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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給大大加個油!! 事演變至此已經不是錢的問題~是奇摩子的問題了😠😠 不知道法庭內是否可帶手機入庭 可以的話,順便錄個音,錄下這恐龍法官的一字一句 錄下他無心審庭的過程 交給水果報或任何傳媒 爭一口氣!!! 大大加油~~ | ||||||||||||||||||||||||||||||||||||||||||
法庭內是不可以錄音的。他們有錄影,但是大概調不到。
以前聽到貪汙的狗官強辯說:「我會A這一點小錢嗎?我要A可以A幾千萬、幾億!」我以為只是下流的個案,現在看來,台灣法律人都受過相同的邏輯訓練。」
我問小傢伙為什麼要到金包里修車?
他答:「因為要想省一點錢。」
法官問:「錢又不是你出?」
他支吾了兩秒,回答:「可是我要先墊呀!」
這樣的回答也可以過關!開 BMW 的人,口口聲聲要原廠烤漆的人墊不出一萬二!
在台灣,敢講就贏。
突然發現我在答辯書裡的數據有誤。2.78 應該要除以二。 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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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內是不可以錄音的。他們有錄影,但是大概調不到。 以前聽到貪汙的狗官強辯說:「我會A這一點小錢嗎?我要A可以A幾千萬、幾億!」我以為只是下流的個案,現在看來,台灣法律人都受過相同的邏輯訓練。」 我問小傢伙為什麼要到金包里修車? 他答:「因為要想省一點錢。」 法官問:「錢又不是你出?」 他支吾了兩秒,回答:「可是我要先墊呀!」 這樣的回答也可以過關!開 BMW 的人,口口聲聲要原廠烤漆的人墊不出一萬二! 在台灣,敢講就贏。 | ||||||||||||||||||||||||||||||||||||||||||||||||||||
他擺明了要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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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內是不可以錄音的。他們有錄影,但是大概調不到。 以前聽到貪汙的狗官強辯說:「我會A這一點小錢嗎?我要A可以A幾千萬、幾億!」我以為只是下流的個案,現在看來,台灣法律人都受過相同的邏輯訓練。」 我問小傢伙為什麼要到金包里修車? 他答:「因為要想省一點錢。」 法官問:「錢又不是你出?」 他支吾了兩秒,回答:「可是我要先墊呀!」 這樣的回答也可以過關!開 BMW 的人,口口聲聲要原廠烤漆的人墊不出一萬二! 在台灣,敢講就贏。 | ||||||||||||||||||||||||||||||||||||||||||||||||||||
依我的經驗,上訴的話,五萬修車費還是要你付!
除非能證明某些故障不是車禍造成的!
那些說可以折舊的人,快出來救救版大吧!
錢不是問題。沒能把那朵小菊花送進監牢很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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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內是不可以錄音的。他們有錄影,但是大概調不到。 以前聽到貪汙的狗官強辯說:「我會A這一點小錢嗎?我要A可以A幾千萬、幾億!」我以為只是下流的個案,現在看來,台灣法律人都受過相同的邏輯訓練。」 我問小傢伙為什麼要到金包里修車? 他答:「因為要想省一點錢。」 法官問:「錢又不是你出?」 他支吾了兩秒,回答:「可是我要先墊呀!」 這樣的回答也可以過關!開 BMW 的人,口口聲聲要原廠烤漆的人墊不出一萬二! 在台灣,敢講就贏。 | |||
題外話...
在台灣, 無賴最大.
老子都不老子了, 你能耐我何? 😲
也是題外話,
我有一個同行 (間接認識照過兩次面, 聊天他講道,%&^$%^ 他的意思我把他這樣解釋:
"在台灣有錢就有權, 有權就有援, 有援就可無法無天"
法官有權, 別以為他是包青天....言盡於此😲
老實講....
我可能還要再拼一些, 若可以把下一代送至國外受教育.
版大, 祝好運!
