 IP 242.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ama100 (海霸) 所寫
回應 isaacdds (Is) 所寫
回應 gama100 (海霸) 所寫
能給別人方便的事 , 就讓人方便

這樣趕時間的人 不就能快速通過 大家相安無事

誰也不知到底對方有無急事 , 如果外側沒車

為何不就在外側上順順開就好 ?




題外話....法律真的只是保護懂法律的人們而己

各自表述的說法 天差地遠~ 相同的是 都合情合理

這個才是好玩的地方~


我相信版上大部份人都是這樣

但就是有人~我就開在高速公路上

沒違規也沒超速~開在最高跟最低速限間~我就是有絕對的路權

後方有超速的車要超我車~管他要趕著做啥麼

他家有人快掛掉也不關我事

他要超速超我車就是不對~怎樣我就是不讓

這種人跟所謂的逼車=腦殘有多大的差別呢?🙂



你不佔在內側車道 , 不就不會有人逼你車了嗎?.. = =

我還是一句話 , 能給人方便 他日人給你方便.....

以前你從來沒有過 , 但不代表以後就會沒有 ~



回應錯人了 , 可惜沒編輯模式可用~


犬神大爺(mychenr)

2011/01/16 01:14:33

發文

#3045769 IP 92.1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ama100 (海霸) 所寫
回應 isaacdds (Is) 所寫
回應 gama100 (海霸) 所寫
能給別人方便的事 , 就讓人方便

這樣趕時間的人 不就能快速通過 大家相安無事

誰也不知到底對方有無急事 , 如果外側沒車

為何不就在外側上順順開就好 ?




題外話....法律真的只是保護懂法律的人們而己

各自表述的說法 天差地遠~ 相同的是 都合情合理

這個才是好玩的地方~


我相信版上大部份人都是這樣

但就是有人~我就開在高速公路上

沒違規也沒超速~開在最高跟最低速限間~我就是有絕對的路權

後方有超速的車要超我車~管他要趕著做啥麼

他家有人快掛掉也不關我事

他要超速超我車就是不對~怎樣我就是不讓

這種人跟所謂的逼車=腦殘有多大的差別呢?🙂



你不佔在內側車道 , 不就不會有人逼你車了嗎?.. = =

我還是一句話 , 能給人方便 他日人給你方便.....

以前你從來沒有過 , 但不代表以後就會沒有 ~



唉,對呀,在台灣為了超那些"自我感覺良好的烏龜車",只是禮貌性的閃一下燈而己,它就像吃了火藥一樣,非常生氣而且還會故意煞車,它會說我有絕對路權,你要超車你自己去想辨法,不關我事.
真希望我的車是霹靂車,可以直接跳過去,因為所有的車道都被烏龜佔滿了.
(真的有遇過在二高只有4台車而己,可是我確沒法超車,因為那3台車都肩並肩,一人開一條路且開的一樣快(100公里),它們感情很好,我不敢拆散它們,我是好人,要愛護動物) 😆😆
We're no strangers to love. You know the rules and so do I. I just wanna tell you how I'm feeling. Gotta make you understand.

犬神大爺(mychenr)

2011/01/16 10:57:02

發文

#3045989 IP 92.1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23551972563232 (小美女的爸◣﹏◢) 所寫
回應 shin810647 (Mr.Wish) 所寫

這我不清楚喔~

不過國道中部路段速限都在110km

西螺晚上就很多菜車開很快

趕著送菜吧

所以如果大大是開在外線

就是大車不對

但是在中線遇到大車

我原則上是能讓就讓🙂



其實如果不是他在很遠就開始猛閃我大燈

我是會讓的😇


真是好眼力,這麼遠就發現你開很慢了,可見你己慢很久囉. 😆
We're no strangers to love. You know the rules and so do I. I just wanna tell you how I'm feeling. Gotta make you understand.

犬神大爺(mychenr)

2011/01/16 16:34:39

發文

#3046401 IP 92.1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navyboy (Navyboy) 所寫
回應 bryant0617 (小B) 所寫
回應 navyboy (Navyboy) 所寫
回應 bryant0617 (小B) 所寫
大貨車超速是他的錯沒錯
但若是沒讓開中線車道
然後讓他超車也挺白目的
中線車道本來就是貨車的超車道
跟小客車擋在內線一樣的道理
不管時速多少,非塞車情況下
擋到該種車種的超車道就理應要讓
即便是你已經開到120也是要讓,
他超速是國道警察的事
擋到別人的超車道是事實
怎一堆人搞不清楚這觀念...


