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見!萬里隧道將採「平均速率」科技執法

夠夠魚(gogofish)

2018/05/07 23: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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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123422

新北市交通大隊預定自今年7月1日起,於新北市萬里區萬里隧道,實施首創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以降低隧道內汽、機車超速釀成的交通事故,及兼顧警員執法安全;所謂平均速率科技執法,是在進、出口設置偵測設備,記錄車輛進出的時間,換算通過該路段時間及通行速率,目前隧道內限速為50公里。

萬里隧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終點。記者袁志豪/翻攝

萬里隧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終點。記者袁志豪/翻攝

 

交大指出,新北市萬里隧道全長約1.1公里,進、出口為彎道,隧道中間路段平直,導致民眾容易因車速過快,過彎時來不及減速而肇事,屬高肇事路段;即使隧道外兩端隧道口各有1處測速照相機,車輛仍在隧道內超速,易於出口彎道肇事,2016年到2017年間共發生4件死亡事故,造成4人死亡。

交大表示,隧道外執法設備無法有效降低隧道內車速,隧道內又無合適的執法空間,有鑑於近期國道警員值勤時遭遇重大死傷意外,更不適合安排員警在隧道內執法;經參考歐洲國家速率執法經驗,評估後決議實施區間平均速率執法,期能有效降低隧道內車速,減少事故發生。

所謂平均速率科技執法,是在進、出口設置偵測設備,記錄車輛進出時間,換算車輛通過時間及通行速率,辨別車輛有無超速行駛,要求駕駛人以穩定且合理行車速率使用道路。

據國外研究,此措施實施後除降低交通事故率有33%至85%不等的效果,另在空氣污染方面,一氧化碳的排放量降低了15.3%,氧化氮化合物降低了4.6%,空氣懸浮微粒降低了6.4%,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降低了5%。

交大指出,現行測速照相設備也是運用平均速率的概念,利用雷達波偵測車輛在特定範圍內移動距離與時間差來計算車速,只是偵測距離非常短,如同瞬間速率;此種執法設備所能控制速率範圍相當有限,且部分駕駛人發現固定桿時會驟然減速,容易引起事故。

區間平均速率執法可隨距離之增加,擴大速率監控範圍,駕駛人為避免超速受罰,於監控路段多將依循速限行駛,可確實達到維護行車安全目的。

由於這項科技執法是台灣首見,為清楚告知駕駛人實施區間速率執法之範圍,在區間測速路段起點前,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規定,一般道路設於起點前方100公尺至300公尺,設置「警52」警告牌面(有相機圖案之三角警告標誌)外,並加掛文字為「前方區間測速長度○公里」附牌。

交大將會設置足夠的標誌,用以區別現行測速照相執法方式,另在測速起點與終點位置,均會設置「區間測速起點」、「區間測速終點」牌面。

交大提醒駕駛人,因速率是以平均值認定,故於監測路段間偶然不慎超速不至於立刻構成違規,後續再注意控制車速即可,存有補救機會,且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罰基準與處理細則」第12條規定,超速10公里內得實施勸導,區間測速均適用上揭勸導規定。

新北警強調,行車速率過快往往是造成事故發生主要因素之一,科技執法的主要目的在於減少交通事故,每降低一件死亡交通事故的發生,可以防止至少一個家庭的破碎,亦可減少因事故而造成壅塞的社會成本,維持道路的通行效率,提升交通安全,亦可減少警察執法面臨意外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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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很不妙的消息,倒不是說萬里隧道要開始抓超速了,而是超速現在可以用平均值計算。同時也意味著未來這套做法,可以移植到高速公路上,每個ETC門柱都可以在規則下變成抓超速的工具。

所以這會變成偶爾超速不打緊,其它時間開慢點就能補救,這對交通順暢有不好的影響,忽快忽慢更容易塞車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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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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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aLa(lulala5566)

2018/05/07 23: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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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4894 IP 49.21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如果因為這樣可以減少員警攔停超速的危險行為,同時讓駕駛隨時警惕不要超速,我是贊成的。只是實際執行成效有沒有如此理想,還是得觀察

新好男人(gentlemen888)

2018/05/08 0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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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4897 IP 101.1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因為大部分的隧道都不適合安裝測速照相啊,舊有隧道想要抓超速就只能用這招了。ETC的機器是不會拿來抓超速的,這一點但書當初就有,但可沒說門架不可以新增偵測裝置....

你有freestyle嗎(jazzcat)

2018/05/08 00: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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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4901 IP 180.2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一般人根本不可能計算自己超速多久,得要減慢速度多久才能補回來,所以唯一合理的作法,就是確實維持在速限內,就可以避免受罰,我也覺得這樣挺不錯

茉(elizabethann)

2018/05/08 00: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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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4905 IP 115.8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有國外經驗可以參考,看起來可行性還蠻高的呀

氣噗噗(airstage)

2018/05/08 23: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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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4949 IP 115.8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只要有執法依據,我就沒什麼意見,要想些新方法賺錢,就不要到時候被告上法院說裁罰無效

夠夠魚(gogofish)

2018/05/08 23: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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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4952 IP 101.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azzcat(你有freestyle嗎)所寫

 

一般人根本不可能計算自己超速多久,得要減慢速度多久才能補回來,所以唯一合理的作法,就是確實維持在速限內,就可以避免受罰,我也覺得這樣挺不錯

 

的確,一邊開車還要一邊算數學😂

乖乖遵守速限才是最簡單的方法

KEN凱(ken299629)

2018/05/09 0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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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4955 IP 180.2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短短的隧道內是想要開多快
不要成為別人眼中的危險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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