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檢舉或備案?
於
2012/07/31 13:16:29
發文
應該留在現場打110處理吧,補張驗傷單,直接告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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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鼠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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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皮有點紅,就可以到警局告他過失傷害並附帶民事賠償,警察也會對他開出罰單。
我們家對小孩的教育方法是 : 沒有獎勵 只有處罰
去驗傷後告他肇逃,警察就會調帶子找人了
吳晟 :「你可以對政治人物失望,但請千萬別對台灣感到失望。」
今天到醫院外科拿驗傷單明天至派出所提傷害告訴.
這樣做主要是給那個駕駛人一個訊息.
以後開車要守交通規則並注意他人的生命安全.
板大告了他,有可能將來救了他人一命.
這樣做主要是給那個駕駛人一個訊息.
以後開車要守交通規則並注意他人的生命安全.
板大告了他,有可能將來救了他人一命.
新店寶中路和中興路交叉路口(台銀前)
0895-xx Lancer Fortis iO Blue 闖紅燈 + 紅燈右轉
寶中路上已經有好幾台停下來等紅燈
那台車是雙黃線超車闖紅燈右轉
我下著雨低頭往前走在行人道上
該車車頭就這麼卡進我的視線擦撞右腿膝蓋
該車駕駛也沒下車查看就開走了 轉頭看一下紅燈 還有5x秒 幸好我還活著 .....
我現在人感覺上沒什麼事情 但還是心有餘悸
請問這種事件我可以到警局調出監事錄影器備案嗎?
至少他應該要接受交通違規的處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