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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sinoyuwenho)

2010/10/30 20: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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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1682 IP 91.8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是一個平凡的上班族,四年前一個暗夜下班,經過路燈故障的彎道後,所駕墨綠色小轎車僅僅左輪壓到一個異物不以為意就離開,爾後被一個機車騎士舉發說我壓到一個躺在車道上的人,後來並在我車最左側採集到兩點死者血跡,經四年的纏訟,在今年八月被判過失致死二審定讞,並收到通知在11月入監執行。
但本案實為非常明顯之冤案 : 舉發我的機車騎士後來出庭時一再表示當晚並沒看清楚我壓到甚麼東西,同時另有現場商家目擊證人出庭證稱真凶係另有一台白色轎車的右側壓到死者頭部,霎時間還造成死者腳部高高抬起,該兩名目擊者一致證稱死者是頭朝內腳朝外橫躺車道上,竹苗車鑑會與省覆議會一致鑑定死者先嚴重酒駕超速騎車滑倒為唯一肇事原因,且依卷內跡證無法鑑定我為肇事車輛。法醫驗斷書所載死者頭部遭鈍力損傷腦漿溢出死亡,而臉頰留下明顯致命輪胎印記與我的車輪胎印大不相符,另死者身體與腳部完全沒傷沒骨折沒內臟破裂表示身體沒被車底盤輾過,依死者躺臥方向顯見肇事車輛必為右輪壓過死者頭部,此完全符合現場商家的描述,但與我駕小轎車僅有左輪壓到東西的狀況大不相同。交通大學車鑑中心雖鑑定依我車上血跡判斷我左輪輾壓死者身體某部位可能性極高,但亦說明無法斷定輾壓部位為何,又說明不能排除是壓到現場死者安全帽或三角錐而沾到血跡,一審法官判決卻引用上述不合邏輯的交大鑑定報告與顯為臆測之詞的機車騎士證詞便硬栽贓我左輪壓到的是死者頭部,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樣的話死者全身應該也被我車底盤輾過才對,但我車底盤怎麼沒有任何損傷與死者血跡反應?死者身體也竟能完好無傷? 另車禍現場旁監視器還顯示我的車晚於案發110報案時間3分鐘後才經過現場,更證明我非肇事兇手!
二審又經前刑事局法醫室主任石台平(319槍擊案檢察總長指定法醫、並任各地檢署榮譽法醫)出庭鑑定結論:我的車輛與死者身體並無接觸,且指出因死者頭部沒有嚴重變形,顯然根本沒被輪胎輾壓,更證明交大鑑定我的左輪輾壓到死者身體不合事實。
一審審判長楊惠芬不知是否為職業習慣,一開始在審理程序庭便威脅我要和解認罪了事,即便我不是兇手,迫於怕被關的壓力,後來我在庭上也只能答應對方要求的金額要賠錢了(我以為肯賠錢就沒事了),只因我不願聽從法官指示再含冤認罪,竟就遭重判一年四個月刑期,法官罔顧以上種種明顯之反證,判決書內容處處移花接木張冠李帶,違法判決事實甚明。到二審高院審判長林明俊,因涉何智輝賄絡案,其在本案審理同一日便請辭獲准,同日被媒體採訪時且對高檢署嗆聲說調查他會讓法官不敢判被告無罪,爾後庭上果然不讓我律師發言,10分鐘便草草將我審理庭結束,並枉顧卷內事證繼續再維持本案原判。
本案纏訟四年來的訴訟折磨與蒙冤壓力,除了自己得了心臟二尖瓣膜脫垂症,我太太竟也不幸於這個月確立診斷罹患癌症,並剛進行外科切除手術,目前連洗澡也無法自理需要我來照料,因癌細胞已擴散,醫生囑咐後續尚有為期半年之化療與電療,並且有可能不久於人世,癌症治療過程對身體與心理之折磨一般人都已難以承受,而我太太雙親皆已往生,在世上只與我相依為命、互相扶持,若在此重要時刻,我又含冤入監服刑,勢必對她造成更大的打擊,恐加重病況惡化而不能保其生命。另我們尚有兩名幼子,一個小三一個大班,家中僅靠我上班收入為經濟來源,且部分薪資收入與財產已遭同案緣故假扣押中,若在此時入監無法工作,將無法再負擔太太癌症治療費用與兩名幼子之生活,妻小頓失生活與精神依靠,兩個年幼的小孩無人照顧,爸爸含冤入獄、媽媽罹癌病危,且讓我沒辦法陪愛妻走完可能是人生的最後一段路,令人情何以堪。
本案車禍死者身後的配偶必定悲痛不已,誠屬憾事,然法官竟放著明顯另有真兇的事實不顧,蠻橫冤判無辜小民,再造成另外一個破碎的家庭,小民實在走投無路,我已於10月初向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聲請提起非常上訴,但司法救濟之路已緩不濟急,我們只剩絕路可走,只能再憑添一樁社會悲劇。

fang(chikuang)

2010/10/30 2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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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1718 IP 242.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inoyuwenho (冤) 所寫
回應 you0275 (小游) 所寫
台灣早沒司法了.直接找記者或媒體(她們才是台灣司法).鬧越大越好.上了新聞.自然有很多人自願幫你.也會還你清白.




