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境富裕,不缺錢,一條無辜的生命只判賠43萬

tom861039(tom861039)

2008/11/10 15: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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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386 IP 189.2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09/69/1958f.html
水溝蓋殺人要國賠 法官:你家有錢
更新日期:2008/11/09 15:45

一名二十八歲的曾姓男子兩年前騎車撞上水溝蓋坑洞,整個人滑倒在快慢車道中間,被後方的大型曳引車輾斃!父母為了替兒子討回公道申請國賠,沒想到法官竟然以曾家家境富裕,不缺錢,一條無辜的生命只判賠43萬。


  想起兩年前的車禍奪走了寶貝兒子的生命,曾媽媽再也忍不住眼眶裡的淚水,九十四年六月,她的獨子曾恕賢騎車經過新莊新樹路,沒注意到路邊的水溝蓋坑洞,直接撞上,重心不穩摔倒在快慢車道間,被大型曳引車輾過當場死亡。曾爸爸曾媽媽認為養工處路面維護不良申請國賠,但判決結果卻讓兩老不服氣。


  法院依事發現場沒有煞車痕,研判曾恕賢車速過快,判決死者必須自負七成責任,但更讓曾爸爸曾媽媽氣憤的是,法院還調查他們家的財產公道現值,認為曾家家境富裕不缺錢,所以寶貝兒子的一條命只值43萬6千元。


  曾爸爸曾媽媽不滿,認為兒子車禍當時失去平衡,當然沒辦法立即反應按煞車,法院根本是把肇事責任推給往生的人,他們也決定上訴,一定要替兒子討回公道。(記者戴君恬、葉子杰報導)

-----------------------------------------------------------------------------

那些法官是腦殘了
還是他媽的沒人性
一條命只賠43萬

乾脆一點
我們大家湊個50萬
(還比43萬多7萬喔...)
請那個法官自己去撞上水溝蓋坑洞給車輾😠😠😠

20

則留言

1

JPing(jping1107)

2008/11/10 1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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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417 IP 251.2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原來我們的法律是依據富不富裕來判定人的價值

社會真的病了😠😠😠


嘿嘿嘿~~(hnn908522)

2008/11/10 16: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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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453 IP 251.2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意外險隨便都比這個多😰

Desmond(desmond)

2008/11/10 16: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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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456 IP 74.1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在某些方面,強勢的富人是弱勢

給的原因是:"已經有很多了,不用再給了!"😩

寶兒(kj16830000)

2008/11/10 16: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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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474 IP 189.21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其實我看過新聞--我認為是不公平的--因為所有的肇事都有一定的責任歸屬--那法官也是就事論事--我是屬任命型的-相信自己也有錯--

flymind(yyline)

2008/11/10 16:41:17

發文

#719477 IP 64.19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新聞報導的東西,
往往看看就好,
法律的判決是要依照法條的,
不可能自創,
當然情與理也要作為考量,
說出這樣的話是不該,
但沒有把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仔細搞清礎,
就跟著一起罵,
也許有其他的原由也不一定,
這就不見得是很明智的行為.....

小不點(small_not_point)

2008/11/10 16:42:15

發文

#719478 IP 92.1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om861039 (tom861039) 所寫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09/69/1958f.html
水溝蓋殺人要國賠 法官:你家有錢
更新日期:2008/11/09 15:45

一名二十八歲的曾姓男子兩年前騎車撞上水溝蓋坑洞,整個人滑倒在快慢車道中間,被後方的大型曳引車輾斃!父母為了替兒子討回公道申請國賠,沒想到法官竟然以曾家家境富裕,不缺錢,一條無辜的生命只判賠43萬。


  想起兩年前的車禍奪走了寶貝兒子的生命,曾媽媽再也忍不住眼眶裡的淚水,九十四年六月,她的獨子曾恕賢騎車經過新莊新樹路,沒注意到路邊的水溝蓋坑洞,直接撞上,重心不穩摔倒在快慢車道間,被大型曳引車輾過當場死亡。曾爸爸曾媽媽認為養工處路面維護不良申請國賠,但判決結果卻讓兩老不服氣。


  法院依事發現場沒有煞車痕,研判曾恕賢車速過快,判決死者必須自負七成責任,但更讓曾爸爸曾媽媽氣憤的是,法院還調查他們家的財產公道現值,認為曾家家境富裕不缺錢,所以寶貝兒子的一條命只值43萬6千元。


  曾爸爸曾媽媽不滿,認為兒子車禍當時失去平衡,當然沒辦法立即反應按煞車,法院根本是把肇事責任推給往生的人,他們也決定上訴,一定要替兒子討回公道。(記者戴君恬、葉子杰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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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法官是腦殘了
還是他媽的沒人性
一條命只賠43萬

乾脆一點
我們大家湊個50萬
(還比43萬多7萬喔...)
請那個法官自己去撞上水溝蓋坑洞給車輾😠😠😠



基本上,因為判決書認為死者必須自負七成責任,
所以單以此案例,法官實認定人命為 43.6萬 / 30% = 145.3萬
先不論人命是否只值145.3萬,或145.3萬是如何算出
本案例突顯一個嚴重的問題:未審先判的先入為主觀念。

新聞中提『...認為曾家家境富裕不缺錢...』
我不知是判決書內容所提
或者是悲傷的家屬自己的感覺
如果是判決書真的這樣寫
那真是會激起公憤的說法

希望往生者能安息
希望悲傷的家屬能早日接受已成的事實
更希望法官能有社會道德責任 人命不該被草率估算

太上無情(juns92)

2008/11/10 17:22:44

發文

#719527 IP 188.2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j16830000 (寶兒) 所寫
其實我看過新聞--我認為是不公平的--因為所有的肇事都有一定的責任歸屬--那法官也是就事論事--我是屬任命型的-相信自己也有錯--

