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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 對阿 +1 | ||||||||||||
國賠是應該的, 不過要先追溯走私者的刑責, 然後請他的家屬代為服刑, 接著在監獄裏打工賺的錢, 扣除了伙食,住宿及管理費之後, 剩下的錢繳交國庫, 等他出獄之後再由政府轉交當做國家賠償!
OKOK, 讚成國賠的啦! 😆
有些人只想要錢
並不在乎有多荒謬及丟臉
😩😝
並不在乎有多荒謬及丟臉
😩😝
孩子是這會的敗類,我看這家子人也差不多,死一個,社會少一個禍害😠
國賠個屁啊
家屬是頭殼裝OOXX喔😠😠
自己都不想想
為什麼別人生的孩子都不會去做壞事
然後自己的孩子就會去做壞事,難道自己不用負責嗎?
還想國賠? 神經病
動不動就質疑警察的用槍時機
所以說有時候看到電發生事件而警察都不積極的出面也不能怪警察啦
治安不好就怪警察,然而警察一開槍那些媒體、民意代表的批評聲浪就一面而來
警察躲起來拍違規就說搶錢,好笑哩,自己不違規會怕被開罰單嗎
這樣叫警察怎麼當啊,乾脆配水槍還是玩具槍好了
家屬是頭殼裝OOXX喔😠😠
自己都不想想
為什麼別人生的孩子都不會去做壞事
然後自己的孩子就會去做壞事,難道自己不用負責嗎?
還想國賠? 神經病
動不動就質疑警察的用槍時機
所以說有時候看到電發生事件而警察都不積極的出面也不能怪警察啦
治安不好就怪警察,然而警察一開槍那些媒體、民意代表的批評聲浪就一面而來
警察躲起來拍違規就說搶錢,好笑哩,自己不違規會怕被開罰單嗎
這樣叫警察怎麼當啊,乾脆配水槍還是玩具槍好了
好槍法...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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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老家不要他了
結果兄弟撿去😆
說不定是SPY喔!😀
人生不過是四億五千萬次的眨眼...
於
2009/10/20 01:03:26
發文
(該不會以後會出現一個所謂的『無過失賠償』的名詞請求開槍打死嫌犯的警察賠償?!)
→ 人生是需要ㄧ點憤怒,然後才能往前衝
於
2009/10/20 01:25:08
發文
哈哈國賠...
拿人民的稅金捏...來賠一個槍擊要犯..
拿人民的稅金捏...來賠一個槍擊要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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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202631.shtml 【2009/10/19 聯合報╱記者曹敏吉/即時報導】 高雄縣黃姓警員95年間為抓走私開槍打死人,死者家屬請求國賠,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合議庭認為黃員開槍符合警械使用條例,駁回家屬請求。 判決指出,95年7月13日凌晨1時許,南部海巡局與高雄縣警方為執行查緝走私槍械的「黎明專案」,在屏東縣車城鄉海口村海口營路,攔查陳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陳姓男子拒絕停車受檢,被黃姓警員開槍擊中後腦死亡,另一名陳姓嫌犯於脫逃時右手骨折被捕。專案人員在小貨車的後車廂查扣到118槍枝及1萬9900子彈。 家屬表示,黃員以M16步槍無端朝陳姓男子的頭部掃射,違反警械使用條例規定,要求高縣政府和縣警局連帶賠償他們精神慰撫金等共二百多萬元。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調查結果認為,黃員有先對空鳴槍示警,且當時天色昏暗,陳姓男子拒絕停車受檢而加速行駛的情況下,黃員未能瞄準後車燈下方開槍而射入車廂內,屬急迫下使用槍械,且有確保前方其他待命警員的性命安危的作用。 | |||
這家人要不要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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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樣也可以申請國賠嗎😵 | |||
你不能申請國賠,但是按鈕按下去警察能申請撫恤😆
好笑咧~~~
119支槍近2萬發彈藥耶!!
這批槍械給他流出去阿所造成的人民死傷
是不是也可以叫他們家的來賠??
賠的起嘛??
無腦的會不會太多阿!!
😠😠
119支槍近2萬發彈藥耶!!
這批槍械給他流出去阿所造成的人民死傷
是不是也可以叫他們家的來賠??
賠的起嘛??
無腦的會不會太多阿!!
😠😠
還國賠耶!😝人渣一個😝
國鞭才差不多😆生出這種小孩,家屬一人一鞭😝
執著過去何必 活在當下清醒
於
2009/10/20 21:34:03
發文
😡 又是一個死不要臉的......社會病了
沒跟家屬討子彈錢就不錯了,還要國賠?😆
Scotty doesn't know.
我們要給這位警察拍拍手...
把那敗類就地正法, 頭部一槍斃命, 連送醫都不用了...幹得好.
把那敗類就地正法, 頭部一槍斃命, 連送醫都不用了...幹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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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1
家屬看能不能撈一筆
😌
真的是無藥可救
開槍的員警應該要重重獎勵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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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給這位警察拍拍手... 把那敗類就地正法, 頭部一槍斃命, 連送醫都不用了...幹得好.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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