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須負100%的肇事責任
您的每項收據需保管好以便事後求償🙂
執行公務中被轎車輾過腳掌~~
還好送醫後沒有粉碎骨折....
對方極力撇清行人自己走出來才壓到腳.......反正灰也灰不清楚....
我只花了五分鐘聽對方說話~~
轉過頭就撥電話了
剛剛請律師到警局了....
這種情況~到法院再說好了...........
現在對方保險公司到場~簡單一句話~財損以及影響工作與生活損失~他們照賠~律師到場三千元他們出~
大概這樣....
| |||
但是我整個人很心煩(身體痛、對方又不聞不問…又一直狂花錢)😠 | |||
如果有受傷,過失傷害一定成立,判重判輕通常會參考雙方是否合解而定
所以對方不聞不問就先去調解委員會,不行就上法院
記得法律追朔期好像是六個月,別錯過了😇😇
| |||
因小妹不解車禍被撞如何求償才不為理想...因非得到最後...上法院勞齊心力...😵 | |||
1.你可以請承辦員警幫忙移調解委員會
2.你可以拿著那張案由逕自到調解委員會請求調解
3.你可以聲明告訴~請承辦員警本案移送檢方
4.你可以逕自到地檢署按鈴申告
5.告訴須舉證~妳要保留所有求償可能的依據和證據
6.如達中重殘~讓律師去處理吧....不然就申請法律ˇ扶助~請洽各地院服務台😇😇😇😇
於
2014/08/22 17:12:50
發文
於
2014/08/22 17:12:50
發文IP 240.104.*.*
於
2014/08/22 17:14:06
發文IP 240.104.*.*
刑事訴訟要在六個月內提出
告完調解過程中和解可以撤銷告訴!
等對方保險公司找雙方談賠償和解時, 看對方保險公司怎麼賠再說
基本上會賠醫藥費以及修車費以及無法上班的期間的工作損失再加上精神撫慰金, 大概就這樣了
如果你認為不夠的就當場跟保險理賠員講, 不滿意就不簽和解書
於
2014/08/22 17:41:00
發文
於
2014/08/22 17:41:00
發文IP 239.251.*.*
於
2014/08/22 17:43:43
發文IP 239.251.*.*
於
2014/08/22 17:47:50
發文IP 239.251.*.*
於
2014/08/22 17:52:43
發文IP 239.251.*.*
於
2014/08/22 17:56:48
發文IP 239.251.*.*
也承諾賠償醫療費和修車費
連你期間的工作損失都願意賠了
你到底是在奢望什麼?
給你下跪嗎??
雖然是被害者
但也不要裝可憐裝得太超過
你要是遇到保險公司不理賠
當事人也不理會的
是不是就要直接崩潰給大家看?
我就是遇到這種的
官司打了半年
對方肇事者王八蛋自始至終都沒有出面
最後法官是判我獲得七折賠償金
還當庭講明白了這已經是期望值希望我別再上訴
連期間準備開庭支出的交通往返費用那一點點錢也被法官駁回
當初對方拒絕賠償的保險人員挖個大屎坑之後離職了事
狗屎一堆
受害人爭取應有的權益就是這樣比你想像的還要更困難
這才是現實!
你已經很幸運活在理想世界
沒有人在對你逃避責任,SO LUCKY
你這種情況真的有夠好處理
沒人敷衍你也沒人想佔你便宜
真的看不出來還有什麼好埋怨
還有人提到什麼精神撫慰金
那就別做夢了
一毛錢都不可能有
於
2014/08/22 18:04:53
發文
於
2014/08/22 18:04:53
發文IP 239.251.*.*
於
2014/08/22 18:07:41
發文IP 239.251.*.*
於
2014/08/22 18:09:46
發文IP 239.251.*.*
| |||
MKV您好...我不是在裝可憐...我也是第一次碰到...人應該要有同理心的不事嘛...況且我是媽媽...我有我的家庭以及孩子需要照顧...我只是陳述事實...況且對方的保險員告訴我什麼法律追訴期2年的...有何用意...官方用語嘛...還是威脅我? | |||
你只是陳述事實,我也只是就事論事
你自己在預設立場別人想對你不利
只能這麼說
在我看來你根本有夠幸運都遇到好人
都幫你設想好了你還覺得別人想對你怎麼樣
😌
於
2014/08/22 18:19:24
發文
於
2014/08/22 18:19:24
發文IP 239.251.*.*
於
2014/08/22 18:20:18
發文IP 239.251.*.*
| |||
其實我要的重點事做人最基本的道理...我看不見對方的關切...只告訴我一切我的保險處理...誠意在哪?我感受不到... | |||
所以你只是希望得到對方的關切?
那你快點告訴他你只要得到他的關切就可以不需要賠償了
他應該會非常高興連跪下來都願意
醒一醒好嗎
你現在要爭取的就是賠償而已
對方有沒有主動關切你
對你的人生和家庭有任何意義?
如果你只是希望看到對方也一樣痛苦
沒看到他痛哭流涕你沒辦法釋懷這口氣嚥不下去
那我想你在意的可能真的不是賠償的問題
那你之後想怎麼做
也已經不是別人可以給你建議的了
於
2014/08/22 18:33:03
發文
於
2014/08/22 18:33:03
發文IP 251.193.*.*
於
2014/08/22 18:33:26
發文IP 251.193.*.*
於
2014/08/22 18:40:20
發文IP 251.193.*.*
| |||
可以先去警局告過失傷害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對方就會積極一點 刑事訴訟要在六個月內提出 告完調解過程中和解可以撤銷告訴! | |||
樓主.. 可以根據這招應對..
