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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100.12.13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修正)

Rita(yj631028)

2011/12/17 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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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9363 IP 25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剛在版上看到的消息讓我心驚,關於"車禁看DVD.GPS導航"的標題,哇!!😰連GPS都不行!!這下可嚴重了,趕快來去交通部的網站查詢一下,正確文如下
名  稱: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中華民國一00年十二月十三日交通部交路字第一0000一一0二六號、內政部台內警字第一000八七二六七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第五十二條、第八十九條、第九十條條文,並自即日施行

第八十九條
行車前應注意之事項,依下列規定:
二、行車執照、駕駛執照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必須隨車攜帶之證件,均應攜帶。
四、兒童須乘座於小客車之後座。
五、駕駛人、前座及小型車後座乘客均應繫妥安全帶。
六、起駛前應關閉汽車駕駛人視線範圍內之娛樂性顯示設備。但提供行車輔助顯示,不在此限。

第九十條
駕駛人駕駛汽車,除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 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操作或觀看娛樂性顯示設備。
二、禁止操作行車輔助顯示設備。



其餘尚有切身的相關條文有
第五十二條
汽車駕駛執照自發照之日起每滿六年換發一次,汽車駕駛人應於有效期間屆滿前後一個月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發新照。

交通部連結
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4240&ctNode=478&mp=1

自發光儀錶........糟糕的配備

Rita(yj631028)

2008/10/23 00:23:41

發文

#685952 IP 25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之前老有網友對T牌的車有"路"隊長的稱號,通常都是會心一笑,但最近有點笑不出來😡,笑不出來的原因就來自"自發光儀錶",當路隊長也就算了,最近居然連燈都不開了,尤其是深色的車,真的是非常危險。以往舊款的車晚間非得開車燈不可,否則車內是一片漆黑,但自從配上所謂的"自發光儀錶"後,傍晚或晚間在市區不開大燈開車似乎就成為理所當然的事了😞,真的很危險😠,好幾次追上去都看到"T"車的儀錶亮到不像話,😌真的是這年頭人命不值錢呀。當然希望有這項配備的車主最好在多花一些錢在加上自動感應頭燈,或是多加注意夜間車子的頭燈是否有開啟,希望大家都行車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