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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塵漫漫(yytotalk)

2012/08/27 18:16:11

發文

#4475667 IP 242.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drinkerlin (BB) 所寫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mytoo2 (我家門前有小河) 所寫
真的嗎? 你們我不知道~是我撞到他的話~要我陪29萬元免談~最多買一台14年的老車賠償他
但,通常要等到自己真的撞到人的時候,才會知道自己有多麼邪惡
恩哼 ... 這就是問題之所在 ...
人在扮演不同角色的時候,會有不同標準的尺出現
所以才說角色互換時,價碼都一樣,才是可以接受的。😇
我的話 .... 賠個十幾萬吧,29萬的報價是通殺報價,只要有一點點小傷就全部換新品才會那麼多錢
十幾年的中古車,很多零件可以用凱汰品,有些鈑件可以經過處理,都可以比一概換新還要節省很多
如果過失100%是我,當然要主動協助對方處理車子的事情 ...

以上方式修理到好,或是直接賠個數字,給對方選擇,搞不好撞過之後他車子也不要了。


嗯, 其實以凱汰品來修復, 相對符合原車情況.

其實, 我在偷笑那家報價車行, 本來, 這是一筆有機會做到的生意.

待退球員(big-mason)

2012/08/27 1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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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5668 IP 241.19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yytotalk (三戶亡秦) 所寫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drinkerlin (BB) 所寫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mytoo2 (我家門前有小河) 所寫
真的嗎? 你們我不知道~是我撞到他的話~要我陪29萬元免談~最多買一台14年的老車賠償他
但,通常要等到自己真的撞到人的時候,才會知道自己有多麼邪惡
恩哼 ... 這就是問題之所在 ...
人在扮演不同角色的時候,會有不同標準的尺出現
所以才說角色互換時,價碼都一樣,才是可以接受的。😇
我的話 .... 賠個十幾萬吧,29萬的報價是通殺報價,只要有一點點小傷就全部換新品才會那麼多錢
十幾年的中古車,很多零件可以用凱汰品,有些鈑件可以經過處理,都可以比一概換新還要節省很多
如果過失100%是我,當然要主動協助對方處理車子的事情 ...

以上方式修理到好,或是直接賠個數字,給對方選擇,搞不好撞過之後他車子也不要了。


嗯, 其實以凱汰品來修復, 相對符合原車情況.

其實, 我在偷笑那家報價車行, 本來, 這是一筆有機會做到的生意.


29萬通常是車主要求全部換新的報價,
車廠當然也可以報凱汰品價格, 但是受害人願意嗎?
~想換HTC ONE S~

征塵漫漫(yytotalk)

2012/08/27 18: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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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5671 IP 242.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ig-mason (板凳球員) 所寫
回應 yytotalk (三戶亡秦) 所寫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drinkerlin (BB) 所寫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mytoo2 (我家門前有小河) 所寫
真的嗎? 你們我不知道~是我撞到他的話~要我陪29萬元免談~最多買一台14年的老車賠償他
但,通常要等到自己真的撞到人的時候,才會知道自己有多麼邪惡
恩哼 ... 這就是問題之所在 ...
人在扮演不同角色的時候,會有不同標準的尺出現
所以才說角色互換時,價碼都一樣,才是可以接受的。😇
我的話 .... 賠個十幾萬吧,29萬的報價是通殺報價,只要有一點點小傷就全部換新品才會那麼多錢
十幾年的中古車,很多零件可以用凱汰品,有些鈑件可以經過處理,都可以比一概換新還要節省很多
如果過失100%是我,當然要主動協助對方處理車子的事情 ...

以上方式修理到好,或是直接賠個數字,給對方選擇,搞不好撞過之後他車子也不要了。


嗯, 其實以凱汰品來修復, 相對符合原車情況.

其實, 我在偷笑那家報價車行, 本來, 這是一筆有機會做到的生意.


