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創自我事業的好機會-電動車維修訓練班
剛退伍的還蠻適合的! 🙂
相傳有種鳥,畢生僅鳴唱一次,他的啼聲悠揚動聽,舉世無雙.自他飛離窩巢的那天起,就始終不停地尋找一種銳利無比的樹直到實現後,便歌舞在枝椏間.最後,投身於最尖長,最銳利的一根刺上.就這樣,臨死前的劇痛化作悅耳感人的歌聲.這正是他為生命所付出的代價,因而博得世人的傾聽,連上帝也在他的天堂中微笑了.因為,唯有付出最深沈的痛楚,才能換得最美好的事物.
目前吃油車還是主流😇
現在電動車是破百萬台了嗎?1😞
幹這行會餓死吧...😰
白痴政府又在亂給工作了😝
幹這行會餓死吧...😰
白痴政府又在亂給工作了😝
我好想要女朋友啊...T_T
_這是繼卡達車後的新興坑洞行業嗎😲😲😲
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各位大大多慮了,這並不只是政府相關單想出的點子,而是電動車業者不斷提出的想法,目前國內路上跑的各式各樣電動車(2輪3輪4輪)超過20萬輛,各縣市經銷商合計超過300家,各風景區電動車出租商合計超過150家,會維修的專業師傅沒幾個,大都是老板本身兼著做簡單維修,遇到比較麻煩的就抓不到問題解決不了.
電動車發展是世界潮流趨勢,它的專業技術橫跨物理,機械,電子,電機,化學,電能;台灣在這方面的發展在10~15年前期間是世界第一,那時候發展出的電動機車效能超越歐美日的發展,國內的銷售有政府的補助也逐漸為大家所接受,只可惜兩個問題打垮這個產業發展,先有售後維修的困難(沒幾個人會修),後有政黨輪替扁政府眼光短淺亂改政策,放棄與打壓電動車產業害慘眾多廠家,倒的倒走路的走路產生一堆產業失業難民,原本十年前超越歐美日的產業(中國大陸就更別提了)在今天反而輸給中國大陸的發展至少5年.專業維修技術人員不是短時間內就可產生出來,需要長時間的訓練培養才能造就,或許有些大大學習能力過人智商300以上可以短時間內融會貫通各項專門學問,一般人我相信還是一步一腳印的學習才是王道.
總之身懷一技之長讓自己具備不可替代性角色,在職場上無論就業或開業都能為自己賺到三餐與消夜.
電動車發展是世界潮流趨勢,它的專業技術橫跨物理,機械,電子,電機,化學,電能;台灣在這方面的發展在10~15年前期間是世界第一,那時候發展出的電動機車效能超越歐美日的發展,國內的銷售有政府的補助也逐漸為大家所接受,只可惜兩個問題打垮這個產業發展,先有售後維修的困難(沒幾個人會修),後有政黨輪替扁政府眼光短淺亂改政策,放棄與打壓電動車產業害慘眾多廠家,倒的倒走路的走路產生一堆產業失業難民,原本十年前超越歐美日的產業(中國大陸就更別提了)在今天反而輸給中國大陸的發展至少5年.專業維修技術人員不是短時間內就可產生出來,需要長時間的訓練培養才能造就,或許有些大大學習能力過人智商300以上可以短時間內融會貫通各項專門學問,一般人我相信還是一步一腳印的學習才是王道.
總之身懷一技之長讓自己具備不可替代性角色,在職場上無論就業或開業都能為自己賺到三餐與消夜.
在電動機車還沒普及前
開這種訓練班似乎會比較好賺
就像手機市場起飛前的手機維修訓練班一樣
開這種訓練班似乎會比較好賺
就像手機市場起飛前的手機維修訓練班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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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動機車還沒普及前 開這種訓練班似乎會比較好賺 就像手機市場起飛前的手機維修訓練班一樣 | |||
同感+1
我覺得電動車的能見度只比重機高一些些...
全台20萬台?那和重機差不多.
全台20萬台?那和重機差不多.
去重機常光顧的景點開有點格調的餐飲事業可能還比較賺錢.
我覺得電動車,真的不是很好用.
像我住公寓,光是要充個電就很麻煩.
進電梯前的階梯可能還要架個木板.
如果說電池是像瓦斯筒那樣的使用方式...我相信銷售量會提高很多.
像我住公寓,光是要充個電就很麻煩.
進電梯前的階梯可能還要架個木板.
如果說電池是像瓦斯筒那樣的使用方式...我相信銷售量會提高很多.
我也頗有同感,現在的各車種只要是鋰電池的車,電池組是可插拔式的,家住樓上的車主使用上方便多了,不久的將來會有更先進的車種不見得要再抽出來帶到樓上充電, 4/14~17 台北世貿一館有機車展和電動車展有空可前往了解看看.
於
2011/01/07 20:47:14
發文
受訓完呢?
一定有工作嗎?
不然政府已經有補助了.受訓還要一萬多.
一定有工作嗎?
不然政府已經有補助了.受訓還要一萬多.
諸神懲罰薛西佛斯(Sisyphus)讓他永無停息地將巨石推上山頂,到達山頂後石頭又會因自己的重量而落回原處。他們不無道理地認為沒有什麼比徒勞而無望的勞作更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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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頗有同感,現在的各車種只要是鋰電池的車,電池組是可插拔式的,家住樓上的車主使用上方便多了,不久的將來會有更先進的車種不見得要再抽出來帶到樓上充電, 4/14~17 台北世貿一館有機車展和電動車展有空可前往了解看看. | |||
這樣是不是也方便小偷拔插😆
具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特定對象之失業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年滿45歲至65歲之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更生受保護人、持有效居留證之外籍配偶與獲准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之大陸地區配偶及長期失業者)、犯罪被害之失業者與犯罪被害人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失業者、天然災害受災之失業者及符合移民法第16條第3項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該法第16條第4項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已依就業服務法第5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政府補助訓練經費100%,全額免費。
一般國民失業者:政府補助80%,個人僅需自負20%訓練費用$10,3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