您那本考駕照要讀的交通安全規則的小冊子大概沒認真讀完....


讀書歸讀書
那只是理論值
要懂得隨機應變好嗎......

實際上路請懂得應變好嗎
正如上面所說
沒事擋別人超車道幹麻
搞不好人家有急事
很多事情不是書本寫什麼就是什麼
做事情請用腦袋......



我在大學教書,很常遇到像這樣明明有書給你看,或已經直接告訴你這是錯的了,卻還是喜歡喜歡鐵齒照自己意思來做的學生。

已經暗示你你的"觀念"是錯的,還硬要強詞奪理,而且,小朋友,這跟"隨機應變"無關,法律就是法律,不是今天這樣,明天就會變那樣。

危險駕駛被警察攔下後,最好你是可以跟他說你是因為急事所以才逢車超車...

只要一上路,就要懂得尊重所有的用路人,只要對方的速度是在最低速限跟最高速限之間他就有絕對的路權,不需要禮讓任何人(救護車、消防車跟警車除外)。

超車道正確的使用方式是只有在超車時才能進入使用,而不是像台灣人這樣一進去就不出來然後有些神經大條的人會龜速行駛。但,就算是這樣,對方也是擁有絕對的路權而不叫"擋道"。想要超車的人就該自己想辦法,再來,就會像你講的,如果超速也是超車的人自己要負責。

或許像你說的,人家搞不好有急事,但是,不是只要有急事,路上所有人車就要讓你,不要這麼自私也不要自我感覺這麼良好,路是大家一起共有共享的。


哇,Navyboy大能講出這一些話,也算是經典了.

之前也有一個誇張的例子,回味一下.

國道小烏龜惡意擋遊覽車超車實錄(11/30更新)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878401&r=3&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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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神大爺(mychenr)

2011/01/16 16:51:46

發文

#3046416 IP 92.1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五日 修正
第四十七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
 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
   ,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大家温習一下. Thanks.
We're no strangers to love. You know the rules and so do I. I just wanna tell you how I'm feeling. Gotta make you understand.

小B(bryant0617)

2011/01/16 17:51:56

發文

#3046506 IP 90.16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講了
不管你是否以最高速限行駛
或是你時速多快
只要在非塞車時段,擋到該車種的超車道,你就是要讓,不管你時速多塊都一樣
怎宣導那麼多次
都不知道這種禮節
永遠是一堆人在鬼扯什麼"我行駛在最高速限不犯法"😌
自己以為守法又不礙到他人
但孰不知已造成大家困擾

你有權慢慢行駛,但你無權干擾他人要以時速多少超車
因為那是國道警察的事
所以檔到該車的超車道就請讓開
請熟記,左邊為超車道
以為自己為行駛最高速限就可不讓的人
我想也不會多有水準吧😆

ZoneAxis(metallurgical)

2011/01/16 19:01:24

發文

#3046611 IP 187.11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ryant0617 (小B) 所寫
我講了
不管你是否以最高速限行駛
或是你時速多快
只要在非塞車時段,擋到該車種的超車道,你就是要讓,不管你時速多塊都一樣
怎宣導那麼多次
都不知道這種禮節
永遠是一堆人在鬼扯什麼"我行駛在最高速限不犯法"😌
自己以為守法又不礙到他人
但孰不知已造成大家困擾

你有權慢慢行駛,但你無權干擾他人要以時速多少超車
因為那是國道警察的事
所以檔到該車的超車道就請讓開
請熟記,左邊為超車道
以為自己為行駛最高速限就可不讓的人
我想也不會多有水準吧😆
好多條杯杯喔 你開一張給美女爸好了😆

小美女的爸(23551972563232)

2011/01/16 20:00:33

發文

#3046721 IP 92.14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etallurgical (DEL) 所寫
回應 bryant0617 (小B) 所寫
我講了
不管你是否以最高速限行駛
或是你時速多快
只要在非塞車時段,擋到該車種的超車道,你就是要讓,不管你時速多塊都一樣
怎宣導那麼多次
都不知道這種禮節
永遠是一堆人在鬼扯什麼"我行駛在最高速限不犯法"😌
自己以為守法又不礙到他人
但孰不知已造成大家困擾

