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車禍人員受傷的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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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上山的 上坡路段 為閃避同向 忽然切入汽車道 的機車(時速約30-40KM) 緊急向左閃躲超越中間雙黃線一些些,此時對向來車(下坡)不知何故也超越中間雙黃線 朋友要緊急拉回自己車道己來不及,於是兩部車就在中間雙黃線對撞 請教問題如下 (1) 請問這樣的情況下,雙方責任是否50/50各一半? (2) 朋友車上有位鄰居的老人家重傷仍在加護病房,請教這位長者的傷害(甚至不幸)責任歸屬是否同上的50/50各一半? (3) 朋友有保第三責任險,但自己車上乘客險保額很少,不知汽車強制險是否適用自己車上乘客? | |||
(1) 我認為是50:50
(2) 是的. 應該說是這場車禍的總損失, 包含人車. 一併加總來談.
(3) 我忘了強制險內容..sorry
轉貼汽車強制險內容 (華南產物保險公司網站):
汽車強制險保障項目
▓政府強制規定投保
▓保障對象:一般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包括兩車之駕駛人、乘客)
▓本保險範圍不包括財物損失
▓每一個人傷害醫療最高 20萬元
▓每一個人殘廢 最高160萬元
▓每一個人死亡定額給付160萬元
汽車強制險保障項目
▓政府強制規定投保
▓保障對象:一般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包括兩車之駕駛人、乘客)
▓本保險範圍不包括財物損失
▓每一個人傷害醫療最高 20萬元
▓每一個人殘廢 最高160萬元
▓每一個人死亡定額給付160萬元
於
2012/01/17 10:17:14
發文IP 189.66.*.*
[quote=yytotalk (rdpm)][quote=suc22 (suc22)]朋友在上山的 上坡路段 為閃避同向 忽然切入汽車道 的機車(時速約30-40KM)
緊急向左閃躲超越中間雙黃線一些些,此時對向來車(下坡)不知何故也超越中間雙黃線
朋友要緊急拉回自己車道己來不及,於是兩部車就在中間雙黃線對撞
請教問題如下
(1) 請問這樣的情況下,雙方責任是否50/50各一半?
(2) 朋友車上有位鄰居的老人家重傷仍在加護病房,請教這位長者的傷害(甚至不幸)責任歸屬是否同上的50/50各一半?
(3) 朋友有保第三責任險,但自己車上乘客險保額很少,不知汽車強制險是否適用自己車上乘客?[/quote]
(1) 我認為是50:50
(2) 是的. 應該說是這場車禍的總損失, 包含人車. 一併加總來談.
(3) 我忘了強制險內容..sorry
[/quote]
謝謝您的說明,好評+1
於
2012/01/17 10:18:41
發文IP 189.66.*.*
[quote=yytotalk (rdpm)][quote=suc22 (suc22)]朋友在上山的 上坡路段 為閃避同向 忽然切入汽車道 的機車(時速約30-40KM)
緊急向左閃躲超越中間雙黃線一些些,此時對向來車(下坡)不知何故也超越中間雙黃線
朋友要緊急拉回自己車道己來不及,於是兩部車就在中間雙黃線對撞
請教問題如下
(1) 請問這樣的情況下,雙方責任是否50/50各一半?
(2) 朋友車上有位鄰居的老人家重傷仍在加護病房,請教這位長者的傷害(甚至不幸)責任歸屬是否同上的50/50各一半?
(3) 朋友有保第三責任險,但自己車上乘客險保額很少,不知汽車強制險是否適用自己車上乘客?[/quote]
(1) 我認為是50:50
(2) 是的. 應該說是這場車禍的總損失, 包含人車. 一併加總來談.
(3) 我忘了強制險內容..sorry
[/quote]
謝謝您詳細的說明,好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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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認為是50:50 (2) 是的. 應該說是這場車禍的總損失, 包含人車. 一併加總來談. (3) 我忘了強制險內容..sorry | ||||||||||||
謝謝您詳細的說明,好評+1
有行車紀錄器嗎
狀況似乎沒有說很詳細
例如 有無超速 撞擊點在內側還是外側 剎車痕跡 ...
