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駕車衝警的那位姦殺犯被判死刑了!
<br>姦殺國中女學生 板院判死刑 <br> <br>【中央社╱台北縣20日電】 2009.10.20 07:09 pm <br> <br> <br>被控姦殺國中女學生並棄屍的徐志皓,板橋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板院認為,被告手法凶殘且反社會性格明顯,有與世永久隔絕必要,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本案可上訴。<br><br>徐志皓在聆聽判決後,表情木訥,不發一語。隨後,還押台北看守所。<br><br>死者方姓少女的父母,下午也到法庭聆判。對於判決結果表示,「還算公道,對被告判處死刑,是讓被害家屬滿意與合理的判決。」<br><br>板院指出,這件慘絕人寰的國中少女遭姦殺棄屍成白骨案。死者是北縣中和市14歲的方姓少女,去年11月6日離家,應同校鄧姓女同學邀請,與未曾謀面網友徐志皓、許姓少年見面。未料徐志皓覬覦少女美色,被控先以鐵條將她敲昏性侵得逞,再凶殘割喉棄屍。<br><br>警方今年5月在北縣新店市力行路1處偏僻巷弄內找到少女屍體時,由於死亡時間超過半年,屍體早已成為白骨。 <br><br>【2009/10/20 中央社】<br> <br>----------------------------------------------<br><br>家屬控警開槍太超過 <br>子彈卡少年體內 會否癱瘓待觀察 <br><br>台北縣一名十四歲少年,前晚搭友人的車外出慶生,但友人無照偷開車又衝撞父親,警方獲報三度攔截,但友人卻衝撞警察,在第三次衝撞時,警員開槍制止,少年因此被擊中,子彈擦過脊椎卡在體內,是否有癱瘓的可能仍須觀察,其兄氣憤痛批警方:「太超過!」未先對空鳴槍就開槍射擊,質疑用槍過當。 <br><br><br>警稱符合使用條例 <br>警方調查,十四歲的許姓少年是國中生,前晚跟友人徐志皓(十八歲,傷害前科)外出慶生,未料遭警槍擊入院。院方表示,子彈從少年的右肩射入,擦過肺部與第一、二節胸椎,卡在左肩胛骨下,雖順利開刀取出子彈,但尚無法斷定有無癱瘓之虞。徐嫌訊後則依妨礙公務、傷害罪嫌送辦。<br>警方表示,前晚約七時,徐父發現家中的汽車不見了,後來發現汽車就在自家巷口,連忙衝出要阻攔,怎料竟遭兒子衝撞,徐父無奈報警。<br>彭彥凱等三名警員獲報分騎警用機車在三個路口攔停,但徐嫌連續在兩個路口衝撞警員,彭員目睹同事遭撞,加速追趕,但徐嫌仍沒減速,彭員見狀對車開一槍,打中坐在副駕駛座的許姓少年,醫院手術後,對於少年是否會癱瘓,仍須觀察。<br>中和分局副分局長張錦成昨表示,因彭員生命受到威脅來不及對空鳴槍,而直接對著車輪開槍,但過程中因閃避衝撞,子彈才會打偏誤傷許,彭員用槍符合《警械使用條例》。少年母親昨怒控:「警察連對空鳴槍都沒有,就直接朝車內開槍!」少年的哥哥則認為,警方已知車上都是青少年,根本就是亂開槍。 <br>(轉貼自蘋果日報)<br><br><br>
真爽,司法終於出現正義的一面了🙂
總算判對了😀
嘴砲退散
總算有點公正,但後面仍可上訴應該改為定讞
車是用心、用眼睛、用手、用腳來開的,
不是用鍵盤、用滑鼠、用嘴巴、用想的來開的。
判了又不執行,就是現況....
人權....😞
人權....😞
Life takes its hues from the color of your 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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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又不執行,就是現況.... 人權....😞 | |||
人權團體=害人團體
犯人關幾年放出來
又繼續危害人間
案例太多了😌
這種判了死刑都不會執行的..😡
一直關一直關..關到黑髮變白髮..
一直吃納稅人的錢..又吃又拉的一點都不環保..😠
不如斃了..能用的挖一挖..剩下拿去施肥..廢物利用..
一直關一直關..關到黑髮變白髮..
一直吃納稅人的錢..又吃又拉的一點都不環保..😠
不如斃了..能用的挖一挖..剩下拿去施肥..廢物利用..
這是他應得的! 🙂
最愛騎車!!!
趕快槍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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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算有點公正,但後面仍可上訴應該改為定讞 | |||
+1😡
只希望狼權團體不要又出來攪局!😞
沒有意義
台灣多久沒執行死刑了
按照目前進度
搞不好我們還要花個20年來養這種人渣
錢當然是從我們這些死老白姓荷包裡拿
搞不好過幾年死刑廢掉
到時就不知道要養多久
台灣多久沒執行死刑了
按照目前進度
搞不好我們還要花個20年來養這種人渣
錢當然是從我們這些死老白姓荷包裡拿
搞不好過幾年死刑廢掉
到時就不知道要養多久
於
2009/10/20 21:41:35
發文
這是今天聽到的好消息
錢的數量決定車的能量
英雄要有錢做膽,沒錢!那就當.......
所以香港電影常拍以暴制暴的電影情節....😝
去.....我又沒說啥
記得先剪掉再執行死刑喔!😠
愛上柴引 "MB" = M-Class + B-Class(arran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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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又不執行,就是現況.... 人權....😞 | |||
法務部長不簽名執行死刑....也無法執行~
不過~至少那種垃圾别再讓他回到社會上了!!
別漏看了....可上訴喔
所以死刑會變無期徒刑
再上訴....會變有期徒刑
最終...這匹狼還是會出來
所以死刑會變無期徒刑
再上訴....會變有期徒刑
最終...這匹狼還是會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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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團體=害人團體 犯人關幾年放出來 又繼續危害人間 案例太多了😌 | ||||||||||||
張志輝嗎?
出來馬上再幹掉一個人,還載著屍體到處晃,還接受採訪@@"
如果再出來應該去人權團體任C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