你有權慢慢行駛,但你無權干擾他人要以時速多少超車
因為那是國道警察的事
所以檔到該車的超車道就請讓開
請熟記,左邊為超車道
以為自己為行駛最高速限就可不讓的人
我想也不會多有水準吧😆
好多條杯杯喔 你開一張給美女爸好了😆



現在忽然發現原來那台大貨車駕駛真是佛心來的!!😍😍😍

因為

大貨車視野比較高,所以很早就發現那台黑色Camry是警車了

大貨車駕駛擔心我時速100行使中間車,到會被警察叔叔請去路邊寫資料

他心疼我要養一家大小,經濟壓力大😇

所以用了一招聲東擊西,好讓警察叔叔去注意他,讓小弟可以金蟬脫殼,免去了一張紅單

真是太感謝了😭😭



現在開始我每天要認真上13小時的班

犬神大爺(mychenr)

2011/01/16 20:25:03

發文

#3046811 IP 92.1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ychenr (犬神大爺) 所寫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五日 修正
第四十七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
 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
   ,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大家温習一下. Thanks.


白紙黑字都寫的清清楚楚了,尤其是有在大學教書的novyboy大大,不要說你看不懂.
不要再說啥"絕對路權",聽了我都快昏倒了!! 😩😩😩😩
We're no strangers to love. You know the rules and so do I. I just wanna tell you how I'm feeling. Gotta make you understand.

as88(asperger88)

2011/01/16 20:25:23

發文

#3046814 IP 242.3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navyboy (Navyboy) 所寫
只要對方的速度是在最低速限跟最高速限之間他就有絕對的路權,不需要禮讓任何人(救護車、消防車跟警車除外)。

這觀念完全錯誤, 請參考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使用車道路權觀念


一、法令規定:
(一)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左列規定」部分:
1、第1款「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以下簡稱「高管規則8-1-1」)
2、第3款「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以下簡稱「高管規則8-1-3」)
(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2項「(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以下簡稱「處罰條例33-2」)


我們家對小孩的教育方法是 : 沒有獎勵 只有處罰

IsS(isaacdds)

2011/01/16 20:38:51

發文

#3046858 IP 92.1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navyboy (Navyboy) 所寫
只要對方的速度是在最低速限跟最高速限之間他就有絕對的路權,不需要禮讓任何人(救護車、消防車跟警車除外)。

這觀念完全錯誤, 請參考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使用車道路權觀念


一、法令規定:
(一)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左列規定」部分:
1、第1款「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以下簡稱「高管規則8-1-1」)
2、第3款「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以下簡稱「高管規則8-1-3」)
(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2項「(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以下簡稱「處罰條例33-2」)




您誤會了吧

noveboy大大在警局和法院有服務多年的經驗

怎可能有觀念完全錯誤

絕~~~對~~~不~~~可~~~~能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

這一條我看很多覺得定速110在內車道是理所當然的人常在講

但是他們都只說"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都沒有說到前面還有一段"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

as88(asperger88)

2011/01/16 20:56:46

發文

#3046909 IP 242.3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isaacdds (Is)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navyboy (Navyboy) 所寫
只要對方的速度是在最低速限跟最高速限之間他就有絕對的路權,不需要禮讓任何人(救護車、消防車跟警車除外)。

這觀念完全錯誤, 請參考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使用車道路權觀念


一、法令規定:
(一)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左列規定」部分:
1、第1款「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以下簡稱「高管規則8-1-1」)
2、第3款「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以下簡稱「高管規則8-1-3」)
(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2項「(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以下簡稱「處罰條例33-2」)




您誤會了吧

noveboy大大在警局和法院有服務多年的經驗

怎可能有觀念完全錯誤

絕~~~對~~~不~~~可~~~~能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

這一條我看很多覺得定速110在內車道是理所當然的人常在講

但是他們都只說"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都沒有說到前面還有一段"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



整串看下來, 大家都是好駕駛除了那大貨車司機外(美女爸已幫他平反)
一切都是美麗的誤會造成的😰


我們家對小孩的教育方法是 : 沒有獎勵 只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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