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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到幾個法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33 名 稱 停車場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06 月 29 日 第 四 章 經營與管理 第 32 條 汽車駕駛人於公共停車場,應依規劃之位置停放車輛,如有任意停放致妨礙其他車輛行進或停放者,主管機關、警察機關或停車場經營業得逕行將該車輛移置至適當處所。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earchContent.aspx?PC=K0040012&K1=%e5%81%9c%e8%bb%8a 名 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 第 3 條 本條例所用名詞釋義如下: 六、標線:指管制道路交通,表示警告、禁制、指示,而在路面或其他設施上劃設之線條、圖形或文字 九、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十、停車:指車輛停放於道路兩側或停車場所,而不立即行駛。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未依規定繳費,主管機關應書面通知駕駛人於七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按,這邊問題在於停兩輪進去算不算停在格內) | |||
辛苦了!
於
2014/11/04 14:14:13
發文IP 246.163.*.*
上週六在宜蘭,停在格子內,我在車上等,
女王下車去買東西,收費員來,打了張單夾在雨刷下,
我拿下一看,只是張臨停意示單,說了開單後10分鐘未離開,會再開收費單
我覺得這做法不錯啊,給10分鐘的臨停,而且有明確的告知,
在雙北,這樣停都是直接開收費單,
於
2014/11/04 14:17:20
發文IP 246.163.*.*
上週六在宜蘭,停在格子內,我在車上等,
女王下車去買東西,收費員來,打了張單夾在雨刷下,
我拿下一看,只是張臨停意示單,說了開單後10分鐘未離開,會再開收費單
我覺得這做法不錯啊,給10分鐘的臨停,而且有明確的告知,
在雙北,這樣停都是直接開收費單,
以樓主照片的停車法,雖然省了停車費,
但一半的車身超出,佔用直行車道,
當發生車禍時,付出的,決對比這2~30元的停車費多千倍;
小弟沒錢,只能花點小錢,也不敢亂停車
女王下車去買東西,收費員來,打了張單夾在雨刷下,
我拿下一看,只是張臨停意示單,說了開單後10分鐘未離開,會再開收費單
我覺得這做法不錯啊,給10分鐘的臨停,而且有明確的告知,
在雙北,這樣停都是直接開收費單,
以樓主照片的停車法,雖然省了停車費,
但一半的車身超出,佔用直行車道,
當發生車禍時,付出的,決對比這2~30元的停車費多千倍;
小弟沒錢,只能花點小錢,也不敢亂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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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六在宜蘭,停在格子內,我在車上等, 女王下車去買東西,收費員來,打了張單夾在雨刷下, 我拿下一看,只是張臨停意示單,說了開單後10分鐘未離開,會再開收費單 我覺得這做法不錯啊,給10分鐘的臨停,而且有明確的告知, 在雙北,這樣停都是直接開收費單, | |||
沒錯,宜蘭是這樣的,感覺得貼心🙂
當個一介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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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宜蘭是這樣的,感覺得貼心🙂 | ||||||||||||
之前我在八德介壽路,其實我是準備停車的。
收費員看到我在車內(老婆已先帶小孩去掛號),直接問我要停多久,意思是他可能會視狀況給我緩衝時間(再開單)。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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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樓主照片的停車法,雖然省了停車費, 但一半的車身超出,佔用直行車道, 當發生車禍時,付出的,決對比這2~30元的停車費多千倍; | |||
岳父每次出遊都告誡我,車盡量完整停在白線以外(遠離道路),說這樣萬一被車子擦傷比較有得"輝"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於
2014/11/04 14:38:28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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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這種戲碼在林口天天上演,各個住高級房,開高級車,寧願停在車道,也不停進停車格。😡 | |||
沒錯, 林口就是這樣, 覺得很爛!
Civic 1.8 EX-S + 215/45/17 GR90 + Buddy Club 17" (7KG) + Accord 3.0 caliper + 303mm brake disc
於
2014/11/04 14:39:00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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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六在宜蘭,停在格子內,我在車上等, 女王下車去買東西,收費員來,打了張單夾在雨刷下, 我拿下一看,只是張臨停意示單,說了開單後10分鐘未離開,會再開收費單 我覺得這做法不錯啊,給10分鐘的臨停,而且有明確的告知, 在雙北,這樣停都是直接開收費單, 以樓主照片的停車法,雖然省了停車費, 但一半的車身超出,佔用直行車道, 當發生車禍時,付出的,決對比這2~30元的停車費多千倍; 小弟沒錢,只能花點小錢,也不敢亂停車 | |||
沒錯, 宜蘭就是這樣, 覺得很讚!
Civic 1.8 EX-S + 215/45/17 GR90 + Buddy Club 17" (7KG) + Accord 3.0 caliper + 303mm brake disc
等機車擦撞他就腫了😠
當兵的我
請將未包面膜的照片寄給警察開單
以上,個人獨斷的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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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宜蘭是這樣的,感覺得貼心🙂 | ||||||||||||
有些公有停車場,半小時之內離場是免收費,很貼心,可是都沒有醒目的告示,既然推半小時免費,就該大聲說出來,如此一來應該違停會減少一些,如果宜蘭臨停的單子和收費單合而為一,也會更理想!🙂
台灣停車基本來說算是亂停的不少.😞
是大車難停那就算了,不是故意圖出來要就是一次占用兩車位😝
害著別人也跟著違規😌但是那量大P應該有倒車雷達與攝影機
其實應該可以再深一點😇
是大車難停那就算了,不是故意圖出來要就是一次占用兩車位😝
害著別人也跟著違規😌但是那量大P應該有倒車雷達與攝影機
其實應該可以再深一點😇
我承認我很酸是不對,但是有些事實不酸是無法解決事情跟找出真相
如今我已五星但依然還是很酸
懶惰心態到那裡停車都一樣😠😠😠
於
2014/11/04 19:29:30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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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有兩輪停在車格內,收費人員就應該開單吧 開單人員的確要再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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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個人獨斷的偏見
因為他是神人開的又是神牌的神車!所以享有特權!!我們只是一般老百姓,看到神人如此的行為也只能😌 就別和神人一般計較吧!!反正神人理由總是比平凡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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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宜蘭是這樣的,感覺得貼心🙂 | ||||||||||||
但是假日一位難求😌
一台要停,後面整條路都塞爆了😵
於
2014/11/04 21:19:14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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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宜蘭就是這樣, 覺得很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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