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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玩意兒(philips01390139)

2012/04/13 23: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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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3889 IP 251.24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愛吃鬼(goup)

2012/04/14 0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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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3968 IP 189.6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0960308856 (親親我的寶貝) 所寫
回應 harrier7 (鵟.騎士) 所寫
汽車肇事責任不是 99% 喔

轉彎應讓直行,但『撞擊點』在汽車的右後輪了
這表示對方轉彎動作已經完成

這和變換車道一樣,後車撞到前車腰身和撞到後段,責任完全不同。

機車應該會吃上
1.未保持安全行車距離
2.超速
兩項違規(看起來有超速,如果完全按照政府規範,其實很難出大事..40km/h..和蝸牛一樣..)

總覺得
1.她好慢才刹車
2.那機車刹車好爛


+1,撞擊點超過車輛中間了

版上也有人認為 汽車錯7成 機車3成
答案分成兩派😰搞混了😵

狐狸(wishzoption)

2012/04/14 0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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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3969 IP 252.21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管如何......
鐵包肉~肉包鐵~
就算最後判100%汽車駕駛的錯~~
怎樣都是騎士不划算~為了雙方的不小心~讓身體受傷~何必ㄌㄟ

魔鬥神射手(mocar123)

2012/04/14 0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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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3977 IP 240.1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機車再騎個一分鐘就可能經過我家了!
應不是鄰居,沒聽說這事~

下次經過這,我會特別小心!!!

希望傷者平安!


跑跑卡丁車~星藍2手囉!

oliver(oliveryu)

2012/04/14 00: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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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3990 IP 9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先不論汽車錯或機車錯
各位機車騎士請小心
出車禍永遠是機車最痛
身體健康是再多錢也換不回來的

AS(qwert12345)

2012/04/14 00: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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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3991 IP 239.24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0960308856 (親親我的寶貝) 所寫
回應 harrier7 (鵟.騎士) 所寫
汽車肇事責任不是 99% 喔

轉彎應讓直行,但『撞擊點』在汽車的右後輪了
這表示對方轉彎動作已經完成

這和變換車道一樣,後車撞到前車腰身和撞到後段,責任完全不同。

機車應該會吃上
1.未保持安全行車距離
2.超速
兩項違規(看起來有超速,如果完全按照政府規範,其實很難出大事..40km/h..和蝸牛一樣..)

總覺得
1.她好慢才刹車
2.那機車刹車好爛


+1,撞擊點超過車輛中間了


轉彎應讓直行,但『撞擊點』在汽車的右後輪了
這表示對方轉彎動作已經完成

這和變換車道一樣,後車撞到前車腰身和撞到後段,責任完全不同。

以上的理論

是在汽車對汽車~而且無人重大傷亡下

這個責任是比較好釐清的

但如果今天這個騎士因此掛了或重傷或殘障或植物人

就算撞擊點是在汽車後方~汽車轉彎動作也已完成

光是個應注意而未注意~汽車的肇責就有可能高達7~8成

另外~我可以肯定跟你講~那台汽車的轉彎動作並未完成

一般轉灣動作是要行經路口的1/2路口距離才可進行轉灣

從影片中汽車是提早轉彎了

這個現場可以量的出來了

希望騎士沒事

熊貓車主(ajfk)

2012/04/14 07: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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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4094 IP 47.18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oliveryu (oliver) 所寫
先不論汽車錯或機車錯
各位機車騎士請小心
出車禍永遠是機車最痛
身體健康是再多錢也換不回來的


身體是自己的,健康的身體是金錢換不回的,遠離危險比誰對誰錯還重要。

小隆(c13wcl)

2012/04/14 10: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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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4143 IP 82.24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oup (傑瑞) 所寫
回應 a0960308856 (親親我的寶貝) 所寫
回應 harrier7 (鵟.騎士) 所寫
汽車肇事責任不是 99% 喔

轉彎應讓直行,但『撞擊點』在汽車的右後輪了
這表示對方轉彎動作已經完成

這和變換車道一樣,後車撞到前車腰身和撞到後段,責任完全不同。

機車應該會吃上
1.未保持安全行車距離
2.超速
兩項違規(看起來有超速,如果完全按照政府規範,其實很難出大事..40km/h..和蝸牛一樣..)