大盜之行 天下圍攻 選嫌與能 講性修墓 http://tw.myblog.yahoo.com/tommy-f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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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不是問題。沒能把那朵小菊花送進監牢很不甘心。 | |||
畢竟民事案件涉及訴訟技巧
看起來對方是簡單案件、複雜打法。
有很多時候,訴訟不是打錢,而是打氣。
大大沒有去按照法律流程走
冷靜下來,您除口頭上的說明,完全沒有證據(數據資料)去佐證您的口頭說明
法庭上看的是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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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民事案件涉及訴訟技巧 看起來對方是簡單案件、複雜打法。 有很多時候,訴訟不是打錢,而是打氣。 大大沒有去按照法律流程走 冷靜下來,您除口頭上的說明,完全沒有證據(數據資料)去佐證您的口頭說明 法庭上看的是證據😌😲😩 | ||||||||||||
前天我到金包里輪胎行和修車的技工談過,他的話和小傢伙就兜不攏。我的答辯書裡有寫。
在庭上,我要求找他來對質。法官嚇唬我:「那你要給他誤工費歐,一天五百塊,還有從金山來的旅費。」
我說:「我出!」
但是後來沒有幾分鐘,他就宣布:「辯論終結。兩個禮拜後宣判結果。」
我後來追問:「請問庭上,剛才說要傳喚證人的事呢?」
這下弄得他下不了台,惱羞成怒,說我:「態度不好,撞人就該賠,否則沒有公理、、、」
禮車大大說的對,有權就有一切,打官司和證據沒啥關係。一開頭他說:五十萬、五百萬時我就知道結果了。比任何證據都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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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我到金包里輪胎行和修車的技工談過,他的話和小傢伙就兜不攏。我的答辯書裡有寫。 在庭上,我要求找他來對質。法官嚇唬我:「那你要給他誤工費歐,一天五百塊,還有從金山來的旅費。」 我說:「我出!」 但是後來沒有幾分鐘,他就宣布:「辯論終結。兩個禮拜後宣判結果。」 我後來追問:「請問庭上,剛才說要傳喚證人的事呢?」 #FF0000這下弄得他下不了台,惱羞成怒,說我:「態度不好,撞人就該賠,否則沒有公理、、、」#FF0000 禮車大大說的對,有權就有一切,打官司和證據沒啥關係。一開頭他說:五十萬、五百萬時我就知道結果了。比任何證據都可靠。 | ||||||||||||||||||||||
別這麼說, 經驗交流交流罷了,
小弟略人情事故但不懂法律, 這廝沒能幫上您忙.
在台灣, 無賴最大, 有錢有權若加上官官相護, 歪說成正, 錯凹成對, 正義則蕩然無存矣.
保重.
祝 好運.
大盜之行 天下圍攻 選嫌與能 講性修墓 http://tw.myblog.yahoo.com/tommy-f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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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我到金包里輪胎行和修車的技工談過,他的話和小傢伙就兜不攏。我的答辯書裡有寫。 在庭上,我要求找他來對質。法官嚇唬我:「那你要給他誤工費歐,一天五百塊,還有從金山來的旅費。」 我說:「我出!」 但是後來沒有幾分鐘,他就宣布:「辯論終結。兩個禮拜後宣判結果。」 我後來追問:「請問庭上,剛才說要傳喚證人的事呢?」 這下弄得他下不了台,惱羞成怒,說我:「態度不好,撞人就該賠,否則沒有公理、、、」 禮車大大說的對,有權就有一切,打官司和證據沒啥關係。一開頭他說:五十萬、五百萬時我就知道結果了。比任何證據都可靠。 | ||||||||||||||||||||||
這不是刑事案件,檢調不會主動介入偵辦!
對方應該有附上輪胎行跟原廠的估價維修單,輪胎行應該是屬於較便宜的一方!
而車禍案件,法官一般是採信原廠的估價!
所以法官會採信他的話!
小弟的C8神車之前屁股也被人輕輕的推一下,原廠估維修費兩萬多塊!
保險公司全數買單,之後他們上法院跟肇事者要錢,一塊都不能少!