29萬通常是車主要求全部換新的報價,
車廠當然也可以報凱汰品價格, 但是受害人願意嗎?


"凱汰品"不好聽, 那"中古貨"...如何? 這個符合"14年車"了吧??

阿哲(naive888)

2012/08/27 18:34:09

發文

#4475677 IP 52.17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覺得因該賠行情價..額不是殘值.假設這台車中古車行大約賣8萬 就是陪6-7萬.至少也有代步車
陪個36000說真的能幹嘛.部過車主自己也有點問題吧.修道29萬...等於幾乎換新新

billy(chaoccchaocc)

2012/08/27 18:36:47

發文

#4475678 IP 251.19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mt8001 (老朱) 所寫
這種判賠我也不予認同
該車雖舊 但是還能代步不怕風吹雨打
拿了三萬六千元 連買輛機車都不夠
應該判 回復原狀 再加上拖吊及修理期間代步費才合理!
14年還在路上開的車很多 若保養好的話還可再開個3~5年沒問題
怎能說14年的車就沒價值呢?

完全贊成

車在怎麼舊
別人也不能把它毀了

🙂

vansan(vansan911)

2012/08/27 18:36:50

發文

#4475679 IP 242.27.*.* 修改過 2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8/27 18:36:50

發文IP 242.27.*.*

雖然沒有詳細案情 小弟看完新聞之見 這世道真是 當官的不知民間疾苦 [嘆氣] 景氣經濟那麼差,買新車更貴 多少錢先不論 最少也得要修到好吧 車主維修報貴了,造事人也要處理修好(可能便宜些) 在別人眼中它是爛貨 但在車主的眼中是無價之寶 (可以遮風避雨,至少還會跑,夏天有冷氣) 還好對方撞到是古董法拉利 要不然這筆帳該怎麼算? (也算殘值)???[傻笑]

2012/08/27 18:37:18

發文IP 242.27.*.*

雖然沒有詳細案情 小弟看完新聞之見 這世道真是 當官的不知民間疾苦 [嘆氣] 景氣經濟那麼差,買新車更貴 多少錢先不論 最少也得要修到好吧 車主維修報貴了,造事人也要處理修好(可能便宜些) 在別人眼中它是爛貨 但在車主的眼中是無價之寶 (可以遮風避雨,至少還會跑,夏天有冷氣) 要是對方撞到是古董法拉利 要不然這筆帳該怎麼算? (也算殘值)???[傻笑]

2012/08/27 18:37:36

發文IP 242.27.*.*

雖然沒有詳細案情 小弟看完新聞之見 這世道真是 當官的不知民間疾苦 [嘆氣] 景氣經濟那麼差,買新車更貴 多少錢先不論 最少也得要修到好吧 車主維修報貴了,造事人也要處理修好(可能便宜些) 在別人眼中它是爛貨 但在車主的眼中是無價之寶 (可以遮風避雨,至少還會跑,夏天有冷氣) 還好對方不是撞到是古董法拉利 要不然這筆帳該怎麼算? (也算殘值)???[傻笑]
雖然沒有詳細案情
小弟看完新聞之見

這世道真是
當官的不知民間疾苦 😌

景氣經濟那麼差,買新車更貴
多少錢先不論
最少也得要修到好吧
車主維修報貴了,造事人也要處理修好(可能便宜些)

在別人眼中它是爛貨
但在車主的眼中是無價之寶
(可以遮風避雨,至少還會跑,夏天有冷氣)

還好對方不是撞到是古董法拉利
要不然這筆帳該怎麼算? (也算殘值)???😆

我想當老闆(twsnake2003)

2012/08/27 19:14:46

發文

#4475710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vansan911 (vansan) 所寫
雖然沒有詳細案情
小弟看完新聞之見

這世道真是
當官的不知民間疾苦 😌

景氣經濟那麼差,買新車更貴
多少錢先不論
最少也得要修到好吧
車主維修報貴了,造事人也要處理修好(可能便宜些)

在別人眼中它是爛貨
但在車主的眼中是無價之寶
(可以遮風避雨,至少還會跑,夏天有冷氣)

還好對方不是撞到是古董法拉利
要不然這筆帳該怎麼算? (也算殘值)???😆


我想就算撞到古董法拉利
那隻法官也會判"殘質2.5萬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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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到台北(gti7700)

2012/08/27 19:32:31

發文

#4475732 IP 239.24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對於法官判決小弟覺得蠻合情合理的

假設我今天是被撞事主.我車的殘值就是這價錢.我絕沒臉跟對方要求那麼多.

