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前半段處理得很好....
現在 是談和解的時候....
這個部份我的建議是:
1.和解書必須經過公證~不可私下和解
2.和解的金額可以拿出誠意再談~談判技巧好一點的人幫忙會比較順利一點點
3.即使對方提告~也可以訟中繼續談
4.錢再賺就好~當作五十萬買一條路過...人生中~錢可以買得過的~不捨也得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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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最重要,過失傷人只要對方於六個月內提告均成立她 所以和解不成....對方提告....就算判緩刑或易科罰金都是麻煩 所以個人認為......盡快簽和解,而且要結清,而且要聲明以後問題都一律無關😇😇 | ||||||||||||
我也很希望快點和解,但是對方態度很強硬,所以我們說什麼對方也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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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很希望快點和解,但是對方態度很強硬,所以我們說什麼對方也不滿意⋯😩 | ||||||||||||||||||||||
是的....所以我才說....除非你有上法院的打算,有萬一官司失敗付出更多的心理準備
那.....找個比較重量級的人物幫忙協調談和解吧,說真的,50萬多??少並不是很重要
重要的是你要能全身而退😇😇
於
2014/03/18 19:56:37
發文
於
2014/03/18 19:56:37
發文IP 92.143.*.*
於
2014/03/18 20:03:46
發文IP 92.143.*.*
看你講的~腳踝還要打鋼釘
是不是粉碎性的骨折?
一般粉碎性骨折~應該都是被碾過才有可能
而且會好也好不完全了~
所以啊....要怪只能怪你自己
騎車不注意~(騎很快吧)
第2 保險就是不信邪~非要拖個1~2天過期遇到事才知保險過期了
自己散仙~怨不得別人的
50萬合不合理~要看對方受傷的程度
先請對方去申請調解吧~(千萬不要私下和解)
然後和解時先了解對方50萬是怎麼來的~
然後再動之以情~說明自己的收入跟家裡情況那麼大筆~可能沒辦法負擔
既然對方提出50萬的要求了~你也衡量對方受傷的情形跟你自身的情況
加上你的誠意~看看可以到那裡~
如果對方還是緊守50萬不放的話~就只好給法官判了
只是你會多條小前科~這樣而已
我一個朋友的媽媽兩年前被一個闖紅燈的機車騎士撞斷腿(小腿骨折)
後來弄石膏弄了差不多半年~我朋友也每天下班去照顧他媽
後來對方賠了16萬(我朋友跟他媽是非常好的人~覺得醫藥費跟回診來回油錢夠了就算了)
給你參考參考
我個人機車是還有保第三責任險~400多塊而已~保額1人200萬~
單件事故最高400萬
真的不要省這個錢~
若支付50W後,日子還過得去的話,或者可以用分期付🙂
2. 如果你不介意背一條過失傷害的前科就讓他告吧,賠償金額是法官算的不是他說了算
2. 基本上開到50萬的case你就去監理站申請車禍責任鑑定了(要3000元),把你的肇事責任%數確定下來,之後法官算出的賠償金額會乘上這個%數,就是你該賠的錢了
3. 強制險醫藥費部份可賠到20萬,醫藥費之外的賠償就是你要付的了
4. 一般過失傷害是判6個月以下,一個月易科罰金3萬,看你被判幾個月就付多少,刑度與你的肇事責任%數也有關
5. 過失傷害前科不會對生活照成影響,除非你要競選或移民,不過目前已修法過失傷害5年後可不記載,因此5年後
移民這部份也就沒問題了
首先趕快找你的保險公司
你一定會有保強制險,除非你過期沒繳
賠償的部分有:
1.醫療需求
強制險可賠償對方"體傷",額度約20萬,但是對方需要拿出所有收據,超出20萬的你要自己出
2.工作損失
如果沒有薪資證明,一律以勞保最低工資計算,2014年最低工資是19047
一年無法工作就是19047*12=228564
3.精神賠償
(1.+2.)*0.25=精神賠償金
你要賠償的就是這三樣,假設醫療費是10萬(保險出)
那麼你要賠的就是醫療費0+工作損失228564+精神賠償金約7萬=30萬
告訴對方,如果要上法院的話,法官也會照這樣判
而且還會先被法官罵一頓,這麼小的事情不在調解委員會解決還跑來法院
不要以為獅子大開口會得逞,鬧到上法院的話絕對不會比這樣算還多
然後一定要上調解委員會,會有很多表格要填,照著做後續就不會有法律問題
但是照你這樣說的話應該是不會到100%,所以你不需要賠到30萬
那些說50萬趕快結案的,別害人!