我跟律師討論過了,因為我過失致死部分雖已二審定讞,但這麼多離譜的判決,我們正在聲請再審與提出非常上訴中,這兩條路也是司法制度的正常救濟管道,雖然都是條難走的路.....
這個過程若找媒體,當然可以給法官壓力謹慎為之,但也怕造成反效果,怕遇到法官反而起肚爛硬幹、再度駁回....


你的鑑定 以及一些證據 是否能公開?

如果可以公開的話 建議 還是找新聞媒體比較快

說真的 二審定讞 就算找媒體 讓法官覺得度濫 也只是三審定讞
不找媒體 也可能一樣結局

但是 一旦公布的證據對你有利 能證明是法官誤判
社會輿論 司改會等 會站在你這邊

一旦有壓力 法官在審案的過程 也會比較斟酌 至少會比較認真些


但是 好的律師 是一定要的

律師 不是只能有一個陪你上法庭

現在先搞定刑事方面 賠償方面 日後再說



insomniac(insomniac)

2010/10/31 02: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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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2773 IP 246.23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所謂的車側的血跡是在輪胎上還是其他地方也有?

輪胎上除了血跡之外,有沒有其他的身體組織 or 細胞?

另外,據你的描述,死者應該是橫躺在車道上的。請問是在同一方向的內外線道,還是剛好在中央分隔線?

不過我比較好奇的是,即便是路燈故障,對方的人跟未熄火(可能車大燈或尾燈還是開的)的車是在車道上的,

理論上你的車燈應該應該照的到在你左側的人跟車才對。怎麼會沒有發現? 還是因為是彎道的關係?

可否請您一併附上當時的模擬圖?




→ 人生是需要ㄧ點憤怒,然後才能往前衝

flycode(flycall)

2010/10/31 06: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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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2808 IP 189.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因為你的車上有2處血跡,這是所謂的"證據",就很難排除是你壓的,
你必須要想辦法做出排出這項"證據"的鑑定,
比方說,如果是你撞到人,車上的血跡會怎樣?
如果是地上噴濺起來的,車上的血跡又怎樣?

法官對於證詞可採信也可不採信,但對於"證據"必須採信。

費薛曼(si025594)