總覺得
1.她好慢才刹車
2.那機車刹車好爛


+1,撞擊點超過車輛中間了

版上也有人認為 汽車錯7成 機車3成
答案分成兩派😰搞混了😵

harrier7 引用的是91年以前無路權觀念的舊規則,交通規則在91年引進路權觀念,規則早就改了.他還留在舊時印象中.

Samuel(sungyu2)

2012/04/14 11: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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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4214 IP 47.18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hin810647 (新一點靈B12) 所寫
回應 akaboeaeaga (Q) 所寫
機車+女性= 白目+ 悲劇


白目....😰
escape車主問題較大才對吧
機車騎士跟前面的機車又沒差多遠
而且也沒衡量機車的速度
是escape以為他要過人家就要閃
自己還是轉彎車輛

偏偏遇到個反應慢的機車騎士
才是這種結果


認同+1
開車的才白目自大吧! 😡😡😡

況且下雨天機車的煞車本來就不太靈光,開車族在雨天更應禮讓一下機車,為他人也為自己!!!
為貪圖快那5秒,後續得付出時間,精神,金錢代價值得嗎? 😌

嘿嘿嘿~~(hnn908522)

2012/04/14 11: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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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4234 IP 189.2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吃到無敵星星了

小P(ah1z)

2012/04/14 13: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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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4361 IP 92.13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以小弟二十多年駕車的經驗,
雖然是機車撞上轎車,
但起因為轎車不顧機車直行,
而強行左轉所導致。

terase(terase)

2012/04/14 13: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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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4380 IP 250.12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就算機車騎士恍神, 直行車有優先路權 ,轉彎車賠定了 ,差在比例多少而已 ;所以轉彎車都要非常注意 ,不可搶快 ,不然賠錢的就是你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7 14: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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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0459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yami00222 (哆哆哆哆) 所寫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比較好奇的是~她的煞車好像不怎麼煞得住😇

很多人都只記得按後煞,說不定她只按後剎車勒😰


記得機車後刹放過重會撇尾... ?:-/
前刹過重會翻跟斗... |-O
比例好像是 6:4 or 7:3
不過這是針對前後刹車系統一樣的~
如果是前碟後鼓,就一起用力刹了...
⊙翱翔青空.傲視大地⊙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7 15: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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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0546 IP 229.13.*.* 修改過 3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4/17 15:13:34

發文IP 229.13.*.*

[quote=c13wcl (小隆)] harrier7 引用的是91年以前無路權觀念的舊規則,交通規則在91年引進路權觀念,規則早就改了.他還留在舊時印象中.[/quote] 路權觀念有幾個重點,這是引進時有討論到的,供大家參考: 『而對幹道車而言,其路權之主張亦非漫無限制,其路權之範圍仍為一般正常之最短停車視距,其路權範圍未及 之處,仍應容許支道車可遂行其通行,以維護路口之整體暢行,並提高交通系統效益。』 『轉彎車與直行車 路口中之轉彎車,實質上是一種變換車道之行為,因此,與變換車道之情形相同,轉入他人車道者,必須俟車道空間之路權釋出後,始得轉入,否則即成立侵入路權。 是以道路交通法規規定: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反之,對向車道雖有直行車,但其距離尚遠,其路權範圍不及路口或兩車交會點時,因路口之用路路權尚未被取得,故轉彎車可不待直行車通過,而逕為轉彎,取得路口路權,順利使用,以維道路之使用效率與流暢。』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 6 款: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 因為我們都不是現場處理員警、堪驗員,也不是法官,所以誰對誰錯就不再討論了。 重點誠如各位所述:守法不違規,平安最重要。 希望大家行車多禮讓,少按喇叭少逞強~[微笑]