很多事其實只有當事者最清楚
可以一個月後到報案派出所申請"初步分析表"
如不清楚再送至監理站"鑑定"
狀況似乎沒有說很詳細
例如 有無超速 撞擊點在內側還是外側 剎車痕跡 ...
很多事其實只有當事者最清楚
可以一個月後到報案派出所申請"初步分析表"
如不清楚再送至監理站"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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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上山的 上坡路段 為閃避同向 忽然切入汽車道 的機車(時速約30-40KM) 緊急向左閃躲超越中間雙黃線一些些,此時對向來車(下坡)不知何故也超越中間雙黃線 朋友要緊急拉回自己車道己來不及,於是兩部車就在中間雙黃線對撞 請教問題如下 (1) 請問這樣的情況下,雙方責任是否50/50各一半? (2) 朋友車上有位鄰居的老人家重傷仍在加護病房,請教這位長者的傷害(甚至不幸)責任歸屬是否同上的50/50各一半? (3) 朋友有保第三責任險,但自己車上乘客險保額很少,不知汽車強制險是否適用自己車上乘客? | |||
不負責任推論
1. 上坡車應禮讓下坡車先行.....
在不考慮誰越中線..或雙方都越中線的情況下..
肇責很難是 50:50
2. 同上..但..長者可另向本車駕駛求償..
3. 強制險在有對造的情況下, 只可向對方的強制險申請...
(1) 請問這樣的情況下,雙方責任是否50/50各一半?
ANS:肇責的部份,並不是我們就單憑這樣就可以判定,必須依照現場員警處理時所繪製的現場突,及雙方駕駛筆錄做判斷
事發一個月後可以向管轄地之交通隊申請初步研判表就大致可以確定肇責
(2) 朋友車上有位鄰居的老人家重傷仍在加護病房,請教這位長者的傷害(甚至不幸)責任歸屬是否同上的50/50各一半?
ANS:傷者就醫部分,一在肇責尚未釐清前,可由強制險(對方)先行理賠醫療費用或死殘賠償,強制險是沒有肇責區分
至於事後談到理賠的部份,待詔責確認之後由對方第三責任意外險及本車乘客險按比例原則予以支付賠款
但是本車乘客險必須要駕駛與本車受傷乘客達成和解,才由保險公司之負理賠款
(3) 朋友有保第三責任險,但自己車上乘客險保額很少,不知汽車強制險是否適用自己車上乘客?
ANS:這個事故並非單一事故,而是有對造第三人所以,本車強制險並沒有理賠
ANS:肇責的部份,並不是我們就單憑這樣就可以判定,必須依照現場員警處理時所繪製的現場突,及雙方駕駛筆錄做判斷
事發一個月後可以向管轄地之交通隊申請初步研判表就大致可以確定肇責
(2) 朋友車上有位鄰居的老人家重傷仍在加護病房,請教這位長者的傷害(甚至不幸)責任歸屬是否同上的50/50各一半?
ANS:傷者就醫部分,一在肇責尚未釐清前,可由強制險(對方)先行理賠醫療費用或死殘賠償,強制險是沒有肇責區分
至於事後談到理賠的部份,待詔責確認之後由對方第三責任意外險及本車乘客險按比例原則予以支付賠款
但是本車乘客險必須要駕駛與本車受傷乘客達成和解,才由保險公司之負理賠款
(3) 朋友有保第三責任險,但自己車上乘客險保額很少,不知汽車強制險是否適用自己車上乘客?
ANS:這個事故並非單一事故,而是有對造第三人所以,本車強制險並沒有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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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坡車應禮讓下坡車先行..... 在不考慮誰越中線..或雙方都越中線的情況下.. 肇責很難是 50:50 | |||
?
