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說酒駕殺人
不如說製酒、販酒者殺人
酒乃穿腸毒藥應該列為毒品類
可惜牽扯到巨大利益
和煙一樣、繼續殘害無數無辜的生命
而且會一直持續不停下去
酒後家暴、酒後強姦、酒後亂性、酒後鬥毆、酒後失智、酒後脫序、酒駕撞人、、、😞
不如說製酒、販酒者殺人
酒乃穿腸毒藥應該列為毒品類
可惜牽扯到巨大利益
和煙一樣、繼續殘害無數無辜的生命
而且會一直持續不停下去
酒後家暴、酒後強姦、酒後亂性、酒後鬥毆、酒後失智、酒後脫序、酒駕撞人、、、😞
於
2012/06/05 08:52:23
發文
於
2012/06/05 08:52:23
發文IP 239.240.*.*
這個時候回韓國,應該是不錯的時機。
於
2012/06/05 08:52:59
發文IP 239.240.*.*
這個時候全家移民回韓國,應該是不錯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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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月不知要看多少則這種新聞............ 與其在那制定"亂搞的證交稅",倒不如來想想如何有效防止酒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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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碼歸一碼 證所稅本來就該開徵
酒駕罰則本來就該提高 根本沒有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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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yahoo新聞 ***97年就曾因為酒駕被吊銷駕照,卻沒記取教訓,用朋友名義買賓士車***😠 所以是再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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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險賠,名下又無財產
這種人是沒再怕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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