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人權.不過連續衝撞警方了.....有啥了不起...😠😠😠😠
以後請政府規定-
執勤時遇攻擊,一定要被攻擊到瀕臨死亡再對空鳴槍.
還持續被攻擊才能以超越射擊世界冠軍的槍術朝不立即影響對方生命及不牽連周圍人事物的部位開槍.
(若無此把握絕對不可開槍.要在死亡前call支援.警方領納稅人的錢,命要奉獻給人民)
若瀕臨死亡的警員被救活了,要向被開槍者及其家屬親友道歉.表示對您開槍造成您生命威脅感到萬分抱歉.
並且無條件國賠(依被開槍者受驚或受傷程度賠償,基本起跳1千萬台幣).
大家用力推.
請政府立法.
我們要人權.
我們要人權.
我們要人權.
我們要人權.
大家用力推.
以後請政府規定-
執勤時遇攻擊,一定要被攻擊到瀕臨死亡再對空鳴槍.
還持續被攻擊才能以超越射擊世界冠軍的槍術朝不立即影響對方生命及不牽連周圍人事物的部位開槍.
(若無此把握絕對不可開槍.要在死亡前call支援.警方領納稅人的錢,命要奉獻給人民)
若瀕臨死亡的警員被救活了,要向被開槍者及其家屬親友道歉.表示對您開槍造成您生命威脅感到萬分抱歉.
並且無條件國賠(依被開槍者受驚或受傷程度賠償,基本起跳1千萬台幣).
大家用力推.
請政府立法.
我們要人權.
我們要人權.
我們要人權.
我們要人權.
大家用力推.
於
2008/12/27 14:24:32
發文
警察難當~~😀
虎尾幼稚園,車輛工程系-大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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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則新聞 真是為那位同仁感到不值 這種人就掰掰目送就好 今天你奮勇開槍攔下他 不管如何 總是會被咬死說執勤過當 警械使用條例裡面完全沒提到什麼叫對空鳴槍(這點是臺灣特有物) 當對方以高速意圖衝撞你的時候 你可能要在那一兩秒之內 辨別是要往左跳還是往右跳來閃躲 根本沒有什麼反應時間讓你去思考說怎麼合乎程序 剛剛去外面巡邏回來 看到某部黑車高速(超過100)上重陽橋往北市 我看到也懶得去攔了 路上看到遮車牌的也懶得追了 因為我沒那幾百萬去賭... | |||
邦哥 (學長?) 您是警察嗎?
在這裡不要流這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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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則新聞 真是為那位同仁感到不值 這種人就掰掰目送就好 今天你奮勇開槍攔下他 不管如何 總是會被咬死說執勤過當 警械使用條例裡面完全沒提到什麼叫對空鳴槍(這點是臺灣特有物) 當對方以高速意圖衝撞你的時候 你可能要在那一兩秒之內 辨別是要往左跳還是往右跳來閃躲 根本沒有什麼反應時間讓你去思考說怎麼合乎程序 剛剛去外面巡邏回來 看到某部黑車高速(超過100)上重陽橋往北市 我看到也懶得去攔了 路上看到遮車牌的也懶得追了 因為我沒那幾百萬去賭... | |||
好感慨.公權力無法有效執行.
警方動不動就背上濫用公權的帽子.
寒蟬效應只會讓警方越來越無法有效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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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有看玻麗士大人 . 酒駕的立委助理罵警察白目 . 姑且不論真實情況是否會在現實生活中發生 . | |||
這種政客/助理/官員酒駕、挑戰公權力的情形,在現實中有一大堆案例呀。
你到不爽網搜尋「酒駕」兩個字,就知道了。
不爽網..記錄大家的不爽.
景氣不佳,
抗議、請求國賠、…
為的是什麼???
前一行標點符號打錯,不是「?」,是「$」才對吧!
社會被媒體給寵壞了,
動不動就國賠。
國賠是拿誰的錢在賠?
是拿你的稅金在賠!對政府有什麼差?