標準應該是:
1.要下坡車應禮讓要上坡車
2.已下坡車應禮讓已上坡車
3.已下坡車優先於未上坡車
這在交通守則中有提到,也是目前的重點考題喔。
⊙翱翔青空.傲視大地⊙
汽車交會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未劃有分向標線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或不良
之道路交會時,應減速慢行。
二、在山路交會時,靠山壁車輛應讓道路外緣車優先通
過。
三、在峻狹坡路交會時,下坡車應停車讓上坡車先行駛
過。但上坡車尚在坡下而下坡車已駛至坡道中途者
,上坡車應讓下坡車駛過後,再行上坡。
四、雙向車道上之單車道橋樑,設有號誌或行車管制人
員者,應依其指示行駛;未設號誌或行車管制人員
者,如同時有車輛自兩端行近橋口時,應先暫停並
視情況,由一方亮停車燈或以手勢表示允讓後,他
方始得行駛通過。
五、會車相互之間隔不得少於半公尺。
六、夜間會車應用近光燈。
七、單車道之橋樑及隧道不得交會。
如果對方是靠近山壁,又還未行駛到下坡路一半者,錯10成
------------------------------------------------------------------------------------
轉中國時報新聞;
不少用路人不重視行車禮儀,直到發生交通事故才恍然大悟,新莊林姓女子開車進入地下停車場,不僅沒有減速也不禮讓上坡車,導致兩部車就在車道上發生對撞事故。板橋地院以林女下坡車未禮讓上坡車,判決她應負擔一萬餘元修車費用。
林姓女子在去年十月間開車駛入社區地下停車場時,由於張姓女子剛好準備開車外出,保全見狀攔阻下坡的林女,但她卻不禮讓執意先行,兩部車就在車道對撞。
林女肇事後認為,她雖未注意前方狀況而引發車禍,但張女開車也該保持安全間距,不願賠償一萬多元修車費,張女因此向法院提告。承辦法官認為,林女沒有遵守「下坡車禮讓上坡車」禮儀規範,判決林女應負擔車禍賠償責任,還須支付九成以上訴訟費用。
一、在未劃有分向標線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或不良
之道路交會時,應減速慢行。
二、在山路交會時,靠山壁車輛應讓道路外緣車優先通
過。
三、在峻狹坡路交會時,下坡車應停車讓上坡車先行駛
過。但上坡車尚在坡下而下坡車已駛至坡道中途者
,上坡車應讓下坡車駛過後,再行上坡。
四、雙向車道上之單車道橋樑,設有號誌或行車管制人
員者,應依其指示行駛;未設號誌或行車管制人員
者,如同時有車輛自兩端行近橋口時,應先暫停並
視情況,由一方亮停車燈或以手勢表示允讓後,他
方始得行駛通過。
五、會車相互之間隔不得少於半公尺。
六、夜間會車應用近光燈。
七、單車道之橋樑及隧道不得交會。
如果對方是靠近山壁,又還未行駛到下坡路一半者,錯10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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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中國時報新聞;
不少用路人不重視行車禮儀,直到發生交通事故才恍然大悟,新莊林姓女子開車進入地下停車場,不僅沒有減速也不禮讓上坡車,導致兩部車就在車道上發生對撞事故。板橋地院以林女下坡車未禮讓上坡車,判決她應負擔一萬餘元修車費用。
林姓女子在去年十月間開車駛入社區地下停車場時,由於張姓女子剛好準備開車外出,保全見狀攔阻下坡的林女,但她卻不禮讓執意先行,兩部車就在車道對撞。
林女肇事後認為,她雖未注意前方狀況而引發車禍,但張女開車也該保持安全間距,不願賠償一萬多元修車費,張女因此向法院提告。承辦法官認為,林女沒有遵守「下坡車禮讓上坡車」禮儀規範,判決林女應負擔車禍賠償責任,還須支付九成以上訴訟費用。
緊急向左閃躲超越中間雙黃線一些些,此時對向來車(下坡)不知何故也超越中間雙黃線
朋友要緊急拉回自己車道己來不及,於是兩部車就在中間雙黃線對撞
請教問題如下
(1) 請問這樣的情況下,雙方責任是否50/50各一半?
(2) 朋友車上有位鄰居的老人家重傷仍在加護病房,請教這位長者的傷害(甚至不幸)責任歸屬是否同上的50/50各一半?
(3) 朋友有保第三責任險,但自己車上乘客險保額很少,不知汽車強制險是否適用自己車上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