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100.12.13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修正)
知悉
菩提薩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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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到就說GPS是裝飾品😊 | |||
六、起駛前應關閉汽車駕駛人視線範圍內之娛樂性顯示設備。但提供行車輔助顯示,不在此限。
所以導航是OK的吧!😇
為了別搞的一身髒,還讓牠很嗨--千萬別跟豬打架..不不不~連看都別看牠~!!!
於
2011/12/17 23:32:59
發文IP 82.244.*.*
[quote=yur (最牛駕駛)][quote=b00449 (●┌雞┬皮┐●)]被抓到就說GPS是裝飾品[害羞][/quote]
隔熱紙貼黑一點[無辜][/quote]
建議下次修法,HID及隔熱紙嚴格執法.
於
2011/12/17 23:33:37
發文IP 82.244.*.*
[quote=yur (最牛駕駛)][quote=b00449 (●┌雞┬皮┐●)]被抓到就說GPS是裝飾品[害羞][/quote]
隔熱紙貼黑一點[無辜][/quote]
建議下次修法,HID及隔熱紙嚴格執法,這個比這次修法有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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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熱紙貼黑一點😇 | ||||||||||||
建議下次修法,HID及隔熱紙嚴格執法,這個比這次修法有用多了.
於
2011/12/17 23:39:01
發文
於
2011/12/17 23:39:01
發文IP 252.8.*.*
意思是GPS導航機應於開車前設定完畢並執行導航,車上路後就不該再邊開邊調整導航機。[大笑]
於
2011/12/17 23:40:07
發文IP 252.8.*.*
藍色字的意思是GPS導航機可用,但應於開車前設定完畢並執行導航,車上路後就不該再邊開邊調整導航機。[大笑]
名 稱: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中華民國一00年十二月十三日交通部交路字第一0000一一0二六號、內政部台內警字第一000八七二六七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第五十二條、第八十九條、第九十條條文,並自即日施行
第八十九條
行車前應注意之事項,依下列規定:
二、行車執照、駕駛執照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必須隨車攜帶之證件,均應攜帶。
四、兒童須乘座於小客車之後座。
五、駕駛人、前座及小型車後座乘客均應繫妥安全帶。
六、起駛前應關閉汽車駕駛人視線範圍內之娛樂性顯示設備。但提供行車輔助顯示,不在此限。
第九十條
駕駛人駕駛汽車,除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 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操作或觀看娛樂性顯示設備。
二、禁止操作行車輔助顯示設備。
其餘尚有切身的相關條文有
第五十二條
汽車駕駛執照自發照之日起每滿六年換發一次,汽車駕駛人應於有效期間屆滿前後一個月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發新照。
交通部連結
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4240&ctNode=478&m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