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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警校是考不上大學的人去讀的 現在有些人是考不上警校才去讀大學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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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PR值變化不大
以前軍官退役轉職警察的哪批素質是真的差
我們家對小孩的教育方法是 : 沒有獎勵 只有處罰
於
2011/05/02 16:49:13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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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錢在桌上,謝謝您 😴
我知道陰影在那裡,但我寧願往前看有陽光的地方 ---電影‧美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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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 違規與否不應與警察執行勤務缺失混為一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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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這樣認為🙂缺失跟違規是兩碼子的事情😆~我最近也繳了不少😭
若是"重機"的話
行駛路線應該形同汽車
就不會有"兩段式左轉"這種事吧?
批評時政 = 都是屁 = 狗吠火車 = 一言堂 = 台獨流氓 = 台灣義和團 ?
免去繳啦;
說也奇怪優卡也有那麼多正義魔人...😆
誰人無違規過?
說也奇怪優卡也有那麼多正義魔人...😆
誰人無違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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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警素質不高,就不要,要求太多了, 一般高中,高職的底子,要不是當上了官,當上了交警, 只能在超商打工,在加油站打工,而已。 說他們素質不高,卻是個個鬼怪靈精, 抓違規抓超速,不擇手段,防不勝防, 把開車的人,當盜匪看待, 也算是,聰明絕頂之輩。 要是,我們自己錯了,就了錢了事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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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高職底子?
去查查數據再發文吧 省的讓人😌😌
有辦法就找人把單劃掉(這是不好的建議)😇
沒辦法就摸著鼻子繳了
沒辦法就摸著鼻子繳了
冷飯要熱炒
明知要故問
違規還講這麼大聲?
犯錯在先還責怪員警用簡體字?
如果你不違規,那員警連一個字都不用寫
犯錯在先還責怪員警用簡體字?
如果你不違規,那員警連一個字都不用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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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高人事後向本人指點:不應該申訴打草驚蛇,把罰單保留,一直到換駕照時,監理單位說你有該罰單未繳不能換,此時才將罰單拿出表示姓名不符且到案日期不明,為何不能換照,那時監理單位無法追訴,就會撤單。" 確定這招還有用嗎?..現在政府對簡體字的認定應該也沒有那麼死板了...而且你的違規事實是存在的... 如果等到換照時應該很久了..到時候罰金被double再double~沒有撤單成功的話..不就虧很慘?... 自己違規在先了~就繳一繳認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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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double再double
我有一張超速 延宕了一年多才去繳罰金 還是一樣1400
雖然交通事件裁決所電腦已經變2800還是5000有點忘了
最後卻是由最原始的單子來裁罰 因為中間審理程序&警察腦殘沒打上到案日期也沒做更新
因為申訴過程中都有公文在跑 因此 最後用公文上寫的 維持原始新台幣一千四百元
我要成為新世界的....神
剛剛google map了實景...
正常而言,單向二線道可以不用二段式左轉,但是有二段左轉的標誌是例外。(樓主您還是繳錢吧...😌)
單向三線道(含以上)就算沒有二段左轉的標誌,但騎士一樣要自主二段左轉。
正常而言,單向二線道可以不用二段式左轉,但是有二段左轉的標誌是例外。(樓主您還是繳錢吧...😌)
單向三線道(含以上)就算沒有二段左轉的標誌,但騎士一樣要自主二段左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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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google map了實景... 正常而言,單向二線道可以不用二段式左轉,但是有二段左轉的標誌是例外。(樓主您還是繳錢吧...😌) 單向三線道(含以上)就算沒有二段左轉的標誌,但騎士一樣要自主二段左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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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沒錯但是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2 條 標誌、標線、號誌之設置目的,在於提供車輛駕駛人及行人有關道路路況之警告、禁制、指示等資訊,以便利行旅及促進交通安全。
第 62 條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本標誌應以一標誌面管制一車道,同方向車輛能同時看到管制各車道之所有標誌面為原則。本標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第 65 條 機慢車兩段左(右)轉標誌「遵 20 」、「遵 20.1 」,用以告示左(右)轉汽缸總排氣量未滿五百五十立方公分機器腳踏車或慢車駕駛人應遵照號誌指示,在號誌顯示允許直行時先行駛至右(左)前方路口之左(右)轉待轉區等待左(右)轉,俟該方向號誌顯示允許直行後,再行續駛,以兩段方式完成左(右)轉。本標誌設於實施機慢車兩段左(右)轉路口附近顯明之處,並配合劃設機慢車左(右)轉待轉區標線。
