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蓮潭路車禍
我只是個不起眼的砲灰爾已~OTL
路口前應先減速較安全😇
車壞了還可以修,人沒了就什麼都沒了!
於
2014/02/08 08:47:42
發文
拍攝車
為超機車
開到對向車道
致和左側來車
無閃避空間
對否?
為超機車
開到對向車道
致和左側來車
無閃避空間
對否?
拍攝者有路權.....所以左方車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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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者有路權.....所以左方車錯😵 | |||
有路權沒錯
少考慮一項
跨越雙白線
不過即便是沒跨越雙白線現今鑑定還是不能免責
我非常支持優先路權
若能落實交通起碼好一半
通常像這樣沒號誌的十字路口我會先停不是沒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