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次被朋友載,遇到攔檢
朋友打算衝路檢,我看見警察端著步槍衝了出來
當下我朝朋友的肋骨下緣施以五爪神功
朋友一痛,停了下來,問我為什麼不要衝過去
我給了他一句話,我生平不做壞事,不用怕警察臨檢
萬一你衝了過去,讓警察有了開槍的理由和藉口
第一個挨子彈的是我,不是你,
朋友打算衝路檢,我看見警察端著步槍衝了出來
當下我朝朋友的肋骨下緣施以五爪神功
朋友一痛,停了下來,問我為什麼不要衝過去
我給了他一句話,我生平不做壞事,不用怕警察臨檢
萬一你衝了過去,讓警察有了開槍的理由和藉口
第一個挨子彈的是我,不是你,
😲
人怕出名,車怕太堯(台語)
還是低調行得萬年車!
一個送貨的婦人,違反交通規則,是要怎樣?懷疑她是十大槍擊要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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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為提到美國這一個名詞而抱歉。 去掉這句話。 還是一樣。 我支持警察。 尤其該為婦人還原況重現,不戴安全帽騎機車讓記者拍。 仔細看,是婦人拒絕配合警察,還執意要騎機車走。 誰知道是要逃走還是怎的? 台灣是怎麼了?大聲就可以贏嗎? 違法的可以明目張膽的違法。 怎麼沒有記者去訪問婦人,為什麼不戴安全帽,行照過期怎麼不換? 假設您是位警察,攔了一台違規的車,駕駛人無相關證件與過期行照。 試問該怎麼做?由其當違規駕駛人意圖駕車離開現場。 是放他走,還是想辦法攔住他。 台灣應是個法治國家。 | ||||||||||||||||||||||||||||||||
OK啦...
看來Alvin小弟是個講理的人, 那就來討論一下吧~~
單純就這件事來看...
婦人行車沒帶安全帽,攔檢不停,沒有帶駕照,行照又過期,確實不應該
其實這種情形,一般路上很常見,一般警察都是攔停後開單舉發就算了,我認為這是比較恰當的作法
事實上,該名員警若要確認該婦人身分,或婦人機車是否為贓車,
該警員只要用無線電呼叫派出所協助調查資料即可,根本就不需要將該婦人強制帶回派出所,
就針對這一點該警員就有執法不當的嫌疑,
而當婦人不願意配合時,警察在沒有生命危險的情況下就掏槍示警,我認為這也是不對
難道一個接受過專業訓練的警員,會沒有辦法對付一個手無寸鐵的歐巴桑??
而且警察巡邏也不可能是只有一個人,難道兩個經過專業訓練的警員,需要掏搶才可以制服一個歐巴桑??
不會這樣吧~~如果這是真的, 看來這些警員真的是非常糟糕...
台灣若要進步, 法治不可少
警察執勤與用槍都有標準的規範,該名警員確實違反規範,做出了不恰當的舉動
如果只因為婦人違規,該名警員就可以將執法權無限上綱的話
那以後都不用法律了,只要違法,一律死刑,警察可以直接當場槍斃違法者
這件事情的重點,不應該在婦人是否違規身上
個人認為,重點應該是該名警員是否執法過當
如果該警員超出了法律與執勤規範所賦予他的權力,那該警員就是不對
我想講的就是這樣...
很晚了...
要去睡了...
大家晚安囉...🙂
你+壓力-身段x堅強/任性=??
換算之後你是否還記得真實的自己
去吧! 啟動沉寂已久的熱情 陪自己走一小段路
你會發現 真實的你 會跟你在一起 為真實的你而前進
違反交通規則是違反行政法,
但拒捕逃逸則算是刑法,刑法現行犯就算當場被就地正法也不能抱怨什麼,
何況婦人合作態度不佳與藐視交通法規等行徑本身就已經把她自己的處境弄得很危險了.
但拒捕逃逸則算是刑法,刑法現行犯就算當場被就地正法也不能抱怨什麼,
何況婦人合作態度不佳與藐視交通法規等行徑本身就已經把她自己的處境弄得很危險了.
於
2008/11/28 01:43:15
發文
殺雞用牛刀~~
順心~~~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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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停車就要停車 證件該拿就要拿 警察有權臨檢開單時請你停車熄火並拔出鑰匙 有沒有警車上的錄影? 這樣比較能知道是否過當 如果是一個槍擊要犯身上有武器 未戴安全帽被攔下來 然後跟警察用同樣的理由盧... 萬一他突然掏槍呢? 是不是又要說警察連基本防禦觀念都沒有? | |||
都說面對一位54歲婦人了,你還在盧,如果說警察面對一位54歲婦人還打不贏須要掏槍😩我看全台灣的警察都能去跳海自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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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交通規則是違反行政法, 但拒捕逃逸則算是刑法,刑法現行犯就算當場被就地正法也不能抱怨什麼, 何況婦人合作態度不佳與藐視交通法規等行徑本身就已經把她自己的處境弄得很危險了. | |||
沒人說婦人被逮捕是錯的,婦人合作態度不佳與藐視交通法規有錯,那位員警的態度也是非常不好
而且就算拒捕逃逸,如果說台灣警察要逮捕54歲婦人還須動用槍械,那我真要建議政府全面開除警察
因為這種警察根本沒本事保護人民
為什麼騎機車不戴安全帽就得開紅單要錢?是侵犯他人.還是違反社會善良風俗.又或是擾亂社會秩序.憲法所保障的人民基本自由權利在哪裡阿!😌
ㄜ...拔槍耶!!😰
那位警察是想嚇死那位婦人阿!!
