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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上車前就知道在前面的是哪些人了 停、不停、很難決擇???? 遇到政治就會矇蔽雙眼,果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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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飆仔 也不是恐嚇 現場無西瓜刀不會受傷 而且當事人不是一般百姓而是立委 你還有問題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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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跟車舉發違規 16分鐘開15張罰單 .-字+字.自由時報 – 2012年11月4日 上午4:22.各有不對 駕駛佔絕大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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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跑到後面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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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號: 0713-Z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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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車腦X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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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紅單上的字跡常常都看不太懂😌,以個人收到,工整字跡的真的不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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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嗎?親人住光田,本想要找附近好吃的麵店,上網搜了一下,找到醫院旁的一家麵館,網頁介紹得天花亂墜,結果大失所望😰!! 看來這兒有許多人回應,希望不會被唬爛才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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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應該是查車身號碼才找到施先生,如果贓車還掛著施先生原本的車牌在大街上趴趴走, 其實是有機會被警察查贓車查到的. 所以個人認為竊賊應該是掛著正常無案底的車牌趴趴走,但撞到人後驚慌下把原本無案底的車牌拔走. (但這部分警察應可由各路口監視器查出撞人的車牌是幾號,或是說當天那附近的監視器剛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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