2010/10/31 11:28:10

發文

#2773057 IP 242.4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inoyuwenho (冤) 所寫
我是一個平凡的上班族,四年前一個暗夜下班,經過路燈故障的彎道後,所駕墨綠色小轎車僅僅左輪壓到一個異物不以為意就離開,爾後被一個機車騎士舉發說我壓到一個躺在車道上的人,後來並在我車最左側採集到兩點死者血跡,經四年的纏訟,在今年八月被判過失致死二審定讞,並收到通知在11月入監執行。
但本案實為非常明顯之冤案 : 舉發我的機車騎士後來出庭時一再表示當晚並沒看清楚我壓到甚麼東西,同時另有現場商家目擊證人出庭證稱真凶係另有一台白色轎車的右側壓到死者頭部,霎時間還造成死者腳部高高抬起,該兩名目擊者一致證稱死者是頭朝內腳朝外橫躺車道上,竹苗車鑑會與省覆議會一致鑑定死者先嚴重酒駕超速騎車滑倒為唯一肇事原因,且依卷內跡證無法鑑定我為肇事車輛。法醫驗斷書所載死者頭部遭鈍力損傷腦漿溢出死亡,而臉頰留下明顯致命輪胎印記與我的車輪胎印大不相符,另死者身體與腳部完全沒傷沒骨折沒內臟破裂表示身體沒被車底盤輾過,依死者躺臥方向顯見肇事車輛必為右輪壓過死者頭部,此完全符合現場商家的描述,但與我駕小轎車僅有左輪壓到東西的狀況大不相同。交通大學車鑑中心雖鑑定依我車上血跡判斷我左輪輾壓死者身體某部位可能性極高,但亦說明無法斷定輾壓部位為何,又說明不能排除是壓到現場死者安全帽或三角錐而沾到血跡,一審法官判決卻引用上述不合邏輯的交大鑑定報告與顯為臆測之詞的機車騎士證詞便硬栽贓我左輪壓到的是死者頭部,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樣的話死者全身應該也被我車底盤輾過才對,但我車底盤怎麼沒有任何損傷與死者血跡反應?死者身體也竟能完好無傷? 另車禍現場旁監視器還顯示我的車晚於案發110報案時間3分鐘後才經過現場,更證明我非肇事兇手!
二審又經前刑事局法醫室主任石台平(319槍擊案檢察總長指定法醫、並任各地檢署榮譽法醫)出庭鑑定結論:我的車輛與死者身體並無接觸,且指出因死者頭部沒有嚴重變形,顯然根本沒被輪胎輾壓,更證明交大鑑定我的左輪輾壓到死者身體不合事實。
一審審判長楊惠芬不知是否為職業習慣,一開始在審理程序庭便威脅我要和解認罪了事,即便我不是兇手,迫於怕被關的壓力,後來我在庭上也只能答應對方要求的金額要賠錢了(我以為肯賠錢就沒事了),只因我不願聽從法官指示再含冤認罪,竟就遭重判一年四個月刑期,法官罔顧以上種種明顯之反證,判決書內容處處移花接木張冠李帶,違法判決事實甚明。到二審高院審判長林明俊,因涉何智輝賄絡案,其在本案審理同一日便請辭獲准,同日被媒體採訪時且對高檢署嗆聲說調查他會讓法官不敢判被告無罪,爾後庭上果然不讓我律師發言,10分鐘便草草將我審理庭結束,並枉顧卷內事證繼續再維持本案原判。
本案纏訟四年來的訴訟折磨與蒙冤壓力,除了自己得了心臟二尖瓣膜脫垂症,我太太竟也不幸於這個月確立診斷罹患癌症,並剛進行外科切除手術,目前連洗澡也無法自理需要我來照料,因癌細胞已擴散,醫生囑咐後續尚有為期半年之化療與電療,並且有可能不久於人世,癌症治療過程對身體與心理之折磨一般人都已難以承受,而我太太雙親皆已往生,在世上只與我相依為命、互相扶持,若在此重要時刻,我又含冤入監服刑,勢必對她造成更大的打擊,恐加重病況惡化而不能保其生命。另我們尚有兩名幼子,一個小三一個大班,家中僅靠我上班收入為經濟來源,且部分薪資收入與財產已遭同案緣故假扣押中,若在此時入監無法工作,將無法再負擔太太癌症治療費用與兩名幼子之生活,妻小頓失生活與精神依靠,兩個年幼的小孩無人照顧,爸爸含冤入獄、媽媽罹癌病危,且讓我沒辦法陪愛妻走完可能是人生的最後一段路,令人情何以堪。
本案車禍死者身後的配偶必定悲痛不已,誠屬憾事,然法官竟放著明顯另有真兇的事實不顧,蠻橫冤判無辜小民,再造成另外一個破碎的家庭,小民實在走投無路,我已於10月初向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聲請提起非常上訴,但司法救濟之路已緩不濟急,我們只剩絕路可走,只能再憑添一樁社會悲劇。

雖然我無法幫你,但命留著,未來總有機會,請為兩位幼子多多著想。

蜜袋鼯(maxchou)

2010/10/31 11: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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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3069 IP 242.3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你還不了解台灣的司法嗎?
有錢判生
沒錢你就自求多福吧
反正看運氣吧

SRL(srl)

2010/10/31 12:53:01

發文

#2773190 IP 193.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看完版主最後一篇文章!
心情好沉重!

李東英(ka80250248)

2010/10/31 13:28:55

發文

#2773260 IP 90.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昨夜跟剛剛在次看了這篇文...希望開版的大大..勇敢的活下去
雖然打官司時間漫長..但是一定要撐下去..我也是過來人..只是打的官司與你不同
只要人活的好好的..以後才有機會東山再起..雖然沒幫上忙..但只能說活的真好!!!

回歸你的描述內容..現在很多警察跟法官..在審案..都以誘導性來希望被告者認罪..好讓案件有個終結?
當一審他就希望你賠償認罪..礙於開版大認為"冤"..所以很多事變成雙方無法盡快了結此案件
所以會一直打了4年官司..還有我也看了你的律師...似乎他沒跟你說"重點"要如何處理???
所以現在換律師因該也是時候..一般我都跟律師打一年契約...所以你都打四年..他都沒跟你說"眉角"
可見他把你當冤大頭才是真的...在來你都上訴過了..一般法官((地院->高院)他們可能都是學長弟..
萬一學長都判決這樣..學弟哪有在推翻的道理..還有終究是"懶"..案件又多..所以希望你草草認罪..

在此只能祝福開版大順利..並且活下去才是唯一...加油!

《生活態度》(array701224)

2010/11/01 03:48:58

發文

#2774897 IP 92.13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加油!
幫你禱告!
祝你能夠順利解脫!
因為你的解說之下
我也不認為你是兇手
相信你自己
你一定可以度過的
保重!
🙂

forlover26(forlover26)

2010/11/01 16:21:13

發文

#2776632 IP 12.1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請求媒體,司法部長,總統協助.........