2012/04/17 15:14:08

發文IP 229.13.*.*

[quote=c13wcl (小隆)] harrier7 引用的是91年以前無路權觀念的舊規則,交通規則在91年引進路權觀念,規則早就改了.他還留在舊時印象中.[/quote] 路權觀念有幾個重點,這是引進時有討論到的,供大家參考: 『而對幹道車而言,其路權之主張亦非漫無限制,其路權之範圍仍為一般正常之最短停車視距,其路權範圍未及之處,仍應容許支道車可遂行其通行,以維護路口之整體暢行,並提高交通系統效益。』 『轉彎車與直行車 路口中之轉彎車,實質上是一種變換車道之行為,因此,與變換車道之情形相同,轉入他人車道者,必須俟車道空間之路權釋出後,始得轉入,否則即成立侵入路權。 是以道路交通法規規定: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反之,對向車道雖有直行車,但其距離尚遠,其路權範圍不及路口或兩車交會點時,因路口之用路路權尚未被取得,故轉彎車可不待直行車通過,而逕為轉彎,取得路口路權,順利使用,以維道路之使用效率與流暢。』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 6 款: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 因為我們都不是現場處理員警、堪驗員,也不是法官,所以誰對誰錯就不再討論了。 重點誠如各位所述:守法不違規,平安最重要。 希望大家行車多禮讓,少按喇叭少逞強~[微笑]

2012/04/17 15:21:17

發文IP 229.13.*.*

[quote=c13wcl (小隆)] harrier7 引用的是91年以前無路權觀念的舊規則,交通規則在91年引進路權觀念,規則早就改了.他還留在舊時印象中.[/quote] 路權觀念有幾個重點,這是引進時有討論到的,供大家參考: 『而對幹道車而言,其路權之主張亦非漫無限制,其路權之範圍仍為一般正常之最短停車視距,其路權範圍未及之處,仍應容許支道車可遂行其通行,以維護路口之整體暢行,並提高交通系統效益。』 『轉彎車與直行車 路口中之轉彎車,實質上是一種變換車道之行為,因此,與變換車道之情形相同,轉入他人車道者,必須俟車道空間之路權釋出後,始得轉入,否則即成立侵入路權。 是以道路交通法規規定: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反之,對向車道雖有直行車,但其距離尚遠,其路權範圍不及路口或兩車交會點時,因路口之用路路權尚未被取得,故轉彎車可不待直行車通過,而逕為轉彎,取得路口路權,順利使用,以維道路之使用效率與流暢。』 因為我們都不是現場處理員警、堪驗員,也不是法官,所以誰對誰錯就不再討論了。 重點誠如各位所述:守法不違規,平安最重要。 希望大家行車多禮讓,少按喇叭少逞強~[微笑]

2012/04/17 15:25:11

發文IP 229.13.*.*

[quote=c13wcl (小隆)] harrier7 引用的是91年以前無路權觀念的舊規則,交通規則在91年引進路權觀念,規則早就改了.他還留在舊時印象中.[/quote] 路權觀念有幾個重點,這是引進時有討論到的,供大家參考: 『而對幹道車而言,其路權之主張亦非漫無限制,其路權之範圍仍為一般正常之最短停車視距,其路權範圍未及之處,仍應容許支道車可遂行其通行,以維護路口之整體暢行,並提高交通系統效益。』 『轉彎車與直行車 路口中之轉彎車,實質上是一種變換車道之行為,因此,與變換車道之情形相同,轉入他人車道者,必須俟車道空間之路權釋出後,始得轉入,否則即成立侵入路權。 是以道路交通法規規定: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反之,對向車道雖有直行車,但其距離尚遠,其路權範圍不及路口或兩車交會點時,因路口之用路路權尚未被取得,故轉彎車可不待直行車通過,而逕為轉彎,取得路口路權,順利使用,以維道路之使用效率與流暢。』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 6 款: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 (目前 102 條這一款已改成 7 款,且只保留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因為我們都不是現場處理員警、堪驗員,也不是法官,所以誰對誰錯就不再討論了。 重點誠如各位所述:守法不違規,平安最重要。 希望大家行車多禮讓,少按喇叭少逞強~[微笑]
回應 c13wcl (小隆) 所寫

harrier7 引用的是91年以前無路權觀念的舊規則,交通規則在91年引進路權觀念,規則早就改了.他還留在舊時印象中.