警察看到犯罪,最聰明的辦法就是「視而不見」,
因為事不關己,己不必關心!
沒事不找事,有事就推事!
薪水照常領,不少一毛錢!
當有正義感的警察為了社會秩序在執法時,
都還要畏畏縮縮的,這個不敢,那個不行,
談法治,有什麼用?
沒有法治,還有民主?😌
個人的淺見:衝撞執勤員警,應判「斬立決」,即刻行刑,准予先斬後奏。
抗議、請求國賠、…
為的是什麼???
前一行標點符號打錯,不是「?」,是「$」才對吧!
社會被媒體給寵壞了,
動不動就國賠。
國賠是拿誰的錢在賠?
是拿你的稅金在賠!對政府有什麼差?
警察看到犯罪,最聰明的辦法就是「視而不見」,
因為事不關己,己不必關心!
沒事不找事,有事就推事!
薪水照常領,不少一毛錢!
當有正義感的警察為了社會秩序在執法時,
都還要畏畏縮縮的,這個不敢,那個不行,
談法治,有什麼用?
沒有法治,還有民主?😌
個人的淺見:衝撞執勤員警,應判「斬立決」,即刻行刑,准予先斬後奏。
台北縣某國中一年級方姓女生去年11月6日赴網友約會後失蹤,事隔半年,警方查出曾因開車撞警拒捕並中彈的徐姓青年涉嫌,經深入追查,他供稱與一名許姓國中生約出方女後,先性侵,再以鐵棒猛擊方女頭部,並以菜刀割喉,於方女死亡後,將她棄屍新店市力行路一防火巷。警方上午捕徐、許二嫌,並尋獲已成白骨的方女屍骨,並找方女家人指認。
警方說,方姓國中女生是於11月6日下課後,向同學表示要與網友見面,即失蹤,經過警方追查,發現去年12月21日在中和開車撞警拒捕,遭警方開槍擊中的徐姓青年涉有重嫌,但他當時昏迷送醫,直到日前清醒訊問,他才供出案情。
【中央社台北縣12日電】
台北縣中和市國一女學生去年底失蹤後,有如從人間蒸發。警方今天逮捕兩嫌,他們企圖性侵,少女抵抗卻慘遭以菜刀割喉殺害棄屍在新店市老舊眷村空屋。警方將2嫌移檢方偵辦。
中和警一分局表示,去年11月6日失蹤的方姓女同學父母,在女兒失蹤半年來,找遍所有同學、友人及遠在台中的網友,並在女兒部落格內留言請求網友協尋,調閱失蹤時的通聯記錄追查,但沒有任何消息。
被害人家屬今天獲知愛女遇害,傷痛欲絕,並表示這幾天心神不寧,似有不祥預感。
警方說,偵辦期間專案人員因過濾大批資料睡在辦公室,竟夢到方女已遭不測,且已捉拿兩名嫌疑人,今天果然在新店力行路找到遺體,且兩嫌曾經衝撞攔檢的警方,與警察近距離接觸,還要求國賠。如今回想,令人嘖嘖稱奇,也顯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警方指出,被害人去年和另一少女出遊後,在新店碧潭捷運站與網友見面,之後行蹤成謎。警方清查他的交友狀況及通聯紀錄,鎖定18歲的徐姓男子及15歲的許姓少年涉有重嫌。
警方調查發現,兩嫌偕同兩女進入昏暗的空屋後,隨即涉嫌持鐵棍擊昏兩少女,再以繩索綑綁,分別被抱往2間不同房間內,意圖染指。少女醒來後,即不知方姓同學下落。
板橋地檢署今天指揮警方執行拘提搜索,並在中和市興南路徐嫌家中逮捕嫌疑人,警方與家屬開導後,徐嫌坦承案發當天,兩人就殺害女同學,並棄屍案發地屋後空地。
縣警局鑑識中心封鎖並勘驗現場,果然在屋後空地堆積木板內發現女學生遺體,以棉被等雜物覆蓋。由於死亡時間超過半年,只剩骨骸。
中和一分局副分局長張錦成表示,嫌疑人涉嫌以菜刀割喉殺死女同學。
警方更發現,嫌疑人竟是去年12月21日偷開父親轎車,無照駕車並衝撞員警的徐姓駕駛、同車的許姓少年。兩人犯案不久,駕車途經中和南勢角,因無照偷開父親轎車載友人兜風,當時徐父發現企圖在巷口阻止,徐嫌竟意圖衝撞父親,幸徐父閃得快沒事。
但警方獲報攔截時,心虛的徐嫌以為警方追查命案,涉嫌撞傷兩名員警逃逸,警方開槍,擊中副駕駛座的許姓少年;徐嫌最後在母親電話呼喚下才將傷者載回家,立即被警方逮捕。
不過,當時,警方並不知道兩嫌竟犯下重案。徐嫌曾在父親陪同下,與許姓少年母親、哥哥,於縣議會民進黨團舉行記者會,公開向警方要求國家賠償。
【2009/05/12 聯合晚報】
講再多也沒用
一條生命沒了
連署跟那個燙小孩爸爸一樣 死刑去吧
沒啥好說
😠😠😡😡
一條生命沒了
連署跟那個燙小孩爸爸一樣 死刑去吧
沒啥好說
😠😠😡😡
我只是個愛LDS的讀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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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了新聞,好像是先衝撞父親之後,再衝撞員警三次 這種人還讓它逃過那顆子彈,真是😰 | |||