於
2014/03/18 21:31:07
發文
於
2014/03/18 21:31:07
發文IP 239.249.*.*
於
2014/03/18 21:31:40
發文IP 239.249.*.*
於
2014/03/18 21: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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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4/03/18 21:32:32
發文IP 239.249.*.*
於
2014/03/18 21: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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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版大應該可以得到不少答案
但必須提醒你,關節受傷是很慘的~~~尤其是台灣這種鬼天氣....你應該還年輕吧~不知道什麼叫作酸痛起來要命....
真的搞起來,我寧願花幾百萬也不要每次那邊天氣一不好就在那邊搞死人........
多了解一下對方的傷勢吧......
只要問自己一個問題即可,假定對方傷勢為真,如果自己手邊的錢夠多願不願意花這50W和解,如果自己是願意的,問題根本不大,50W不是大數目,或許會影響人生存的第一桶金的時間,但作人無愧於心最重要
如果你根本沒心也沒意願,那就不用浪費大家時間說什麼多有誠意....只要嗆對方一句話,我的保險公司會處理(但,後果自付)~~~
上法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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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聽一堆人在亂講 首先趕快找你的保險公司 你一定會有保強制險,除非你過期沒繳 賠償的部分有: 1.醫療需求 強制險可賠償對方"體傷",額度約20萬,但是對方需要拿出所有收據,超出20萬的你要自己出 2.工作損失 如果沒有薪資證明,一律以勞保最低工資計算,2014年最低工資是19047 一年無法工作就是19047*12=228564 3.精神賠償 (1.+2.)*0.25=精神賠償金 你要賠償的就是這三樣,假設醫療費是10萬(保險出) 那麼你要賠的就是醫療費0+工作損失228564+精神賠償金約7萬=30萬 告訴對方,如果要上法院的話,法官也會照這樣判 而且還會先被法官罵一頓,這麼小的事情不在調解委員會解決還跑來法院 不要以為獅子大開口會得逞,鬧到上法院的話絕對不會比這樣算還多 然後一定要上調解委員會,會有很多表格要填,照著做後續就不會有法律問題 | |||
謝謝熱心的說明,說得好詳細,讓我瞭解好多,不然真的快擔心死⋯感謝你的說明😭
於
2014/03/18 23:38:52
發文
於
2014/03/18 23:38:52
發文IP 242.26.*.*
於
2014/03/18 23:40:02
發文IP 242.26.*.*
於
2014/03/18 23:41:03
發文IP 242.26.*.*
於
2014/03/18 23:41:32
發文IP 242.26.*.*
於
2014/03/18 23:42:58
發文IP 242.26.*.*
我3年前開車與機車發生事故!!
對方腳踝受傷包石膏,我僅一周打一次電話慰問對方!!
車禍當時有自己拍照存證,也跟處理的員警寫申請調解單 !!
共上調解委員會調解2次,對方在家休養3個月!!期間傷者也都每周到大醫院看診!!
最後對方要求8~10萬元(醫藥費,薪資費,車馬費,精神賠償,修理機車費),當場由保險員按事故情狀跟對方談成6萬!!
最好還是找有聲望的人跟經驗老道的保險員一起上調解委員會調解!!
調解不成就上法院,法院可能會再請雙方在調解,除非傷者重殘或死亡!!
不然都會希望雙方在調解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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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熱心的說明,說得好詳細,讓我瞭解好多,不然真的快擔心死⋯感謝你的說明😭 | ||||||||||||
調解委員會一定要去~~
前兩年表妹騎機車被一個開著休旅車的傢伙撞到~~當然他口頭上也說了他多有誠意~但就是沒見到~就當天去了一趟醫院和警察局做完筆錄人就消失了...調解委員會也是一樣第一次出現後就不見蛋,不過這位仁兄算是個傻蛋吧,自己為不到調解委員會就沒法拿他皮條....