你必須去拜託技工出來作證,證明對方有詐欺之嫌疑!
一般來說,法官是看證據判決!沒證據,說再多都沒用!
那些經驗豐富說可以折舊的大大,還不出來幫版大解套一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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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刑事案件,檢調不會主動介入偵辦! 對方應該有附上輪胎行跟原廠的估價維修單,輪胎行應該是屬於較便宜的一方! 而車禍案件,法官一般是採信原廠的估價! 所以法官會採信他的話! 小弟的C8神車之前屁股也被人輕輕的推一下,原廠估維修費兩萬多塊! 保險公司全數買單,之後他們上法院跟肇事者要錢,一塊都不能少! 你必須去拜託技工出來作證,證明對方有詐欺之嫌疑! 一般來說,法官是看證據判決!沒證據,說再多都沒用! 那些經驗豐富說可以折舊的大大,還不出來幫版大解套一下阿! | ||||||||||||||||||||||||||||||||
詐欺、偽證是刑事案件。我個人沒有調查權,摘奸發伏的工作是檢察官和法官的職責。所有被揭發的犯罪行為一開始都不存在任何證據,當事件可疑到一個程度時,主事者就應該挺身而出。當然,懷疑別人犯罪是一件有心理負擔又不討好的事,如果可能,很多人都會像我今天遇到的法官一樣裝聾作啞,顧左右而言他,提升自己生活品質先。
而民事案件又不同。它不存在所謂「懷疑利益」(Benefit of doubt)屬於被指控方的問題。法官不是選擇相信我,就是相信他。但是這個 Case 又回到同一個心理障礙,相信我(表示小傢伙說謊)就有接下來一串刑事問題,比較麻煩。
所謂法治社會是一個在某種法律遊戲規則下的產物。它不單包括白紙黑字的法條,還要看參與者怎麼玩。
從我身上發生的事可以推出一套玩法:
1 發生行車事故,若對方有錯,索取鉅額賠償。
2 對方不答應最好。也不用和對方聯絡,但要寄一封存證信函給他,指責他避不見面,製造出你想和他聯絡的假象,而且有法律效力。
3 找一個熟識的車行,開一張天價發票,說是事故造成的修理費。
4 是法庭告他!
很方便,你也不用找他來做共同鑑定,也不用準備什麼替換下的舊材料,甚至不用和車行老闆串通得天衣無縫,只要一張發票!
誰能證明你說謊?遇到一個懶惰怕事的法官,說不定還會主動為你開脫,反問別人:「他為什麼要騙你XX元?要騙不會騙XXXX元?」
於
2011/03/24 01:36:56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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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證明你說謊?遇到一個懶惰怕事的法官,說不定還會主動為你開脫,反問別人:「他為什麼要騙你XX元?要騙不會騙XXXX元?」 | |||
受教了 ... 😌😌
料理鼠王 - 柯柏:
「就許多方面來說,評論家的工作很輕鬆;我們冒的風險很小,卻握有無比的權力。人們必須奉上自己的作品,供我們評論。我們喜歡吹毛求疵,因為讀寫皆饒富趣味。但我們評論家得面對難堪的事實,就是以價值而言─我們的評論,可能根本比不上我們大肆批評的平庸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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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偽證是刑事案件。我個人沒有調查權,摘奸發伏的工作是檢察官和法官的職責。所有被揭發的犯罪行為一開始都不存在任何證據,當事件可疑到一個程度時,主事者就應該挺身而出。當然,懷疑別人犯罪是一件有心理負擔又不討好的事,如果可能,很多人都會像我今天遇到的法官一樣裝聾作啞,顧左右而言他,提升自己生活品質先。 而民事案件又不同。它不存在所謂「懷疑利益」(Benefit of doubt)屬於被指控方的問題。法官不是選擇相信我,就是相信他。但是這個 Case 又回到同一個心理障礙,相信我(表示小傢伙說謊)就有接下來一串刑事問題,比較麻煩。 所謂法治社會是一個在某種法律遊戲規則下的產物。它不單包括白紙黑字的法條,還要看參與者怎麼玩。 從我身上發生的事可以推出一套玩法: 1 發生行車事故,若對方有錯,索取鉅額賠償。 2 對方不答應最好。也不用和對方聯絡,但要寄一封存證信函給他,指責他避不見面,製造出你想和他聯絡的假象,而且有法律效力。 3 找一個熟識的車行,開一張天價發票,說是事故造成的修理費。 4 是法庭告他! 很方便,你也不用找他來做共同鑑定,也不用準備什麼替換下的舊材料,甚至不用和車行老闆串通得天衣無縫,只要一張發票! 誰能證明你說謊?遇到一個懶惰怕事的法官,說不定還會主動為你開脫,反問別人:「他為什麼要騙你XX元?要騙不會騙XXXX元?」 | ||||||||||||||||||||||||||||||||||||||||||
詐欺、偽證雖然是屬於非告訴乃論的刑事案件,但也必須有足夠的犯罪嫌疑,檢方才會主動偵辦!