不過.. 通常上醫院的. 可能沒那麼快談判.. 或許後面引發啥後遺症.. 都可以含在保險裡面..
可以 "大約半個月或一個月" 後. 所以等傷好了.. 再來問對方保險員..
不理或條件不好.. 直接告了..
目前才過幾天而已. 是有點急.. 保險也不可能這麼快..
還有. 拿到理賠金會拖比較久一點.. 要有個心理準備..
| |||
其實我要的重點事做人最基本的道理...我看不見對方的關切...只告訴我一切我的保險處理...誠意在哪?我感受不到... | |||
我碰到的是對方根本不認帳~所以斷然請律師到場
至於賠償也是實報實銷~看最後醫療情形與損害範圍再來說....
其實這樣就很完美了
你碰到的是人家願意賠
想想吧....
車禍人平安~~對方也願意負責
夠了....真的~~還有命在這邊談~
畢竟對方也答應出這些賠償~
況且車禍後全身痠痛是正常的
當初小弟的老婆被擦撞到大腿挫傷,過陣子全身痠痛
去診所看了醫生,
醫生只有淡定的說:車禍後痠痛個幾天是正常的,連掛號費都沒收就叫我們回家
肇事者賠修車錢跟醫藥費跟工作損失大概六七千塊而已就和解
在警局和解當天,警察還說和解金六七千塊很便宜了,他手邊還有三萬六萬的
當初肇事者家裡也想來探視我老婆,一開始我們家是不太願意
畢竟人沒什麼大傷,肚子的小孩也沒事,也不用這樣特地走一趟
對方一直希望能探視一下,最後才答應
個人是覺得這些該賠的都賠了,沒什麼事就和解了事
如果上法院要求精神撫慰金
個人覺得應該也賠不多,畢竟是小傷,對方該賠的也都賠了
自己還要花時間在法院身上,也不划算~
| ||||||||||||
你只是陳述事實,我也只是就事論事 你自己在預設立場別人想對你不利 只能這麼說 在我看來你根本有夠幸運都遇到好人 都幫你設想好了你還覺得別人想對你怎麼樣 😌 | ||||||||||||
mkv大~你要不要再重新看一下這位版大打的字
他只是要問如何請求賠償~及可以請求那些賠償
並不是你所想的那樣~想必中間是否有些誤會?
於
2014/08/22 22:07:17
發文
於
2014/08/22 22:07:17
發文IP 92.143.*.*
於
2014/08/22 22:08:36
發文IP 92.143.*.*
| |||
您好:8/18下午本人機車靜止停在紅燈待轉區遭本人右方要左轉彎的汽車在待轉區撞上.本人所幸只有韌帶發炎以及機車大面積擦傷.當下報警也有搭救護車去急診.對方有去一下下.等本人先生來之後就一直說要去報保險...並告知本人他們的保險公司會跟我聯絡...但等了第3天對方的保險公司才與我聯絡...但是表示只願意處理醫藥費以及修車費...以及本人無法上班的期間的工作損失〔要有薪資證明〕...剩餘的就等腳傷好一點調解時再說吧... 103/8/18至今103/8/22近期我被這車禍搞到整個人很心煩(身體痛、對方又不聞不問…想想日後復建不知道要多久時間..以及多久才能上班...孩子全靠婆婆帶...又一直花錢)難道我真的沒有辦法請求對方理賠嗎?那我可以申請上調解嗎?(要如何申請呢)而且現在還沒有和解,最後是不是也要上法院呢?#7F007F😠 | |||
這位小姐~想必你是第一次遇到交通事故~不用擔心
對方對你不聞不問其實沒差~如果對方保險賠的夠的話~對方的態度其實沒差的
要先搞清楚重點~重點是要得到應有的賠償就ok了~而不是對方的噓寒問暖~懂嗎?
這段時間你就先好好的養傷~
養傷期間你要開始準備好要求償的收據
所有一切因這個交通事故的開銷都要留著~最好支出都找可開立收據或發票的地方
比如就診或複健收據~往返醫院的交通費用~及因身體不便~家人代為撫養小孩的費用
及你因此件交通事故造成無法上班天數的損失~也可傷好後請公司開立請假證明
一切你受到損失的地方~都可以列出來向對方求償
而等你傷好一些時~去醫院覆診時可以請醫生開立驗傷單及診斷書
診斷書需註明~比如可能的後遺症~或是醫師建議休養幾天
記載的越詳細越好
而和解並不是由對方去提出和解~一般是由受害者去提出的
你可以選離你住家近的調解處所~並不一定要事發地的調解處所
申請調解時你也可以主動聯絡一下對方~調解日期和地點
也提醒一下對方到場時也要請對方的保險理賠人員到場
一般調解個2~3次~如果不成的話
就要由你主動去向當初承辦此件事故的員警或是經手此案件的員警
來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之訴
記住是你要主動提出喔~不然派出所並不會主動幫你送
而刑事追訴期是6個月~民事是2年內~不要忘記囉
也希望你能在和解的程序就解決掉了~
如果真的走到法院一路~如果有啥麼不懂的地方
相信這邊也有很多熱心的人會回答妳的🙂
103/8/18至今103/8/22近期我被這車禍搞到整個人很心煩(身體痛、對方又不聞不問…想想日後復建不知道要多久時間..以及多久才能上班...孩子全靠婆婆帶...又一直花錢)難道我真的沒有辦法請求對方理賠嗎?那我可以申請上調解嗎?(要如何申請呢)而且現在還沒有和解,最後是不是也要上法院呢?#7F00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