說不一定那位婦人的年紀都可以當他媽了
太誇張了啦
😡
如果是他媽被警察用槍指著,看他做何感想!唉~~~
那位警察是想嚇死那位婦人阿!!
說不一定那位婦人的年紀都可以當他媽了
太誇張了啦
😡
如果是他媽被警察用槍指著,看他做何感想!唉~~~
於
2008/11/28 04:33:53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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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警察。 尤其該為婦人還原況重現,不戴安全帽騎機車讓記者拍。 仔細看,是婦人拒絕配合警察,還執意要騎機車走。 老美應該可以開槍了。誰知道是要逃走還是怎的? 台灣是怎麼了?大聲就可以贏嗎? 違法的可以明目張膽的違法。 😌 | |||
關於老美會不會開槍
你錯了…
老美國有在覺得自身生命有威脅的時後開槍才會沒事
那種情況對老婦人開槍
就是算是在美國那警查也是吃不完兜著走的…
別忘了美國有一種職業是比警查還兇的
Fly with dominant strength...
很多警察遇到「難搞」的,諸如政客、黑道、飆車族,這些人違規,就當作沒看到…懶得追…
反之,那些老人、逃不掉的、守法停下來的,就極盡刁難…還拔槍咧!!
所以,違反「公平正義」原則,才是被幹譙的主因…
反之,那些老人、逃不掉的、守法停下來的,就極盡刁難…還拔槍咧!!
所以,違反「公平正義」原則,才是被幹譙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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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啦... 看來Alvin小弟是個講理的人, 那就來討論一下吧~~ 單純就這件事來看... 婦人行車沒帶安全帽,攔檢不停,沒有帶駕照,行照又過期,確實不應該 其實這種情形,一般路上很常見,一般警察都是攔停後開單舉發就算了,我認為這是比較恰當的作法 事實上,該名員警若要確認該婦人身分,或婦人機車是否為贓車, 該警員只要用無線電呼叫派出所協助調查資料即可,根本就不需要將該婦人強制帶回派出所, 就針對這一點該警員就有執法不當的嫌疑, 而當婦人不願意配合時,警察在沒有生命危險的情況下就掏槍示警,我認為這也是不對 難道一個接受過專業訓練的警員,會沒有辦法對付一個手無寸鐵的歐巴桑?? 而且警察巡邏也不可能是只有一個人,難道兩個經過專業訓練的警員,需要掏搶才可以制服一個歐巴桑?? 不會這樣吧~~如果這是真的, 看來這些警員真的是非常糟糕... 台灣若要進步, 法治不可少 警察執勤與用槍都有標準的規範,該名警員確實違反規範,做出了不恰當的舉動 如果只因為婦人違規,該名警員就可以將執法權無限上綱的話 那以後都不用法律了,只要違法,一律死刑,警察可以直接當場槍斃違法者 這件事情的重點,不應該在婦人是否違規身上 個人認為,重點應該是該名警員是否執法過當 如果該警員超出了法律與執勤規範所賦予他的權力,那該警員就是不對 我想講的就是這樣... 很晚了... 要去睡了... 大家晚安囉...🙂 | ||||||||||||||||||||||||||||||||||||||||||
如果婦人真的只是因為單純未戴安全帽被警察拔槍相向。
我也會認為用槍過當。
但是我的看法是該為林姓婦人原本停下後接受警方盤查,之後又試圖『離開』(林婦表示怕東西被偷,警方認為她要逃)。
而這之前,林婦已經先跑了近一公里左右(我想警察也是在後面慢慢跟而已,等她自己停)。
整個過程,我認為是合理的。
而林婦對車上貨物擔心的推託之詞,通常警方會派人將車物一併帶回。
我覺得林婦心裡應是認為這是惡小,警察應該會放過他,所以恣意而為。
希望這次的事件能讓她以後騎車都能戴安全帽,過期的證件也趕快辦一辦。
警察應該心裡都很清楚,掏槍是茲事體大的事,一定不會隨意掏槍。
上班去。大家早安。🙂
以下是蘋果的相關報導。
蘋果新聞連結
【林世雄╱台中報導】中縣一名林姓婦人月前因未戴安全帽,遭警方攔查,林婦因拿不出證件,又有意推走機車,誤以為她要逃逸的警員竟拔槍嚇阻,將林婦帶回偵辦。林姓婦人昨氣憤地說:「我又不是什麼重刑犯,警員有必要拔槍嗎?」
不過,台中縣太平分局分局長郭瑞權說,警員拔槍時的槍口朝地上,主要目的在警戒,並無執勤不當,但他希望未來警員在執勤時,應盡量以口頭說明告知當事人,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爭議。
執意推車誤認要逃
警方表示,林姓婦人(五十四歲)是在七月三十一日下午五時許,騎著機車,沒有戴安全帽,行經一江橋附近時,被頭汴派出所王姓警員攔查,林婦不但未停車,還騎著機車繼續前進,王姓警員立即開車追緝,追了近一公里才將林婦攔停。
