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啟兄,煩請容許再探討一下!
博啟兄怎如此說呢?(貪婪之語)<br><br>再代轉:<br>現在已經證實,是傳動軸與變速箱之間,發生"脫離"的問題。 <br>而汽車總公司,也來函於本人,承認是(傳動軸)組裝不良的關係, <br>也承認該組裝不良,會造成高速行駛下,對於生命安全有相當的危險性! <br><br>但竟然單單來函幾個字。說只是組裝不良的關係, <br>而要給予延長傳動軸的保固期,還有4次免費的定期保養! <br>就要了結這危害到本人生命安全上的事件! <br><br>不過在眾人都皆知,該新車1萬公里內,本來就是免費保養, <br>但該汽車公司,顯然是有欺矇之意,想從5千公里起,就來做為賠償! <br><br>且來函之中,關於傳動軸的問題,明白表示是(初步研判),並沒有具體肯定的回答,<br>而當初技術課下來,也只是看看就走人,根本沒有詳細檢查,就要我牽回車子,再讓我用生命去試驗看看? <br>看看問題會不會再度出現?如果又出現了,還是以保固的方法來處理? <br>但如果問題真的又再度出現了?我看我已經沒有性命來要求賠償! <br><br>而好像原廠的保固就是代表保險?而等我真的出了事情之後,再來說? <br>試問,要多少的保險費用?才能換回我的生命?而我的生命是錢能換來的? <br><br>且原廠來函的最後寫到:摰盼台端儘速走出此次陰霾!? <br>這根本該汽車公司已明白,此事件的嚴重性,和本人精神上的傷害,有多深! <br>(反問汽車公司:陰霾是要如何走出?請教教我!)<br><br>由此可見該汽車公司,對此事件之草率處理,和漠視車主的生命安全! <br><br>PS:當時出門是要上高速公路去,<br>恰巧一出門就出問題,但如果問題是在高速公路上面發生,<br>我看此時,大家不會看到我寫的文章了!<br><br>而並不是我獅子大開口,非要換車不可,這只是初步談判的籌碼,<br>但最終希望是該汽車公司,對於組裝安全上有個警惕,<br>並且做出最合理的解釋與賠償!<br><br><br><br><br>
在此事件中~~~ 你們幾乎是沒有任何的籌碼!!
因為~~~~
你們必須要有足夠的依(證)據顯示該車輛在修護之後,仍然會再次發生相同的問題,並危及車上乘員的安全與財務的保障。
如果~~~ 你們無法提出足夠的依(證)據的話......
那麼~~~ 將一切都將是空談!
反過來看汽車廠商這一邊~~~~
他們有足夠的依據來讓他們認為已將車輛完整修復,並且能夠安全的行駛。
(PS. 此部份即使上法院,廠商依然站得住腳!)
請問~~~~
你們的有力、有利的依據是什麼呢!!??
最後要記住的是~~~~
涉及有關技術的問題....一切都是以講「理」來解決的!!
如果你無法在"理"字上面站得住腳的話....你將沒有任何的立場!!
在這個事件中......
你們已經不再談「理」了!
而是意氣用事的以「情」為主體來處理事情!
因此~~~ 在下一篇之後,我不再對此事件做任何的討論。
因為~~~~
你們必須要有足夠的依(證)據顯示該車輛在修護之後,仍然會再次發生相同的問題,並危及車上乘員的安全與財務的保障。
如果~~~ 你們無法提出足夠的依(證)據的話......
那麼~~~ 將一切都將是空談!
反過來看汽車廠商這一邊~~~~
他們有足夠的依據來讓他們認為已將車輛完整修復,並且能夠安全的行駛。
(PS. 此部份即使上法院,廠商依然站得住腳!)
請問~~~~
你們的有力、有利的依據是什麼呢!!??
最後要記住的是~~~~
涉及有關技術的問題....一切都是以講「理」來解決的!!
如果你無法在"理"字上面站得住腳的話....你將沒有任何的立場!!
在這個事件中......
你們已經不再談「理」了!
而是意氣用事的以「情」為主體來處理事情!
因此~~~ 在下一篇之後,我不再對此事件做任何的討論。
『我們已經很寬大了!』
????何以見得!!!!????
依照個人過去閱歷的經驗....這都是"受害者"一廂情願的想法。
************************************************************
『一開始,並沒有對外發佈是何家廠牌,何種車款,會如此的惡劣和漠視生命安全!但將來未得合理的交代時,不排除.........!』
你可以去告汽車廠......
但是~~~ 就目前我所見到你PO的內容而言....你無法如願換到新車。
你可以採用任何的"自力救濟"......
但是~~~ 在此類事件的"自力救濟"案例中有過半的案例,其言論均有逾越法律的界線。
因此~~~ 有車主"自力救濟"到後來反被法院判罰鍰、緩刑的案例。
************************************************************
最後~~~~
建議你還是在「理」的方面多多"打轉"吧!
這樣子會比較有收獲,而且心情也會比較好!
????何以見得!!!!????
依照個人過去閱歷的經驗....這都是"受害者"一廂情願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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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並沒有對外發佈是何家廠牌,何種車款,會如此的惡劣和漠視生命安全!但將來未得合理的交代時,不排除.........!』
你可以去告汽車廠......
