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sh這篇好文章上來!!!
該讓大家都知道
該讓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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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例前陣子在台南地區也是很盛行,通常的情況是這樣子的 歹徒會挑夜晚或少人車的路段作案,利用紅燈時用機車直接輕撞 一下你的車子,以便引你下車查看 然後歹徒會一副很老實的態度跟你一直道歉,說他自己的不是 然後通常受害人看他一副老實的樣子,人車又都沒事 就會直接口頭和解把車開走。 歹徒看你開走後,會到醫院掛急診或住院一天, 然後跟醫生說他被車子撞了,頭很暈想吐(腦震盪的跡象) 以取得診斷證明,然後到警察局告你肇事逃逸及傷害 因為沒有目擊證人,受害者很難辯駁,且案件通常會移送 然後歹徒會利用一般人不想上法院的心理,藉機敲詐一番 有個朋友的弟弟就發生過類似的案子,被敲了30萬😡 所以奉勸大家,發生事故不論大小、對錯,一定要請警察來處理 然後再離開,以避免日後的大麻煩,而且報警最好要打110 這樣才不會被吃案或是被歹徒偽裝的警察騙了 畢竟世風日下,一切小心為上策😞😞😞 | |||
沒報案且歹徒沒當場借機要錢
事後要錢誰理他啊
如何證明我撞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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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報案且歹徒沒當場借機要錢 事後要錢誰理他啊 如何證明我撞到他? | ||||||||||||
這個案例是老師跟我說的,他是調解委員
他說這種類型的案子常遇到,都是那幾個人在告人
但是警察沒證據也不能抓人,只能警告他一下
回到正題,在說明一下
歹徒通常不會當場要錢,但他會記住時間及你的車牌
利用診斷證明告車主肇事逃逸後(因為你沒有停下來通知警察,也沒有證人)
警察會通知車主到案,確認車主是否在當那個時間、有經過那個地點
車主若說是,則確認有發生事故,那案子就成立
至於是誰撞誰,因為沒有目擊證人,所以都是各說各話
但是對方有受傷的診斷證明,佔比較大贏面
通常法院對這類沒有證據的案子是各打50大板
肇事逃逸不一定會成立,但是傷害可能會成立
如此車主就有了刑案紀錄,加上往返法院的時間、請假等麻煩事...
歹徒就有空間跟車主要錢了
台灣車禍事故通常是大車要賠小車,健康的要賠受傷的
而不是守法的就一定會贏
我們老師說交通法規有許多的惡法,但是公務員不努力
我們老百姓只能自求多福了
希望大家都不要遇到這種衰事😞
好文
推推推...
推推推...
別人的性命是框金又包銀 阮的性命不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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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就有聽過,假車禍~真強暴.... 現在也有假車禍~真詐財 總覺得防不勝防.... 台灣越來越可怕了 | ||||||||||||
最怕的是......................到時候連事故現場來的警員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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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怕的是......................到時候連事故現場來的警員都是假的!!😰 | ||||||||||||||||||||||
這樣講...
好像所有事都可能是假的
搞的草木皆兵,沒必要吧 😵
嗯, 看過這種案例, 報紙都要報導, 假車禍真騙錢, 報警就對了, 你請警察來, 他們就沒法度了. 女孩子就要小心, 還有被性侵的案例, 這是真的. 尤其是在人少的地方, 窗戶不要開太大, 然後打電話報警.
這些詐騙集團實在是太可惡了......😠絕不能不他們騙啊!
😞這是很多年以前的老把戲了
台灣可以稱作詐騙王國了....
台灣可以稱作詐騙王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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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很多年以前的老把戲了 台灣可以稱作詐騙王國了.... | |||
愛臺灣=愛詐騙王國😆
隨便說說的~~~別筆戰😰
蝦密....竟然有這種事..😲
我還是第一次聽說....
太恐怖了...現在的社會真是人心難測
我還是第一次聽說....
太恐怖了...現在的社會真是人心難測
如果發生擦撞 在通知保險公司跟警察之後
那個人卻先溜跑
這樣他事後還有可能告得成嗎?
還有 如果只是無關緊要的小擦撞
保險公司跟警察會不會置之不理?