理賠三萬六+報廢一萬五算一算其實跟行情價差不多

賠相同年份的車更不可能.一台只能賣5萬塊的車子性能有多好.賠給對方一下子說他以前的車冷氣超強.引擎室一點點滲油都沒有.底盤安靜無聲.輪胎又剛換馬牌.隔熱紙貼多好的品牌.....撞壞了誰都會說.而且連29萬維修都說的出來.要說以上的問題絕對更簡單

假設法官今天判決超過了這行情.我每天開著兩萬塊接近報廢車.看後車有跟進一點馬上緊急煞車.在跟法官說我剛剛有看到旁邊有一隻狗要衝出來所以急煞.後面的沒保持距離所以撞上來.撞爛了我也不修我每天等著領這些錢我就肥了.怕會開啟先例.赫止不肖人士歪風.法官判決合情合理

當然今天被撞車超過行情價格.當然壞多少賠多少合情合理

待退球員(big-mason)

2012/08/27 19:42:34

發文

#4475748 IP 250.14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總之~
有錢最好就沒有這些煩惱,
看到U-car這些前輩一台換過一台,
絕對不會有14年車被撞的問題
~想換HTC ONE S~

親親我的寶貝(somy20010)

2012/08/27 19:48:45

發文

#4475754 IP 243.8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賠一台相同的車比較合理😇

沙沙亞(frankct)

2012/08/27 19:55:33

發文

#4475770 IP 188.19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同學有一輛台灣沒幾台BMW的六缸320....車型2002...
被追撞也是報廢了事...

小寶(lsving2001)

2012/08/27 20:00:55

發文

#4475781 IP 52.21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drinkerlin (BB) 所寫
回應 twsnake2003 (一個便當吃不飽) 所寫
要貨車司機賠29萬算敲詐了吧
難怪法官看不下去給你判3萬6...😆😝


29萬是車廠估的!!!😰



他是估維修費,要不要修再說😇

3萬6太低.....但29萬也太離譜了

evilTag(vulcan)

2012/08/27 20:04:54

發文

#4475786 IP 246.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看來大家意見相當分歧
不如針對此個案來做個民調
如果你是肇事者,你願賠多少
如果是受害者,你會要求賠多少

如果我肇事,希望10萬以內談和解
如果我被撞,希望理賠12萬,或找台同級車代步,細節再來慢慢喬(29萬我沒臉要求)

征塵漫漫(yytotalk)

2012/08/27 21:07:10

發文

#4475910 IP 239.8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明天我就來把這個例子, 提出來給同事們腦力激盪一下:

如何替客戶與自己創造雙贏?

Sunny Boy(microbus)

2012/08/27 21:38:08

發文

#4475994 IP 129.173.*.*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8/27 21:38:08

發文IP 129.173.*.*

民法 第 213 條 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color="#FF0000"]應[/color]回復他方損害 發生前之原狀。 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 第一項情形,債權人[color="#FF0000"]得[/color]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第 215 條 不能回復原狀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者,[color="#FF0000"]應[/color]以金錢賠償其損害。 就213條第1項條文解釋: 損害賠償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 第3項: 債權人亦可選擇以金錢賠償代替回復原狀 215條: 不能回復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之方法 老車的殘值見仁見智, 小弟我那台22年的老裕隆速利303S去年以48000元高價售出予人收藏 很多人都覺得不可思議, 甚至在出售前還有人建議別賣了直接報廢...... 既然老車殘值這種因人的價值觀而異的事情難以定奪, 又非不能回復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者 何不要求回復原狀即可? 反正回復原狀即可達到其原有之代步之功能啦~ 請求價金之多寡全看法官一念之間, 法官又不一定懂車或折舊及殘值這東西 還不如請球債務人回復原狀來的保險~

