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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er(nov1111wen)

2012/12/03 19:15:56

發文

#4639988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閃電大,您最近是被誰黑了?老是說覺得刺眼的,就去檢舉。感覺有腹內火呢。🙂
前往討論:好康的來囉!


Porter(nov1111wen)

2012/12/03 19:09:53

發文

#4639984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lhsing (blhsing) 所寫
我唯一的疑問是,郭姓駕駛的汽車所受到的損傷誰來賠?

我認為可向蔡姓父母求償。但.......
也許他也提出告訴了。
前往討論:值得記住的案例:男載友飆車撞死害友癱 父母判賠760萬


Porter(nov1111wen)

2012/12/03 19:06:23

發文

#4639979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ucky70 (不懂車)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Theodore) 所寫

已滿18歲姓男子前年 ..

是今年滿 18 歲, 還是前年撞車時候就滿 18 歲 ?

如果是達法定年齡,如葉少爺, 家長需要負賠償責任嗎?

沒看到判決書,相關細節就難以在此討論。
.
但,重點是隨著路權的逐漸受重視,(哀,20多年的逐漸改變)以前什麼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或是大小車車禍是大車錯的謬論,該被丟到廁所了,同時也提醒大夥別被一些只會唬爛的條子唬了,而輕率地放棄自己的權利。
前往討論:值得記住的案例:男載友飆車撞死害友癱 父母判賠760萬


Porter(nov1111wen)

2012/12/03 12:40:24

發文

#4639181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閃電大,好樣的!
+1
前往討論:突然好懷念他啊


Porter(nov1111wen)

2012/11/30 12:28:18

發文

#4636259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esptemore1988 (resptemore) 所寫
如果我有200W~~~我也會挑ES300H!!!

我會選賓士c200🙂
前往討論:夢想中的LEXUS


Porter(nov1111wen)

2012/11/29 17:16:00

發文

#4634897 IP 242.43.*.* 修改過1 次 (顯示最近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11/29 17:16:00

發文IP 242.43.*.*

[quote=tonto (tonto)][quote=0913589210 (江湖別傳)]這樣也沒過失傷害嗎? 之前對方酒駕(酒測0.83),失控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當時清晨四點多,對方車子無任何燈光或警示,導致我反應不及發生碰撞。 最後肇事鑑定,對方酒駕和未擺警示,我未充分注意前方路況,共為肇事原因(既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車子毀損民事庭法官也判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但過失傷害,檢察官以對方昏迷自然無法擺警示,及雖酒駕但無過失傷害犯意不起訴。 可是我們看以前一些案例,光「違規停車」被撞導致人傷亡都要判刑,而我這案例是酒駕,而且車子還是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晚上對方又沒任何車燈竟沒事? 有人能幫我嗎![/quote] 應該是你控告他"過失傷害"這點的問題~~他都醉了無法開車且車是靜止在路上,所以這點不成立~~ 過失傷害--應是指應注意而未注意造成他人傷害~~ 醉了沒法注意~~所以控告的點不太對~~~個人認為 如果他告你過失傷害~~就很容易成立 酒駕應要告他是"故意XX"~~ [/quote] tonto大的論述應該是正確的,檢座的說法沒問題。 此案與一般違規停車導致他車受損情形不同,檢座講到一個重點,即對方的犯意有無,不是所謂酒駕最大,因為對方也須負起相當的部分責任。 顯然版主除民事賠償外,還想追究對方刑事責任,建議去請教律師尋找可援用的法條,不過我還是認為檢座的說法並無不妥,tonto大的說明,版主再細看一番。