什麼有這回事~~那還是開槍射死他好了😠😠
當初替這人渣辯解與我論戰的幾位板大站出來阿
於
2009/05/12 20:17:35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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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替這人渣辯解與我論戰的幾位板大站出來阿 | |||
真的是人渣...😠😠😠
致遠跳恰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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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人權.不過連續衝撞警方了.....有啥了不起...😠😠😠😠 以後請政府規定- 執勤時遇攻擊,一定要被攻擊到瀕臨死亡再對空鳴槍. 還持續被攻擊才能以超越射擊世界冠軍的槍術朝不立即影響對方生命及不牽連周圍人事物的部位開槍. (若無此把握絕對不可開槍.要在死亡前call支援.警方領納稅人的錢,命要奉獻給人民) 若瀕臨死亡的警員被救活了,要向被開槍者及其家屬親友道歉.表示對您開槍造成您生命威脅感到萬分抱歉. 並且無條件國賠(依被開槍者受驚或受傷程度賠償,基本起跳1千萬台幣). 大家用力推. 請政府立法. 我們要人權. 我們要人權. 我們要人權. 我們要人權. 大家用力推. | |||
就事論事
一碼歸一碼😞
一碼歸一碼😞
怎麼沒被射死?
年紀那麼小就會強姦殺人
長大還得了
沒18歲不會死刑
另一個都沒事,太沒天理了
年紀那麼小就會強姦殺人
長大還得了
沒18歲不會死刑
另一個都沒事,太沒天理了
看了新聞真是讓人十分氣憤....😡
剛好想到之前U-CAR有討論這個話題,這麼快就有人找出來了
剛好想到之前U-CAR有討論這個話題,這麼快就有人找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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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沒被射死? 年紀那麼小就會強姦殺人 長大還得了 沒18歲不會死刑 另一個都沒事,太沒天理了 | |||
冥冥之自有報應輪迴
另一個不但不是沒事而且還比較早出事,現已全身癱瘓
而落網的這一個就等著讓人"招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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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替這人渣辯解與我論戰的幾位板大站出來阿 | |||
就事論事,一碼歸一碼😇
如果早知道這2個少年雜種做這種事😠.當然希望那槍能把2個少年都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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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槍法不準,訓練不佳 絕對沒有使用過當 一槍打中駕駛的腦袋 就沒事了 | |||
同意你的說法
真是很討厭那些人權擁護者,做奸犯科的人只要在監獄中拿著聖經說改過自新了,或說做錯事了,那些人權擁護者就會前仆後繼的護著做奸犯科的人,那些受害者就都該死嗎,不要說過去的事就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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