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近日宣佈,對應中央政府 2050 淨零轉型的目標,以及提高民眾、共享運具業者轉換使用電動機車之意願,同步強化充換電站服務量能,經濟部已修正 3 項補助要點,分別針對消費者、共享運具業者、電動機車業者提供加碼補助措施。

民眾汰舊換新補助加碼 1 千元,補助金額合計最高可達 8 千元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表示,相關產業政策措施將視市場狀況滾動修正,並持續引領機車產業朝減碳及轉型目標邁進。首先,與一般消費者最相關的「汰舊換新」專案,將額外加碼補助 1 千元,意即民眾只要報廢一台 10 年以上的老舊燃油機車,並購買任一款由經濟部認可的電動機車,即可獲得加碼補助新臺幣 (下同) 1 千元。


針對汰舊換新加碼說明,若民眾以汰舊換新方式購入一輛電動機車,加上原本經濟部既有補助最高 7 千元,補助金額合計最高將可達 8 千元。而適用車款可參閱電動機車產業網 https://www.lev.org.tw/subsidy/cars。

共享電動機車最高補助金額提高至 4 千 5 百元
再來看到共享運具方面,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指出最高補助金額提高至每輛 4 千 5 百元。國內現有已有多家知名業者經營共享電動機車,並投入多個縣市營運使用,為鼓勵業者將車隊轉換為電動機車及擴大車隊規模,業者若選擇受認可車款,經申請核可後,每輛車的最高補助金額將由 3 千 5 百元提高至 4 千 5 百元。


能源補充設施每座機組補助金額提高至 60 萬元
至於能源補充設施部分,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宣佈補助上限將提高至每座 60 萬元。產發署提到,換電站攸關交換式電動機車使用便利性,因此,為鼓勵業者建置大型站點或現地擴充機組,滿足熱區尖峰時段換電需求,每座機組補助金額將由 30 萬元提高至 6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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