但是~~~ 就目前我所見到你PO的內容而言....你無法如願換到新車。
你可以採用任何的"自力救濟"......
但是~~~ 在此類事件的"自力救濟"案例中有過半的案例,其言論均有逾越法律的界線。
因此~~~ 有車主"自力救濟"到後來反被法院判罰鍰、緩刑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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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建議你還是在「理」的方面多多"打轉"吧!
這樣子會比較有收獲,而且心情也會比較好!
你確實可以依照你們所想的方式去處理事情!
但是~~~ 你們是第一次處理此類事件的新手!
對於汽車廠商而言....則是好多好多次再加一次的處理經驗。
以前的車主就沒有找過媒體、民意代表,以及利用民氣嗎!!??
你們並不是第一個想要如此做的車主!!
問題是~~~~
你對於成效有幾成的把握呢!?
要有多少程度的把握,民意代表才會為你們出頭?
事件要有多少"可看性",媒體才會來報導?
說真的~~~ 你們也要考慮一下媒體、民意代表他們的想法......
最後~~~ 祝你們好運!!
但是~~~ 你們是第一次處理此類事件的新手!
對於汽車廠商而言....則是好多好多次再加一次的處理經驗。
以前的車主就沒有找過媒體、民意代表,以及利用民氣嗎!!??
你們並不是第一個想要如此做的車主!!
問題是~~~~
你對於成效有幾成的把握呢!?
要有多少程度的把握,民意代表才會為你們出頭?
事件要有多少"可看性",媒體才會來報導?
說真的~~~ 你們也要考慮一下媒體、民意代表他們的想法......
最後~~~ 祝你們好運!!
請你自己到"銷保會"的網站去看一看「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吧!
那裡有三種範本可供參考。
其中~~~ 有關瑕疵車輛回收的部份如下:
契約條款:
因標的物重大瑕疵之解約或更換新車。
條款內容:
本買賣標的物有下列情事之一,經雙方同意之專業機構( )鑑定證實係因機件瑕疵所致,非因使用者之故意或過失所致者,出賣人除應負擔鑑定費用外,並應依買受人之請求更換同型新車予買受人:或解除契約、請求退還已付之價金及自受領日起至返還日止依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
一. 交車後 日之內,於行駛中煞車失靈,經送出賣人檢修二次而未修復者。
二. 交車後 日之內,於行駛中突然起火燃燒者。
三. 交車後 日之內,於行駛中突然熄火故障,經送出賣人檢修二次而未修復者。
四. 交車後 日之內,於排檔時發生暴衝者。
五. 交車後 日之內,於行駛中引擎溫度升高至極限,經送出賣人檢修二次而未修復者。
六. 其他重大瑕疵,有危害生命安全或身體健康之虞,經送出賣人檢修二次而未修復者。
那裡有三種範本可供參考。
其中~~~ 有關瑕疵車輛回收的部份如下:
契約條款:
因標的物重大瑕疵之解約或更換新車。
條款內容:
本買賣標的物有下列情事之一,經雙方同意之專業機構( )鑑定證實係因機件瑕疵所致,非因使用者之故意或過失所致者,出賣人除應負擔鑑定費用外,並應依買受人之請求更換同型新車予買受人:或解除契約、請求退還已付之價金及自受領日起至返還日止依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
一. 交車後 日之內,於行駛中煞車失靈,經送出賣人檢修二次而未修復者。
二. 交車後 日之內,於行駛中突然起火燃燒者。
三. 交車後 日之內,於行駛中突然熄火故障,經送出賣人檢修二次而未修復者。
四. 交車後 日之內,於排檔時發生暴衝者。
五. 交車後 日之內,於行駛中引擎溫度升高至極限,經送出賣人檢修二次而未修復者。
六. 其他重大瑕疵,有危害生命安全或身體健康之虞,經送出賣人檢修二次而未修復者。
本次事件勉強可以上述內容的第六項做為處理的訴要。
(PS. 車輛在行駛中,如果「傳動軸」斷掉的話,車輛仍然可以滑行)
OK....!問題來了~~~~
問題一:
目前僅是第一次修復,而且你們(車主)尚未確定是否修復。
問題二:
你們(車主)必須有足夠的理由認定車輛有危害生命安全或身體健康之虞。
問題三:
車輛有上述故障的情事之一,可經雙方同意之專業機構鑑定。
請問~~~ 你們(車主)的訴求可以通過專業機構那一關嗎!?
如果~~~ 連專業機構那一關都通不過的話......
那麼~~~ 自然也就通不過「銷保官」那一關!!
(PS. 車輛在行駛中,如果「傳動軸」斷掉的話,車輛仍然可以滑行)
OK....!問題來了~~~~
問題一:
目前僅是第一次修復,而且你們(車主)尚未確定是否修復。
問題二:
你們(車主)必須有足夠的理由認定車輛有危害生命安全或身體健康之虞。
問題三:
車輛有上述故障的情事之一,可經雙方同意之專業機構鑑定。
請問~~~ 你們(車主)的訴求可以通過專業機構那一關嗎!?
如果~~~ 連專業機構那一關都通不過的話......
那麼~~~ 自然也就通不過「銷保官」那一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