不過罪證確鑿,當然要他賠,分期付款也讓他分,他依然一樣畫葫蘆裝死,壓著我們只能申請強制扣薪,原本只想好好講,當然也知道年輕人工作不容易,不想太為難別人,但是對方也不知道是爸媽沒教好還是有被害妄想症...不知道在躲什麼,跟鴕鳥一樣,
當然,申請強制扣薪之後就乖乖現身了,如果以他的說明訴說著他多麼慘被老闆革職工作不順之類的,反正就沒看到個錢,連個電話也沒,
只要對方找個要報稅的工作,他就一定會被扣到錢...有本事,一輩子不要找公司上班...,不過就10幾萬能閃成這樣....😰
所以在雙黃線上,先撞擊對方腳踏車,然後腳踏車一起上偶的擋風玻璃!!!
最後上調解會,對方一開口40W!!還揚言上法院讓偶賠10年也甘願!!
最後和解只賠20W,其中5W是保險賠的!!!
因為他只有5W是有收據的!!!!
當然如果50W泥不看在眼裡,就賠,不然就上調解委員會調解!!!
當然還要看肇責!!!
於
2014/03/19 00:00:13
發文
於
2014/03/19 00:00:13
發文IP 129.164.*.*
於
2014/03/19 00:02:46
發文IP 129.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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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聽一堆人在亂講 首先趕快找你的保險公司 你一定會有保強制險,除非你過期沒繳 賠償的部分有: 1.醫療需求 強制險可賠償對方"體傷",額度約20萬,但是對方需要拿出所有收據,超出20萬的你要自己出 2.工作損失 如果沒有薪資證明,一律以勞保最低工資計算,2014年最低工資是19047 一年無法工作就是19047*12=228564 3.精神賠償 (1.+2.)*0.25=精神賠償金 你要賠償的就是這三樣,假設醫療費是10萬(保險出) 那麼你要賠的就是醫療費0+工作損失228564+精神賠償金約7萬=30萬 告訴對方,如果要上法院的話,法官也會照這樣判 而且還會先被法官罵一頓,這麼小的事情不在調解委員會解決還跑來法院 不要以為獅子大開口會得逞,鬧到上法院的話絕對不會比這樣算還多 然後一定要上調解委員會,會有很多表格要填,照著做後續就不會有法律問題 | |||
😆 那就靠你陪他去 上調解委員會。
😆 我相信大大可以替CAR的小市民爭取到最佳正義。
😆 表格是一回事,談又是一回事。我相信你的能力一定可以低
應該是不接電話了吧!!
台灣人真的是得饒人處且"不"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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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大家,小弟我騎車撞到同向的行人,當天下雨視線不佳,對方走在"汽車道旁已跨越機車道" (此路段最旁邊是路肩-沒有人行道,再來是"機車優先道",接著是汽車道,然後是雙黃線,為一 線道)我很有誠意想與對方和解,住院15天去看了9次,還買了水果跟奶粉及藥布去探望,對方傷 勢左腳腳踝內外骨頭打鋼釘共2支(15天拆線,拆線後隔天就出院),目前已經知道的開銷大概算 了一下鋼釘2支約40000,15天單人病房一天2300,在二手書店工作中午11:00~晚上10:00。 之後私下和解對方一開口就50萬...也完全沒有憑據,當天事發就包了個紅包,我是真的很有誠意 想和解,但是50萬真的太多了,上網找了很久也找不到類示案件資料,想說來問問看,這種情況 我需要付全額嗎?我很有誠意但也不想被獅子大開口...希望大家幫幫忙😭 | |||
50萬~~~~你傻啦,上法院拼了
我朋友遇過更誇張的,只是皮肉傷,就要30萬,最後我們私下解決,找(朋友)😠😠😠把他們家包起來
每天叫小弟去他們家門口站,真正上道的,不會想要A你這50萬,你以經做到這樣,還要跟你拿50萬
如果你沒法私下解決,就上法院吧
上網找也是一種,不過不知道靠不靠譜...畢竟永遠不知道網路另一端打字的到底是什麼來歷...
可以去找您們選區民意代表的服務處,有些服務處在固定時段會提供選民法律諮詢的服務.....一毛也不用花
當然如果您有什麼親朋好友那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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