那個人卻先溜跑
這樣他事後還有可能告得成嗎?
還有 如果只是無關緊要的小擦撞
保險公司跟警察會不會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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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生擦撞 在通知保險公司跟警察之後 那個人卻先溜跑 這樣他事後還有可能告得成嗎? 還有 如果只是無關緊要的小擦撞 保險公司跟警察會不會置之不理? | |||
至少有報案紀錄呀
省去被誣告說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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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例前陣子在台南地區也是很盛行,通常的情況是這樣子的 歹徒會挑夜晚或少人車的路段作案,利用紅燈時用機車直接輕撞 一下你的車子,以便引你下車查看 然後歹徒會一副很老實的態度跟你一直道歉,說他自己的不是 然後通常受害人看他一副老實的樣子,人車又都沒事 就會直接口頭和解把車開走。 歹徒看你開走後,會到醫院掛急診或住院一天, 然後跟醫生說他被車子撞了,頭很暈想吐(腦震盪的跡象) 以取得診斷證明,然後到警察局告你肇事逃逸及傷害 因為沒有目擊證人,受害者很難辯駁,且案件通常會移送 然後歹徒會利用一般人不想上法院的心理,藉機敲詐一番 有個朋友的弟弟就發生過類似的案子,被敲了30萬😡 所以奉勸大家,發生事故不論大小、對錯,一定要請警察來處理 然後再離開,以避免日後的大麻煩,而且報警最好要打110 這樣才不會被吃案或是被歹徒偽裝的警察騙了 畢竟世風日下,一切小心為上策😞😞😞 | |||
如果直接口頭和解有用錄音筆紀錄當時的對話,是不是應該就沒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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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例是老師跟我說的,他是調解委員 他說這種類型的案子常遇到,都是那幾個人在告人 但是警察沒證據也不能抓人,只能警告他一下 回到正題,在說明一下 歹徒通常不會當場要錢,但他會記住時間及你的車牌 利用診斷證明告車主肇事逃逸後(因為你沒有停下來通知警察,也沒有證人) 警察會通知車主到案,確認車主是否在當那個時間、有經過那個地點 車主若說是,則確認有發生事故,那案子就成立 至於是誰撞誰,因為沒有目擊證人,所以都是各說各話 但是對方有受傷的診斷證明,佔比較大贏面 通常法院對這類沒有證據的案子是各打50大板 肇事逃逸不一定會成立,但是傷害可能會成立 如此車主就有了刑案紀錄,加上往返法院的時間、請假等麻煩事... 歹徒就有空間跟車主要錢了 台灣車禍事故通常是大車要賠小車,健康的要賠受傷的 而不是守法的就一定會贏 我們老師說交通法規有許多的惡法,但是公務員不努力 我們老百姓只能自求多福了 希望大家都不要遇到這種衰事😞 | ||||||||||||||||||||||
我覺得這個案件成立的條件很好笑,而且也很有爭議性
如果我在路上隨便記下一台車的車號、經過時間(沒有把他攔下)........
然後去驗傷去報案,那是不是也會成立?
如果車主辯稱:根本就沒與人發生擦撞也根本沒有過停車......
那我也可以爭辯:有~~我還有X個人證。
那要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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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小心喔 本人就曾遇到過 地點在萬華區的環河南路與和平西路口 小弟是從環河南路往北右轉和平西路方向 就在右轉之後行駛不到5公尺,就有一個人騎摩托車過來向我說我撞到他朋友,叫我不要走 過了10秒之後果真有另一人騎另一台車來說我撞到他 要我給他醫藥費,我問他說我什麼時候撞到你,他也回答不出來,就是堅持要拿錢 而我那時因為要去龍山寺捷運站接人,不想跟他們魯就拿了一千圓給他們 事後才聽到有這種詐騙手法 如果真的有遇到這種情形,第一就是請警察來協助,不要像我一樣笨笨的就拿錢給別人 | |||
那您應該有您要去接的人的手機...
您下次可以打電話先跟您的友人告知一聲說你會慢一點才去接他...
然後報警處理...
這樣一來您應該就不用白花1000元了~...
1000元拿來加油就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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