警方表示,林婦被攔停後,僅拿出過期的行照,但是拿不出駕駛執照,又不願意配合調查,執意要將機車推走,警員誤認她又要逃逸,才會拔槍警戒嚇阻;林婦見狀,雖沒有繼續推車,但也不願配合上車,並與警員拉扯後才勉強上車。
警方事後對林婦開了未戴安全帽及無照駕駛兩張罰單後,才讓林婦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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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婦人真的只是因為單純未戴安全帽被警察拔槍相向。 我也會認為用槍過當。 但是我的看法是該為林姓婦人原本停下後接受警方盤查,之後又試圖『離開』(林婦表示怕東西被偷,警方認為她要逃)。 而這之前,林婦已經先跑了近一公里左右(我想警察也是在後面慢慢跟而已,等她自己停)。 整個過程,我認為是合理的。 而林婦對車上貨物擔心的推託之詞,通常警方會派人將車物一併帶回。 我覺得林婦心裡應是認為這是惡小,警察應該會放過他,所以恣意而為。 希望這次的事件能讓她以後騎車都能戴安全帽,過期的證件也趕快辦一辦。 警察應該心裡都很清楚,掏槍是茲事體大的事,一定不會隨意掏槍。 上班去。大家早安。🙂 以下是蘋果的相關報導。 蘋果新聞連結 【林世雄╱台中報導】中縣一名林姓婦人月前因未戴安全帽,遭警方攔查,林婦因拿不出證件,又有意推走機車,誤以為她要逃逸的警員竟拔槍嚇阻,將林婦帶回偵辦。林姓婦人昨氣憤地說:「我又不是什麼重刑犯,警員有必要拔槍嗎?」 不過,台中縣太平分局分局長郭瑞權說,警員拔槍時的槍口朝地上,主要目的在警戒,並無執勤不當,但他希望未來警員在執勤時,應盡量以口頭說明告知當事人,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爭議。 執意推車誤認要逃 警方表示,林姓婦人(五十四歲)是在七月三十一日下午五時許,騎著機車,沒有戴安全帽,行經一江橋附近時,被頭汴派出所王姓警員攔查,林婦不但未停車,還騎著機車繼續前進,王姓警員立即開車追緝,追了近一公里才將林婦攔停。 警方表示,林婦被攔停後,僅拿出過期的行照,但是拿不出駕駛執照,又不願意配合調查,執意要將機車推走,警員誤認她又要逃逸,才會拔槍警戒嚇阻;林婦見狀,雖沒有繼續推車,但也不願配合上車,並與警員拉扯後才勉強上車。 警方事後對林婦開了未戴安全帽及無照駕駛兩張罰單後,才讓林婦離去。 | ||||||||||||||||||||||||||||||||||||||||||||||||||||
😵
有槍是很了不起的,要常常掏出來亮一下😞
樹多有枯枝,人多有白癡
剛剛想到一個梗...😊
男人掏槍出來時,女人要乖乖聽話....😀
好冷.....
我自己出去...😆
男人掏槍出來時,女人要乖乖聽話....😀
好冷.....
我自己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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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想到一個梗...😊 男人掏槍出來時,女人要乖乖聽話....😀 好冷..... 我自己出去...😆 | |||
女人要你掏槍時,最好隨時準備槍套。
而且不要只掏出掌心雷。
😆
我也自己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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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要你掏槍時,最好隨時準備槍套。 而且不要只掏出掌心雷。 😆 我也自己出去。 | ||||||||||||
運氣好的時候...
我家老大會講...
今天沒關係😊
好啦...
很冷...
我再出去吧😆
好猛的警察🙂
要是對付流氓會更好🙂
要是對付流氓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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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逃罰單就是錯,還可以遷拖到立法院總統.白癡扁迷毫無是非對錯觀念!😝 | ||||||||||||||||||||||
"想逃罰單遷拖到立法院總統" 跟 "遷托立法院總統被歸類為白痴扁迷" 您這段回文套句您的留言:毫無是非對錯觀念.
在我看來是歸笑憋無偉.
你眼睛會笑,彎成一條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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