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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這些發言,我暫不會刪除,就放著讓網友公評吧。 第一,您三番二次在討論區發言High,描述自己打電話到U-CAR如何神勇。我再把事情發生的經過再描述清楚,是不是自High,就讓網友公評吧。 2008年11月11日,閣下打電話U-CAR,電話先是本公司的一位小姐所接聽,之後轉至由我來處理。電話中,您先是不客氣的質疑U-CAR為何將您停權,當我告知U-CAR版規中,規定了發文不得涉及政治。當時,您猶不知相關規定在哪?我請您細看發文時網頁之中的「發文注意」事項,頁面上載明了「為尊重U-CAR會員之個人政治立場與宗教信仰,討論請不要涉及政治及宗教。」未料,您惱羞成怒,在電話那頭咆哮「陳水扁貪污被收押是國家大事,為什麼不能PO,叫你們總經理來聽!」。 當時,我即告訴您,本人就是U-CAR總經理。 那時候的場景其實是有點好笑,「叫你總經理來聽電話!」「我就是總經理」。是您萬萬沒想到接電話的就是總經理,而一時之間不知如何反應吧? 怎麼會變成我「吞吞吐吐回答」呢? 當您不知所措,接著再咆哮「叫剛剛那個女的來聽電話」。我回答您說,「請問您是誰呢?你要叫誰聽電話,我就得叫誰聽電話嗎?」沒依照您的吩咐轉接電話,就是心虛嗎? 試問,要是我打通電話到華碩電腦去,對著施崇棠先生大聲「叫你公司那個誰誰誰來跟我講電話」,施崇棠先生該趕快幫我轉接嗎?若施先生不幫我轉接,是他心虛嗎? 你多次在討論發言中,一再宣稱當時接電話的我「假冒總經理」,現在又認定我「直至今日才自承是總經理」。 2008年11月11日,我在電話中即以明白告訴您,「我就是U-CAR總經理」,是誰「假冒總經理」了?又誰「直至今日才自承是總經理」? 這件事,你到底還要鬧多久? 第二,依照版規刪除您的發言不行,而別人的發言,卻可以說刪就刪? 您稱「本主題『禁止團購類發文及業代張貼廣告』,U-CAR過去此類文章不多,如有大可簡單將之刪除。」 U-CAR依版規將您的發言刪除,您都有那麼大的意見了,而別人的發言,卻可以不經公告說明直接刪除? 當U-CAR版規都已經明白載明不得討論政治,並依此刪除您的發言,您為此可以大發雷廷,理不直氣狀質疑本站。若U-CAR不說明新規定,直接刪除團購或業代的發文,那些人就該乖乖接受?您果真自以為世界是你為中心運轉的,在U-CAR討論區的管理上,還得給予您高於他人的特別待遇? U-CAR有新的討論區管理方針,U-CAR透過公告詳細說明,您又有意見了?還是乾脆網管由您來當好?或者U-CAR大小事都得向您請示? 我還是要再問,你到底還要鬧多久? 第三,U-CAR重申以下立場: 您一方面不認同U-CAR版規,一方面又想在U-CAR上活動。U-CAR除了將您請出本公司的伺服器外,以想不出更好的方法了。 如果閣下認為U-CAR此舉有違反法律的情事,或有損及您權益的違法行為,請閣下循法律途徑提出告訴,並要求賠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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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事去玩玩 MobXXe01 吧 那裡才是你的天堂 隨隨便便停你發言權,讓你只能讓人公幹不能發言 被公幹完,再把你的帳號給刪了.. 那裏是標準的"商業網站", 完全不容許不同聲音 一切以廣告主的利益為前提 有本事去玩玩 MobXXe01 吧 你會覺得U-CAR真的比較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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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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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轉PO新聞"陳水扁貪污被收押"這是國家大事那點錯誤,陳水扁當時身份是中華民國卸任總統,我們國家收押過幾個總統過,這等嚴重事件都可能造成革命,癱瘓整個國家進而戒嚴,居然單認定只是一般的政治,思考所及未免過於單純. 貴公司大不大不是重點,本人去電要問的是為何一篇發言,貴公司網管人員一次將我三個帳號同時停權,爾等行為已經嚴重違反會員合約,在每一個人填寫資料加入為貴公司會員,合約立即成立生效,國家大事新聞認定錯誤在前,任意停權錯誤在後,此侵權行為豈容你任意為之. 當日何人接電話在吞吞吐吐回答下才會讓人質疑,本人要該員轉接給先前接電話的女職員證明,為何不敢轉接,還急忙掛斷電話,這之後本人再去電都無法接通,此等心虛作風豈是一總經理之行為,直至今日才自承是總經理,如何取信於眾網友. 本主題"禁止團購類發文及業代張貼廣告",UCAR過去此類文章不多,如有大可簡單將之刪除,然反觀數日前貴公司置頂發文,有送電影招待卷,也有旅遊的,這要他人發文不設及廣告,貴公司卻自行違反,本人對此提出異議,今卻收到要將我"停權"通知,這等行徑與眾網友買入新車有疑問,反應回原廠遭打回票有何兩樣. 這要拿"不認同U-CAR版規大可離開"這等老大作風一言庇之,還簧論"U-CAR是不是一言堂,網友自有公評". 本人過去發文所述不曾有違反過U-CAR版規,反觀貴公司網管人員在刪文,停權之處理,不但多重標準還過於侵權,網路討論區是公開園地,發言不法自要自負刑責.貴公司任意將本人停權三帳號早已損及本人權益,今非但未自我檢討,還預告要四度將本人帳號停權,只要貴公司行之,本人必循法律途徑提出告訴,盼勿自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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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就是U-CAR總經理,2008年11月11日,閣下打電話U-CAR,電話先是本公司的一位小姐所接聽,之後轉至由我來處理。U-CAR是個小公司,人員規模不大,總經理接聽網友的來電沒什麼大不了的。 電話中,您先是不客氣的質疑U-CAR為何將您停權,當我告知U-CAR版規中,規定了發文不得涉及政治。當時,您猶不知相關規定在哪?我請您細看發文時網頁之中的「發文注意」事項,頁面上載明了「為尊重U-CAR會員之個人政治立場與宗教信仰,討論請不要涉及政治及宗教。」未料,您惱羞成怒,在電話那頭咆哮「陳水扁貪污被收押是國家大事,為什麼不能PO,叫你們總經理來聽!」。 