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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事故雙方的和解,影響很大.. 尤其是損失不大的案子, 初判表起碼可以給雙方談和解時一個參考, 而且保險理賠程序將會拖長. 以後保險公司只要收到理賠申請, 將肇事鑑定列為必備文件, 急的可是事故雙方, 而不是保險公司 肇事鑑定費用誰出 ?? 申請人出.. 肇事鑑定要多久?? 起碼一個月以上.. 保險公司只要等, 根本不會增加負擔, 理賠上反而輕鬆很多... | |||
奇怪,那產險業者在緊張什麼....
正常流程,初判表也是要一個月。
拿著一張無法律效力的文件來當和解依據,只能說台灣人把隨便當方便,慣壞保險業者了。
反正現在因為交通部跳出來反對而暫緩,就讓我們看下去吧。
我有三寶 持而保之 一曰慈 二曰儉 三曰不敢為天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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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那產險業者在緊張什麼.... 正常流程,初判表也是要一個月。 拿著一張無法律效力的文件來當和解依據,只能說台灣人把隨便當方便,慣壞保險業者了。 反正現在因為交通部跳出來反對而暫緩,就讓我們看下去吧。 | ||||||||||||
和解, 只要雙方合意就可以, 須要什麼法律效力 ?
即便是肇事鑑定的結果,又具有什麼法律效力了 ?
上了法院,法官認不認肇事鑑定的結果還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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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 只要雙方合意就可以, 須要什麼法律效力 ? 即便是肇事鑑定的結果,又具有什麼法律效力了 ? 上了法院,法官認不認肇事鑑定的結果還不一定呢... | ||||||||||||||||||||||
依權責,警方完全不用開初判表,而開立肇事責任鑑定書是鑑定委員會的工作。
有意合解的,沒初判表一樣合解。無意合解的,有初判表一樣會上法院。
初判表最大的好處就是讓產險業者在談理賠比例時,有雞毛可以當令箭來用。不用花錢去建立事故鑑定、法務人員,有免錢的人力可用,有爭議還可以讓員警扛鍋子。多好啊...
我有三寶 持而保之 一曰慈 二曰儉 三曰不敢為天下先
初步分析研判表通常與事實結果出入很大,就算沒有違規,也可能把發生事故的因素列進去,例如沒有減速慢行、沒有注意前方狀況這類含糊不清的意思。
我自己就曾發生車禍,我沒違規,交警卻在初判表記錄我行經路口未依規定減速慢行,結果我申請交通裁決結果,我 0 肇責,所以交警的初判表"僅供參考用",意義不大。
我自己就曾發生車禍,我沒違規,交警卻在初判表記錄我行經路口未依規定減速慢行,結果我申請交通裁決結果,我 0 肇責,所以交警的初判表"僅供參考用",意義不大。
任何的改變都會有人不習慣,不過按照正常的程序,警察本來就是陳述事實即可,其他的就交付裁決,但是陳述事實時用語也很關鍵,看似沒錯也有可能失之毫釐差之千里,而且就算沒私心也可能作文不及格,更有可能他並未下註解但是卻口頭告知....等等的,總之無論是怎麼改變作法,只要是對的方向就無差,六法全書寫得密密麻麻都有漏洞鑽,何況這等交通法規!🙂
於
2015/11/08 13:22:53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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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分析研判表通常與事實結果出入很大,就算沒有違規,也可能把發生事故的因素列進去,例如沒有減速慢行、沒有注意前方狀況這類含糊不清的意思。 我自己就曾發生車禍,我沒違規,交警卻在初判表記錄我行經路口未依規定減速慢行,結果我申請交通裁決結果,我 0 肇責,所以交警的初判表"僅供參考用",意義不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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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遇到的情形也是一樣.初判表隨意寫寫,說雙方均有責任,造成對方原本跟我說對不起結果態度變強硬起來,最後車鑑會裁定我0肇事責任,拿去法院開庭,法官罵了他一頓,對方啞口無言.才賠錢.
就是社會反應不佳,所以初判表早該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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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之前我遇到的情形也是一樣.初判表隨意寫寫,說雙方均有責任,造成對方原本跟我說對不起結果態度變強硬起來,最後車鑑會裁定我0肇事責任,拿去法院開庭,法官罵了他一頓,對方啞口無言.才賠錢. 就是社會反應不佳,所以初判表早該廢了. | ||||||||||||
警方的道路肇事現場紀錄表
有時候也是OO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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