2012/08/27 21:40:45

發文IP 129.173.*.*

民法 第 213 條 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color="#FF0000"]應[/color]回復他方損害 發生前之原狀。 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 第一項情形,債權人[color="#FF0000"]得[/color]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第 215 條 不能回復原狀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者,[color="#FF0000"]應[/color]以金錢賠償其損害。 就213條第1項條文解釋: 損害賠償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 第3項: 債權人亦可選擇以金錢賠償代替回復原狀 215條: 不能回復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之方法 老車的殘值見仁見智, 小弟我那台22年的老裕隆速利303S去年以48000元高價售出予人收藏 很多人都覺得不可思議, 甚至在出售前還有人建議別賣了直接報廢...... 既然老車殘值這種因人的價值觀而異的事情難以定奪, 又非不能回復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者 何不要求回復原狀即可? 反正回復原狀即可達到其原有之代步功能啦~ 請求價金之多寡全看法官一念之間, 法官又不一定懂車或折舊及殘值這東西 還不如請求債務人回復原狀來的保險~
民法

第 213 條
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回復他方損害
發生前之原狀。
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
第一項情形,債權人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第 215 條
不能回復原狀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者,以金錢賠償其損害。

就213條第1項條文解釋: 損害賠償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
第3項: 債權人亦可選擇以金錢賠償代替回復原狀
215條: 不能回復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之方法

老車的殘值見仁見智, 小弟我那台22年的老裕隆速利303S去年以48000元高價售出予人收藏
很多人都覺得不可思議, 甚至在出售前還有人建議別賣了直接報廢......

既然老車殘值這種因人的價值觀而異的事情難以定奪, 又非不能回復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者
何不要求回復原狀即可? 反正回復原狀即可達到其原有之代步功能啦~

請求價金之多寡全看法官一念之間, 法官又不一定懂車或折舊及殘值這東西
還不如請求債務人回復原狀來的保險~


用相片記錄生活 http://aero23.pixnet.net/album/list

航海王娜美(infota1k)

2012/08/27 21:48:53

發文

#4476026 IP 239.24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真是惡法亦法

小光(rolkilos)

2012/08/27 23:17:22

發文

#4476220 IP 239.25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oethe (goethe) 所寫
回應 rolkilos (小光) 所寫

如此說來,那應該是按市價約五萬元來賠。

那這法官是亂判的?



你沒看內容嗎?該車撞擊後仍有殘值2萬5千元。所以殘值要扣除在賠償額外,故市價5萬元,扣除2萬5的殘值,加上拖吊費用等,判賠3萬6千元。
不懂要批評,也請看清楚全部經過。


哦,原來是這樣....
綠螘新醅酒 紅泥小火爐 烤隻乾魷魚 淺酌好良伴

S(ucarmyt)

2012/08/28 00:16:33

發文

#4476310 IP 239.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14年老車還求償快30萬

老實說, 有點太扯了吧

法官判的還不錯呀

小隆(c13wcl)

2012/08/28 00:40:52

發文

#4476352 IP 83.7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新竹市汽車商業同業公會估的價,要車找公會要,公會買不到的話,請公會出,或是再來請法官改判.

油漆工(gerry217)

2012/08/28 08:38:11

發文

#4476546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覺得怪怪的~ 😵

不是說貨車未拉手煞車滑行嗎? 然後撞到停在車格的14年車~

光用滑的 就把那14年的撞到幾乎無法修復? 😆

那貨車也滑的太快了吧~ 以後多用滑的 比較省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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