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又開始送紅包了請小心(承德路七段)~趴2~申訴成功!!!
於
2009/01/13 11:33:15
發文
感謝分享,那個點常常有條子在拍照要小心 🙂
9921=74.4
🙂 感謝告知...........
待業中...........
各位大大如果公司有職缺..麻煩介紹看看...
感激不盡......(彰縣為優)
三不五時就有爛警見報
員警開AB車超速、闖ETC 違規188次
更新日期:2009/01/13 12:22 黃志偉
竟然有員警違規高達188次,罰單卻差點落到小老百姓頭上,這名員警曾經在彰化田中分局擔任巡官,不只開著掛有偽造車牌的權利車,任意超速,甚至還硬闖國道電子收費道,高達60萬的罰單,全寄到無辜的車主家中,女車主一狀告上法院,這名員警被判刑5個月。
開著掛有偽造車牌權利車,還違規高達188次的員警,就是他,曾經擔任彰化田中分局巡官的曾俊錠。田中分局分局長李永福:「他使用一部車牌查無資料,疑似使用權利車偽造車牌,經過我們查證屬實後,我們依法以違反特種文書罪,移送彰化地檢署。」 員警自己知法犯法,但無辜受牽連的,卻是彰化一位熊小姐,因為員警賓士車所懸掛的車牌,車主名字就是熊小姐,只要一有罰單就寄到熊小姐家,甚至是前年國道開放電子收費後,熊小姐一天內還曾經收到40張罰單。李永福:「我們在清查跟監理調資料,發現有190筆罰單沒繳,可能偽造嫌疑重大。」
37歲的曾姓員警表示,賓士車是因為妻子的朋友欠錢拿車抵押,也知道車牌有問題,但為了省通行費才會開著AB車硬闖ETC收費道,欠下的違規罰款,至少60萬,儘管這名員警現在已經被調往澎湖,但法院仍然依照偽造文書罪,判刑5個月。
員警開AB車超速、闖ETC 違規188次
更新日期:2009/01/13 12:22 黃志偉
竟然有員警違規高達188次,罰單卻差點落到小老百姓頭上,這名員警曾經在彰化田中分局擔任巡官,不只開著掛有偽造車牌的權利車,任意超速,甚至還硬闖國道電子收費道,高達60萬的罰單,全寄到無辜的車主家中,女車主一狀告上法院,這名員警被判刑5個月。
開著掛有偽造車牌權利車,還違規高達188次的員警,就是他,曾經擔任彰化田中分局巡官的曾俊錠。田中分局分局長李永福:「他使用一部車牌查無資料,疑似使用權利車偽造車牌,經過我們查證屬實後,我們依法以違反特種文書罪,移送彰化地檢署。」 員警自己知法犯法,但無辜受牽連的,卻是彰化一位熊小姐,因為員警賓士車所懸掛的車牌,車主名字就是熊小姐,只要一有罰單就寄到熊小姐家,甚至是前年國道開放電子收費後,熊小姐一天內還曾經收到40張罰單。李永福:「我們在清查跟監理調資料,發現有190筆罰單沒繳,可能偽造嫌疑重大。」
37歲的曾姓員警表示,賓士車是因為妻子的朋友欠錢拿車抵押,也知道車牌有問題,但為了省通行費才會開著AB車硬闖ETC收費道,欠下的違規罰款,至少60萬,儘管這名員警現在已經被調往澎湖,但法院仍然依照偽造文書罪,判刑5個月。
無恥總經理說,公司沒虧損,高階沒必要減薪
既然公司沒虧損,為何員工要減薪!?
警察也是人,也有一般人的根本惰性及劣根性,
人本身是不可信的,
尤其執法人員,應該以制度加強管理,尤其是淘汰制度,
不要相信他調個單位就會變好,
應該予以淘汰,
淘汰不良品,才能夠提升品(素)質.
人本身是不可信的,
尤其執法人員,應該以制度加強管理,尤其是淘汰制度,
不要相信他調個單位就會變好,
應該予以淘汰,
淘汰不良品,才能夠提升品(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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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也是人,也有一般人的根本惰性及劣根性, 人本身是不可信的, 尤其執法人員,應該以制度加強管理,尤其是淘汰制度, 不要相信他調個單位就會變好, 應該予以淘汰, 淘汰不良品,才能夠提升品(素)質. | |||
沒錯,這樣的問題那是調單位可以改善的,
難道澎湖警局感化人心的功力比較強嗎
應該直接淘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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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五時就有爛警見報 員警開AB車超速、闖ETC 違規188次 更新日期:2009/01/13 12:22 黃志偉 竟然有員警違規高達188次,罰單卻差點落到小老百姓頭上,這名員警曾經在彰化田中分局擔任巡官,不只開著掛有偽造車牌的權利車,任意超速,甚至還硬闖國道電子收費道,高達60萬的罰單,全寄到無辜的車主家中,女車主一狀告上法院,這名員警被判刑5個月。 開著掛有偽造車牌權利車,還違規高達188次的員警,就是他,曾經擔任彰化田中分局巡官的曾俊錠。田中分局分局長李永福:「他使用一部車牌查無資料,疑似使用權利車偽造車牌,經過我們查證屬實後,我們依法以違反特種文書罪,移送彰化地檢署。」 員警自己知法犯法,但無辜受牽連的,卻是彰化一位熊小姐,因為員警賓士車所懸掛的車牌,車主名字就是熊小姐,只要一有罰單就寄到熊小姐家,甚至是前年國道開放電子收費後,熊小姐一天內還曾經收到40張罰單。李永福:「我們在清查跟監理調資料,發現有190筆罰單沒繳,可能偽造嫌疑重大。」 37歲的曾姓員警表示,賓士車是因為妻子的朋友欠錢拿車抵押,也知道車牌有問題,但為了省通行費才會開著AB車硬闖ETC收費道,欠下的違規罰款,至少60萬,儘管這名員警現在已經被調往澎湖,但法院仍然依照偽造文書罪,判刑5個月。 | |||
這個真是誇張~~ 輕判5個月~~😩
😡
重點是申訴成功了~如果大家也是在那的受害者~趕快跟上腳步吧~別白白的送錢給國庫了!!!文章如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885146&p=1#9629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