路權觀念有幾個重點,這是引進時有討論到的,供大家參考:

『而對幹道車而言,其路權之主張亦非漫無限制,其路權之範圍仍為一般正常之最短停車視距,其路權範圍未及之處,仍應容許支道車可遂行其通行,以維護路口之整體暢行,並提高交通系統效益。』

『轉彎車與直行車
路口中之轉彎車,實質上是一種變換車道之行為,因此,與變換車道之情形相同,轉入他人車道者,必須俟車道空間之路權釋出後,始得轉入,否則即成立侵入路權。
是以道路交通法規規定: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反之,對向車道雖有直行車,但其距離尚遠,其路權範圍不及路口或兩車交會點時,因路口之用路路權尚未被取得,故轉彎車可不待直行車通過,而逕為轉彎,取得路口路權,順利使用,以維道路之使用效率與流暢。』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 6 款: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
(目前 102 條這一款已改成 7 款,且只保留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因為我們都不是現場處理員警、堪驗員,也不是法官,所以誰對誰錯就不再討論了。

重點誠如各位所述:守法不違規,平安最重要。
希望大家行車多禮讓,少按喇叭少逞強~🙂
⊙翱翔青空.傲視大地⊙

CR-V(nervlee)

2012/04/17 17:15:27

發文

#4180817 IP 242.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以影片判斷, 頸部斷裂, 通常是3分鐘就歸天了

恐慌超人(hzh6219)

2012/04/17 23: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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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1409 IP 251.20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mtmax (麥斯) 所寫
回應 jackysmj (小喵喵&板條弟弟) 所寫
看了影片這個女騎士騎很快又有死角
如果一般人看到最多只有4秒鐘的反應時間
結果女騎士反應煞車不到2秒直接撞上
希望女騎士沒事😇😌

即使是兩秒的反應時間只要緊急煞車也不至於撞得這麼嚴重
就我的經驗那個速度下兩輪急煞車體一定會左右偏,但看影片是直直撞上去,煞車感覺沒啥作用



就以我前陣子才撞車的經驗
在下雨天如果要緊急煞車我也會直直慢慢煞不會偏 😞

路滑總覺得煞到底會摔更慘 😰

哆哆哆哆哆(yami00222)

2012/04/17 23: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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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1418 IP 90.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arrier7 (鵟.騎士) 所寫
回應 yami00222 (哆哆哆哆) 所寫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比較好奇的是~她的煞車好像不怎麼煞得住😇

很多人都只記得按後煞,說不定她只按後剎車勒😰


記得機車後刹放過重會撇尾... ?:-/
前刹過重會翻跟斗... |-O
比例好像是 6:4 or 7:3
不過這是針對前後刹車系統一樣的~
如果是前碟後鼓,就一起用力刹了...

鵟大可參考😇

http://forum.u-car.com.tw/thread.asp?forumid=212621
愛,就是不對等的付出

恐慌超人(hzh6219)

2012/04/18 00:08:36

發文

#4181428 IP 251.20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arrier7 (鵟.騎士) 所寫
汽車肇事責任不是 99% 喔

轉彎應讓直行,但『撞擊點』在汽車的右後輪了
這表示對方轉彎動作已經完成

這和變換車道一樣,後車撞到前車腰身和撞到後段,責任完全不同。

機車應該會吃上
1.未保持安全行車距離
2.超速
兩項違規(看起來有超速,如果完全按照政府規範,其實很難出大事..40km/h..和蝸牛一樣..)

總覺得
1.她好慢才刹車
2.那機車刹車好爛


時速40km/h撞車就很慘了好嗎?

再來,逃跑號一越過中線,機車就煞車了,

這麼短的距離煞得住才有鬼 😞

轉彎車如果速度快一點,靠外側的直行機車很容易煞車不及直接撞上去,更何況是下雨天 😵

CHL(lin52379)

2012/04/18 00:42:10

發文

#4181469 IP 242.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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