喜屁股(bujida2002)

2010/11/01 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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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6865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1.指證你的人一定有筆錄,將筆錄重新找出其模糊之處,重新用自己有利之證據.
2."兩滴血"就證明是你肇逃?把人壓死不只兩滴血吧!況且人是...可以以此點常理反駁.
3.其他有利的證據及證詞依照時間重新排列組合呈現.
4.別太相信律師,最好親自出庭,一定要鎮定,頭腦要清楚,把訴狀重新想一想,法官要看什麼?
5.用最清楚即簡短及附圖的方式給法官看,法官沒空聽你看你落落長的文章和說詞.
6.找投保意外險的保險公司的人出面教你,因保險公司的司法關係及理賠利益牽繫著.
7.此類案件若無前科一般都輕判,一年四個月太....
8.可能是你跟受害者家屬和解之故,但別忘了,死者主要是酒醉倒地....
9.若再是相同判決,提起行政訴訟,告公家機關瀆職,最終若勝訴,還可申請國賠.(這是後話).
不知來不來得及.重點是要心平靜,飯照吃,覺照睡,那麼多犯重罪的都在理直氣壯的廢除死刑,何況是這種案子!
希望"冤"板大看到,對你有幫助!
人在做,天在看.
😞

雙胞胎奶爸(atlans990)

2010/11/01 17: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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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6890 IP 90.16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只能幫推了😇

marchchen(marchchen)

2010/11/01 17: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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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7001 IP 187.12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看了,心情很沈重


在此再次呼籲大家,「行車記錄器」,請趕快去買一台來裝


一台才三仟元不到,真的遇到事情時就可以知道這玩意的重要性是何等珍貴!

☆★庄腳來的囝仔★☆(liushianchang)

2010/11/02 11: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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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9454 IP 189.21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台灣司法 老早就不公了

有錢判生 無錢判死

唉...

😞

Herman(bbs713161)

2010/11/02 17: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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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0943 IP 187.11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記住對不起你的人的名字!
知道了吧!

冤(sinoyuwenho)

2010/11/02 22: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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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2476 IP 91.8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insomniac (insomniac) 所寫
所謂的車側的血跡是在輪胎上還是其他地方也有?

輪胎上除了血跡之外,有沒有其他的身體組織 or 細胞?

另外,據你的描述,死者應該是橫躺在車道上的。請問是在同一方向的內外線道,還是剛好在中央分隔線?

不過我比較好奇的是,即便是路燈故障,對方的人跟未熄火(可能車大燈或尾燈還是開的)的車是在車道上的,

理論上你的車燈應該應該照的到在你左側的人跟車才對。怎麼會沒有發現? 還是因為是彎道的關係?

可否請您一併附上當時的模擬圖?






您要看的資料都在 http://taiwaninjustice.blogspot.com/2010/08/blog-post_927.html

小星辰(knight1233)

2010/11/02 23: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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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2516 IP 9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falonso2008 (阿龍索向前走) 所寫

😰你被那個法官給陰了.

😞我覺得你請的律師在幫倒忙,或者說跟法官一樣想草草了事..

原來是那個捲入弊案的法官

SRL(srl)

2010/11/13 18:52:18

發文

#2822059 IP 193.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幫推

悲歌未徹(talktoyy1)

2010/11/13 19:06:36

發文

#2822085 IP 90.21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該不會已經入獄了吧?

天天開心(unit.kuo)

2011/04/14 15:53:41

發文

#3284516 IP 252.21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alktoyy1 (prozac) 所寫


該不會已經入獄了吧?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2/art_id/25378/IssueID/20110414

騎士自撞路倒亡 男煞不住未壓人無罪定讞
2011年04月14日 15:28 蘋果即時

一名吳姓男子前年11月13日晚上,開車行經桃園縣蘆竹鄉文中路一段,由於天雨視線不良,煞車不及撞上前方因自撞路邊貨車路倒的吳姓男子的機車,吳姓騎士因頭部受傷血流不止,送醫不治。檢察官依過失致死罪將吳姓駕駛起訴。

高等法院認定,根據現場狀況及證人說詞,吳姓駕駛雖因天雨路滑沒有及時煞車,但最後車輛停在吳姓騎士頭部旁,前輪並未壓到吳姓騎士,所以吳姓騎士的安全帽沒有任何破裂或壓輾痕跡,且在吳姓駕駛車輛沒有移動的情況下,吳姓騎士就能被救護人員「抬高」拉出,可見當時車子完全沒有壓住吳姓騎士,加上吳姓駕駛車輪沒有血跡等證據,因此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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