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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l(chiu2127)

2003/07/30 10: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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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705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酒醉駕車一般會移送法辦是需超過呼氣酒精濃度0.55毫克(肇事案件須超過0.25毫克)才可應依公共危險移送.但是目前的處理做法是只要喝酒肇事不管濃度多少只要於現場測的有酒精濃度反應都必須給予移送處理....因為移送之前警察如果測得你酒精濃度雖低於移送表準 但是警察一樣可以輔以其他客觀可判斷你 不能安全駕駛(因為你已經發生車禍 當然客觀認定你已經不能安全駕駛了) 時 一樣是可以依公共危險罪車禍肇事移送的 並非你沒超過0.25標準 就不構成公共危險罪喔..車禍肇事案件最重要的就是要雙方當事人 趕快於開庭前 雙方和解有助於你審判決定(當然如果對方提出和解內容非常不合理 你不能接受那就另當別論了)..至於你有無肇事逃逸問題 你可以當庭向法官提出說明當時情形作為辯解 當然最後結果 如果被判定公共危險罪 那ㄝ只有易科罰金(罰錢了事而已了)...如果你很有錢 請律師是最好為自己辯護的方法了...不過你放心 一般這種案件 最後ㄝ都只是罰錢不會有勞役之災的 然後再多個公共危險罪酒後肇事前科而已 為你清白人生 多點色彩..最重要的是以後要小心...^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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