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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他罰多少,不要違規,就不會被罰了🙂 | ||||||||||||
+1🙂
早就應該要遵守的事項,一定要等到重罰才要遵守嗎
人性真有這麼賤嗎?😞
人性真有這麼賤嗎?😞
中歳頗好道,晚家南山陲.
興來每獨往,勝事空自知.
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
偶然值林叟,談笑無還期.
於
2009/02/06 18:44:10
發文
請查證再PO~~
🙂
🙂
真的假的😲每年都在宣導😰
這是個黑暗的世界... 只有勝者才能看的見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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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知是多久之前的網路文了......😰 | |||
紅燈右轉3次吊照? 網路流言!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2/05 04:11"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紅燈右轉3次,吊銷駕照?沒這回事!」網路最近流傳從今年1月20日起有新罰則,高雄市警局交通大隊昨特別澄清網路流言與實際裁罰有出入,希望網友不要以訛傳訛。
交大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2項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的交岔路口紅燈右轉,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機車罰600元,汽車罰900元併記違規點數3點,半年內違規點數6點以上者吊扣駕照一個月。
至於紅燈越線罰900元。另外,網路流言指「走路未靠右邊罰600元」也不正確,行人走路要靠左或靠右,法令並無明文規範。
而網路訛傳「超速由現行1200-2400調高為6000起跳,每超速1公里加罰100。」更是胡扯。
高速公路超速「小型車」罰3000元、「大型車」罰3500元,超速20-40公里「小型車」罰3500元、「大型車」罰4500元;超速40公里以上「小型車」罰5000元、「大型車」罰6000元。一般道路超速,「機車」罰1200元,「汽車」罰1600元,每超過20公里加罰200元。
文章出處: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05/78/2020t.html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2/05 04:11"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紅燈右轉3次,吊銷駕照?沒這回事!」網路最近流傳從今年1月20日起有新罰則,高雄市警局交通大隊昨特別澄清網路流言與實際裁罰有出入,希望網友不要以訛傳訛。
交大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2項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的交岔路口紅燈右轉,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機車罰600元,汽車罰900元併記違規點數3點,半年內違規點數6點以上者吊扣駕照一個月。
至於紅燈越線罰900元。另外,網路流言指「走路未靠右邊罰600元」也不正確,行人走路要靠左或靠右,法令並無明文規範。
而網路訛傳「超速由現行1200-2400調高為6000起跳,每超速1公里加罰100。」更是胡扯。
高速公路超速「小型車」罰3000元、「大型車」罰3500元,超速20-40公里「小型車」罰3500元、「大型車」罰4500元;超速40公里以上「小型車」罰5000元、「大型車」罰6000元。一般道路超速,「機車」罰1200元,「汽車」罰1600元,每超過20公里加罰200元。
文章出處: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05/78/2020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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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文是我的理專寄給我的,我只是好心貼上來分享一下,很在意真偽的話 你在警察前面紅燈右轉給他罰罰看就知道了~~~ | ||||||||||||
紅燈右轉還是1800
幾百年來都沒改
那位兄台腦子裡面裝的只有專業
常識判斷要再加強一些
這已經是幾年前的阿公文了.....😆
我要踢爆爛車廠爛品質爛服務......還把自己裝飾的有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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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右轉還是1800 幾百年來都沒改 那位兄台腦子裡面裝的只有專業 常識判斷要再加強一些 這已經是幾年前的阿公文了.....😆 | ||||||||||||||||||||||
就是說啊!
沒事貼這種文出來嚇人,真的很不道德ㄟ!
另外有人說:不違規就好,管它罰則重不重!
會信守這話的人不是道德高尚品性超凡的正人君子,就是不知生活艱苦及環境險惡的懵懂少年!
每天開車在路上,想不違規還真難!
真能做到的人,小弟在此向您三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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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文是我的理專寄給我的,我只是好心貼上來分享一下,很在意真偽的話 你在警察前面紅燈右轉給他罰罰看就知道了~~~ | ||||||||||||
😰
好久前的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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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小弟在網路上找了一些資料,原來是唬爛的,小弟打電話給理專說這是毫小的~~ 原來在2005就有了,對不起大家😇,以後不會在雞婆PO文了~~~ 主旨--Re:交通新規則?本月20日上路!! 作者--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警大隊轉覆 日期 2005/6/27 上午 11:30:00 --------------------------------------------------------------#6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有關來信詢問事項,本大隊謹就交通執法權管部分說明如下: 有關汽、機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於紅燈越線臨停及紅燈右轉(即闖紅燈)等交通違規行為之處罰規定均詳細明列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且上述違規行為之執法取締業已實施多年,並非近來新增之取締項目;另有關網路流傳本大隊將於本月20日起,加強取締行人走路未靠右邊者等不實謠言,係某報社刊載,未經立法院通過且未公告實施之交通法規,經有心人士刻意援用擅自更改,並藉由網路電子郵件傳載,惡意造謠之舊有網路不實消息,許多網友因未向本大隊查證事實原委,即不斷反覆散播致以訛傳訛,造成社會大眾誤解,本大隊並無上述之取締專案且該信件所述之各項罰鍰金額及所指「紅燈右轉3次就吊銷駕照」多有錯誤,有關正確之法令依據及罰鍰金額等資料如附件( 檔案網址為 http://www.doi.tcg.gov.tw/upload/file/統一標準裁罰表?/a>[法條說明-橫式版.doc ),供您參考。 另查本則傳聞係經有心人士刻意擅自更改、誇張執法程度,並藉由網路電子郵件傳載之舊有網路消息,本案經許多網友未向本大隊查證事實原委,即不斷反覆散播造成社會大眾負面誤解,除再次提出嚴正聲明澄清外,仍籲請網友們勿輕意聽信網路不實傳言,並誠摯歡迎您及所有市民協助警方共同加入澄清不實謠言行列及擔任剔除網路電子圾垃郵件之環保義工,以防阻社會大眾對政府執法政策執行之誤解與疑惑;對您關懷本市交通與熱心之參與,謹致謝忱。 您對以上答復內容如尚有疑義,請來電與承辦人員王寶珍聯絡(電話:23214666轉2317),當竭誠為您提供詳盡之服務說明,並祝您 平安順心。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銘政 敬啟 }ls[ | |||
不會啦,我以前就是這樣被砲到麻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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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右轉還是1800 幾百年來都沒改 那位兄台腦子裡面裝的只有專業 常識判斷要再加強一些 這已經是幾年前的阿公文了.....😆 | ||||||||||||||||||||||
已經有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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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時請查明清楚真偽 謝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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