+1
不是只看新聞就判斷是非.因為新聞是沒有是非.公道自在人心
修羅則介於神鬼之間, 因為性好鬥, 憍慢, 執著之念強. 是一種男的極富戰鬥力,女的非常美麗的種族。

longinauq(longinauq)

2008/11/10 19: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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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750 IP 189.2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ping1107 (我不想學簡體字) 所寫
原來我們的法律是依據富不富裕來判定人的價值

社會真的病了😠😠😠




社會沒有病, 是那個法官有病

沙隆巴 斯(g121158204)

2008/11/14 01:08:23

發文

#726011 IP 246.16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如果死ㄉ是他的小孩.....不知那位法官大人會這樣判嗎?😌
將心比心 😍........不是 拔 郎 ㄟ 嬰 仔 死 沒 廖😝

L(ping520707)

2008/12/21 01:10:34

發文

#795829 IP 250.1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法官大人冤枉啊 人命關天 豈可如此草率

Banson(nokia831019)

2008/12/21 01: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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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5846 IP 189.23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有時新聞寫的跟事實有很大的差距
所以看看就好

窮酸倫(RPM車手)(uakearcna)

2008/12/21 03:27:22

發文

#795953 IP 246.16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那窮人去搶劫法官會不會說..因為你是窮人所以我可以判輕一點😆
MMC3寶~DEVIL雙尾管~MMC四活塞~MMC冷卻水感應器~SVT加大19lbs噴油嘴~ 晶片~GSD3 F1 225/45/17& CSC2 仿OZ鋁圈~H&R避震器~PCV油氣過濾器~

愛做夢的小孩(jinn168)

2008/12/21 09:28:54

發文

#796089 IP 90.17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nokia831019 (Banson) 所寫
有時新聞寫的跟事實有很大的差距
所以看看就好

+1

孝義重丘山(sisotech)

2008/12/21 22:11:05

發文

#796909 IP 253.2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nokia831019 (Banson) 所寫
有時新聞寫的跟事實有很大的差距
所以看看就好


+1
滿認同的

案例A
記得10多年前大考

某個ㄏㄧㄠˊ屁股的同學

跟馬子左擁右抱在溫書準備考試

發現被不良仔看了一眼不服氣, 嗆聲了回去

當天被打的亂七八糟一臉狼狽聯考是也不用考了

報紙卻寫說 , 考生被不良少年圍毆造成考試心情低落

所以落榜 , 在批判幾句社會治安太亂...

案例B

住家某檳榔攤老闆娘與夫離異疏於管教兒子進出感化院多次

後不明原因被人打死 , 腦袋迸裂 , 電視上老闆娘哭哭啼啼跪求警政署長

給他一個公道! 隔天在街頭巷尾跟大家說說笑笑 手比著腦袋說兒子頭被

打爆掉怎樣蹦開 ,令人搖頭. 新聞還不是寫的單親家庭賣檳榔維生老母痛失愛兒之類的

....開板大大, 不要被新聞誤導了





Mazda6好車(like041)

2008/12/21 22:35:16

發文

#796958 IP 250.1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ping1107 (馬桶蓋好冰) 所寫
原來我們的法律是依據富不富裕來判定人的價值

社會真的病了😠😠😠




這個就要怪 當初 選立法委員的時候 不好好 選有專業法律知識的

還有一堆因素太多了

我國刑訴已經慢慢偏向美國那種資本主義的制度了

當協商制度(當事人主義好的不學 竟學一堆有問題的制度)悄悄乘亂中

三讀通過進入我國之後 慢慢的 將會有更多 只利富有人的法律訴訟制度的出現

亂亂修 亂亂改的 法律制度太多了 加上我國司法官特考制度的不完善

我相信這邊會有專業法律的朋友 法律系的學長姐

如果有的話更勉之了 言盡於此了 多說無意 哀

PS: 小弟是甘老師指導下了小草包 見笑了

L(ping520707)

2009/01/25 00:38:19

發文

#849742 IP 250.1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法官權利太大 胡亂判決 百姓不服又要上訴 社會資源浪費 一條無辜的生命只判賠43萬 是什麼道理 簡直侮辱人

鰻魚飯(home7650)

2009/01/25 00:48:49

發文

#849755 IP 246.2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有些國家好像是小孩跟老人判賠很少,反倒是青壯年賠比較多吧!
小孩因為還小,還沒有謀生能力!老人是因為基本上已經有一半踏在xx裡面,所以也賠比較少!青壯年則正在賺錢,所以賠比較多!第一次聽到因為家庭富裕所以賠43萬,那如果家裡比較窮的人,法官會判多賠嗎?可能會比較難,照一般賠償標準的可能性還比較大!!
饅頭夾蛋乃是極品,燒餅夾蛋乃是絕品,去你xx蛋乃是沒品~

Ascendent(jean8899)

2009/01/25 00:51:05

發文

#849757 IP 75.12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uns92 (修羅) 所寫
回應 kj16830000 (寶兒) 所寫
其實我看過新聞--我認為是不公平的--因為所有的肇事都有一定的責任歸屬--那法官也是就事論事--我是屬任命型的-相信自己也有錯--

+1
不是只看新聞就判斷是非.因為新聞是沒有是非.公道自在人心

新聞沒有是非

司法也差不多😩

好奇怪(rmxtpc)

2009/02/07 23:26:44

發文

#865853 IP 246.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看了這偏新聞很生氣

DANIEL(drped)

2009/02/07 23:35:21

發文

#865883 IP 242.13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管如何

人命都是最重要

而且是平等的

當然現在的記者很會斷章取義

或把新聞作的聳動

真相也會越來越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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