或者你也可自行收集證據另外提告,但也很難告的成!
因為車主只要說一句〝我相信專業技師〞,這樣你就告不成了!
以前修車廠確實存在與產險公司理賠專員"配合"估價出險,但現在查的很緊,極少有聽到這樣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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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法官根本沒有心情問案,說:「你們這五萬塊的案子、、、國家每個月給我十幾萬、、、」 然後講一大堆他以前和人發生行車事故的五四三。法庭上比夜市人生還沒有邏輯。 | ||||||||||||||||||||||||||||||||
法庭都有全程錄音錄影耶
很懷疑法官敢說這樣的話
找記者吧或狗仔
單純5萬的糾紛可能不吸引人
但如果以少報多.甚至偽造文書.串供
再加上法官這種素質
媒體會有興趣的
於
2011/03/24 07:51:32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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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都有全程錄音錄影耶 很懷疑法官敢說這樣的話 找記者吧或狗仔 單純5萬的糾紛可能不吸引人 但如果以少報多.甚至偽造文書.串供 再加上法官這種素質 媒體會有興趣的 | ||||||||||||||||||||||||||||||||||||||||||
不要懷疑
台灣的法官真的會在法庭上講這種話..
諸神懲罰薛西佛斯(Sisyphus)讓他永無停息地將巨石推上山頂,到達山頂後石頭又會因自己的重量而落回原處。他們不無道理地認為沒有什麼比徒勞而無望的勞作更恐怖。
整個事件看到這裡
只能說這位法官的素質真是太差的
懶惰怕事的態度昭然若揭
台灣的司法 不是一般小老百姓玩的起的😠
只能說這位法官的素質真是太差的
懶惰怕事的態度昭然若揭
台灣的司法 不是一般小老百姓玩的起的😠
po給蘋果吧...反正最多也是花5萬多元
這法官太離譜了吧 😰😰😰
艾瑞克 & 艾蜜莉 ucaremily@gmail.com
於
2011/03/24 10:25:04
發文
支持上訴!
如果自己也有相熟的技師,也願意跳出來指證只需扳烤而不需要整根換掉更好!
不過我想應該沒多少人會願意幫忙,除非真的很熟又很有正義感。
要不然,就找輪胎行的證人來對質。
如果法庭法出傳票,對方是一定要到庭的。
假如大大需要集資請律師,我會捐一份!加油!
(sorry, 不是說您不出不起錢,只是我覺得這部份的錢是多花的。)
如果自己也有相熟的技師,也願意跳出來指證只需扳烤而不需要整根換掉更好!
不過我想應該沒多少人會願意幫忙,除非真的很熟又很有正義感。
要不然,就找輪胎行的證人來對質。
如果法庭法出傳票,對方是一定要到庭的。
假如大大需要集資請律師,我會捐一份!加油!
(sorry, 不是說您不出不起錢,只是我覺得這部份的錢是多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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