當時,我即告訴您,本人就是U-CAR總經理,並且明白告訴您,「您若不認同U-CAR版規,您大可離開本站,U-CAR沒有任何義務要照著您的意思來制定版規。」 我把電話掛了後,您接著連續撥電話來騷擾,U-CAR對您已採取容忍的態度,並未追究您的騷擾行為。之後,即使您以另一ID註冊,只要新註冊帳號不擾亂討論區秩序,U-CAR並未將之封鎖。 您一再宣稱,當日接電話人員假冒U-CAR總經理。試問,您在U-CAR上班嗎?您是根據哪一點認定接電話的不是總經理呢?難不成誰是U-CAR總經理是您說了算嗎? 您若不認同U-CAR版規,大可離開。U-CAR是不是一言堂,網友自有公評。若U-CAR的管理規範不受網友支持,網友自然會以離開本站做為處罰,U-CAR也將承擔網站流量下滑的所有後果,不勞您操心。 您一方面不認同U-CAR版規,一方面又想在U-CAR上活動。我想,除了將您請出本公司的伺服器外,我實在想不出更好的方法了。 如果閣下認為U-CAR此舉有違反法律的情事,或有損及您權益的違法行為,閣下可循法律途徑提出告訴,並要求賠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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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朋友交易就別想有沒有划算,應該想著與其讓不認識的賺不如讓認識的朋友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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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閣下似乎對於敝網站有很大的不滿。您的另一個分身ID,因發政治文遭到停權後,以電話騷擾本站。因此,本站的服務及管理規章無法提供閣下滿意的服務,為避免繼續引起您的不滿,建議您移駕至其他服務較好的網站,謝謝。 閣下的發言紀錄,如需備份,請利用這幾天的時間自行備份,下周起,本站所擁有的伺服器將不歡迎閣下與之連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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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試看用刀片括括充電器上的銅片接頭, 有時會因為氧化接觸不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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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的海浪真的都很大,不大適合戲水,尤其是著名的黃金海岸,更是台灣十大危險海域之一~ 小草有次自己一個人去黃金看夕陽... 腳踩著淺沙灘,正享受被海浪拍打時... 才沒多久的時間,我旁邊馬上出現深不見底的一個凹地... 整個海水拍上來後是往接近70度角往下灌的... 當時我看傻了,還真的傻在那裡看了一分鐘左右... 像見鬼一樣,還好沒再走下去,不然可能不會坐在這裡打字了吧~😭 那位男同學可能太自大了!再加上愛表現,表現不成,反被"救"上岸, 應該是覺得顏面掃地,所以低頭不語... 至少也該對人家說聲..謝謝才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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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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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就傷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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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有狀況,你車就打雙黃燈/駐車燈啊, 你真的寶貝A,怎麼上個高速公路碰到這狀況,就不知道怎麼處理, 揮旗的站在工程車上,那更要注意同時讓路, 要是那揮旗的,工程車司機也上來發一篇,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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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好像有聽人家說98LANCER沒有黑干只有白干~是真的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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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善解人意又阿莎力的老闆娘要請客 當然就不用客氣囉(手機拍攝畫質不佳,請見諒)! 老闆娘要的 老闆娘去買單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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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旗的站在工程車上... 我停下來後面的怎辦..撞上來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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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打算把機車喇叭換了 不然路上很多騎機車的都不看路 好像路他家開的一樣 一定要換叭叭叭 讓他們知道誰才是真正的老大 😀 那汽車喇叭該換哪種好呢 機車又要哪種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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