第 184 條 左彎待轉區線,用以指示左彎車輛可在直行時相時段進入待轉區,等候左轉,左轉時相終止時,禁止在待轉區內停留。
本標線應配合左彎專用車道及左轉時相使用,設於左彎專用車道之前端,伸入交岔路口,距離中心不得少於三公尺。
本標線為兩條平行白虛線,線寬一○公分,線段及間距均為五○公分,其前端應標繪停止線。本標線得以白色變體字之「左彎待轉區」標字標寫於待轉區內,用以指示左彎待轉區之範圍。
我們用路人可以質疑員警罰單開罰之前必須先確認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是否符合標準。如果設施不完善,可免罰。但是如被開立以後,大部份人不會為了600元跑監理站填申訴單及上交通法庭,因為不符合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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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小媽咪幫忙銷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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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當場開單才會用書寫的方式....照相違規 寄發的不是都用電腦嗎?😇
喜樂的心乃是良藥,憂傷的靈使骨枯乾。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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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沒錯但是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2 條 標誌、標線、號誌之設置目的,在於提供車輛駕駛人及行人有關道路路況之警告、禁制、指示等資訊,以便利行旅及促進交通安全。 第 62 條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本標誌應以一標誌面管制一車道,同方向車輛能同時看到管制各車道之所有標誌面為原則。本標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第 65 條 機慢車兩段左(右)轉標誌「遵 20 」、「遵 20.1 」,用以告示左(右)轉汽缸總排氣量未滿五百五十立方公分機器腳踏車或慢車駕駛人應遵照號誌指示,在號誌顯示允許直行時先行駛至右(左)前方路口之左(右)轉待轉區等待左(右)轉,俟該方向號誌顯示允許直行後,再行續駛,以兩段方式完成左(右)轉。本標誌設於實施機慢車兩段左(右)轉路口附近顯明之處,並配合劃設機慢車左(右)轉待轉區標線。 第 184 條 左彎待轉區線,用以指示左彎車輛可在直行時相時段進入待轉區,等候左轉,左轉時相終止時,禁止在待轉區內停留。 本標線應配合左彎專用車道及左轉時相使用,設於左彎專用車道之前端,伸入交岔路口,距離中心不得少於三公尺。 本標線為兩條平行白虛線,線寬一○公分,線段及間距均為五○公分,其前端應標繪停止線。本標線得以白色變體字之「左彎待轉區」標字標寫於待轉區內,用以指示左彎待轉區之範圍。 我們用路人可以質疑員警罰單開罰之前必須先確認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是否符合標準。如果設施不完善,可免罰。但是如被開立以後,大部份人不會為了600元跑監理站填申訴單及上交通法庭,因為不符合成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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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經據典?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vs.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那請問一下,條例和規則,哪個法令位階比較高?
沒記錯的話,規則只是約束行政機關內部用的...
雖然沒什麼想法 不過還是來這學習學習 大家都資歷深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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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沒什麼想法 不過還是來這學習學習 大家都資歷深厚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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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方面的資歷?😆😆😆
你的選擇,你別後悔。
另外回這篇主題。「歡迎轉貼」是吧?😞
違規就違規自己摸摸鼻子認了吧,我上次被開一張未依燈號指示行駛(左轉燈沒亮偷轉),而且巡官和他的小師妹還是躲在人家工廠廠房門口,看到我轉了才跳出來攔車開單,我還不是認了。😞😞😞
違規就違規自己摸摸鼻子認了吧,我上次被開一張未依燈號指示行駛(左轉燈沒亮偷轉),而且巡官和他的小師妹還是躲在人家工廠廠房門口,看到我轉了才跳出來攔車開單,我還不是認了。😞😞😞
你的選擇,你別後悔。
被開單的當下大家都會覺得很幹吧 😞😞😞
但沒違法警察也就不會開單了,或是被拍照舉發了。該繳的還是繳一繳,乖 ~~~
但沒違法警察也就不會開單了,或是被拍照舉發了。該繳的還是繳一繳,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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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開單的當下大家都會覺得很幹吧 😞😞😞 但沒違法警察也就不會開單了,或是被拍照舉發了。該繳的還是繳一繳,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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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瑞克 & 艾蜜莉 ucaremil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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