2012/11/29 17:16:46

發文IP 242.43.*.*

[quote=tonto (tonto)][quote=0913589210 (江湖別傳)]這樣也沒過失傷害嗎? 之前對方酒駕(酒測0.83),失控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當時清晨四點多,對方車子無任何燈光或警示,導致我反應不及發生碰撞。 最後肇事鑑定,對方酒駕和未擺警示,我未充分注意前方路況,共為肇事原因(既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車子毀損民事庭法官也判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但過失傷害,檢察官以對方昏迷自然無法擺警示,及雖酒駕但無過失傷害犯意不起訴。 可是我們看以前一些案例,光「違規停車」被撞導致人傷亡都要判刑,而我這案例是酒駕,而且車子還是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晚上對方又沒任何車燈竟沒事? 有人能幫我嗎![/quote] 應該是你控告他"過失傷害"這點的問題~~他都醉了無法開車且車是靜止在路上,所以這點不成立~~ 過失傷害--應是指應注意而未注意造成他人傷害~~ 醉了沒法注意~~所以控告的點不太對~~~個人認為 如果他告你過失傷害~~就很容易成立 酒駕應要告他是"故意XX"~~ [/quote] tonto大的論述應該是正確的,檢座的說法沒問題。 此案與一般違規停車導致他車受損情形不同,檢座講到一個重點,即對方的犯意有無,不是所謂酒駕最大,因為對方也須負起相當的民事部分責任。 顯然版主除民事賠償外,還想追究對方刑事責任,建議去請教律師尋找可援用的法條,不過我還是認為檢座的說法並無不妥,tonto大的說明,版主再細看一番。
回應 tonto (tonto) 所寫
回應 0913589210 (江湖別傳) 所寫
這樣也沒過失傷害嗎?
之前對方酒駕(酒測0.83),失控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當時清晨四點多,對方車子無任何燈光或警示,導致我反應不及發生碰撞。
最後肇事鑑定,對方酒駕和未擺警示,我未充分注意前方路況,共為肇事原因(既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車子毀損民事庭法官也判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但過失傷害,檢察官以對方昏迷自然無法擺警示,及雖酒駕但無過失傷害犯意不起訴。
可是我們看以前一些案例,光「違規停車」被撞導致人傷亡都要判刑,而我這案例是酒駕,而且車子還是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晚上對方又沒任何車燈竟沒事?
有人能幫我嗎!


應該是你控告他"過失傷害"這點的問題~~他都醉了無法開車且車是靜止在路上,所以這點不成立~~
過失傷害--應是指應注意而未注意造成他人傷害~~ 醉了沒法注意~~所以控告的點不太對~~~個人認為
如果他告你過失傷害~~就很容易成立

酒駕應要告他是"故意XX"~~



tonto大的論述應該是正確的,檢座的說法沒問題。
此案與一般違規停車導致他車受損情形不同,檢座講到一個重點,即對方的犯意有無,不是所謂酒駕最大,因為對方也須負起相當的民事部分責任。
顯然版主除民事賠償外,還想追究對方刑事責任,建議去請教律師尋找可援用的法條,不過我還是認為檢座的說法並無不妥,tonto大的說明,版主再細看一番。
前往討論:酒駕導致車子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引發車禍竟不起訴


Porter(nov1111wen)

2012/11/25 19:28:20

發文

#4626667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ckcc1188 (光學系) 所寫
如題~我要聲明,今天我沒有去偷 也沒有作非法的事情,
光明正大的...可是卻有人一直打擾我作生意(不要說是誰)
心知肚明,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來,我很有把握,產品有問題
可以換新,售後服務很好的,卻有人一直說賣家很兇? 算了
(((((((((((((為什麼台灣景氣一直下滑,就是有你們這些破壞人家做生意的)))))))))))

我有眼睛,也看得出來,當然還有更重要的辨識是非對錯的能力。
話說回來,辨識是非對錯的能力,應該是優卡卡友的基本能力,正是這個能力,才使優卡越來越優質,這是眾多卡友的辛苦守護的成果,不容任意抹殺。
不過,我倒好奇,台灣景氣一直下滑,怎會怪到這裡來?這種指控,相當嚴重,這不正凸顯賣家真的很兇嗎?
前往討論:在這裡我要聲明


Porter(nov1111wen)

2012/11/25 18:46:51

發文

#4626635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寧可把錢送流浪漢,也不買acer...
前往討論:支持一下國產 acer s7買下去了


Porter(nov1111wen)

2012/11/25 12:27:39

發文

#4626450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m20 (周爸) 所寫
😲😲😲😲

賣家可是很兇的喔~~~小心喔~~

http://forum.u-car.com.tw/thread.asp?forumid=225222

感謝周霸的提醒,好樣的。
+1
前往討論:車的質感~由您決定!!


Porter(nov1111wen)

2012/11/21 20:41:10

發文

#4620841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lack8910 (Daiblo GT) 所寫
剛剛路邊看到的



還以為是剛上市的新車
後來看到車尾就知道這是改裝的
給大家猜一下
這邊高手那麼多
應該一下子就解開了 XD
晚點再公開答案~~

-------超跑組----VS-------跑跑組------
http://ppt.cc/YlH; http://ppt.cc/VOd;

看後視鏡及頭燈,應該是現代Santa Fe
http://image.u-car.com.tw/articleimage_314376.jpg
前往討論:改的蠻特別的~請大家猜一下


Porter(nov1111wen)

2012/11/09 17:37:59

發文

#4601230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uang25 (ㄚ光) 所寫
酒駕就是不對😠😠😠

現今台灣的經典填充題:
( .... )就是不對!
參考答案有:
1.打人
2.罵髒話
3.超速
4.酒駕
5.不孝
6.老師打學生
7.不打方向燈
8.上班摸魚
9.挺扁
10.以上皆是
.
另一經典題
( .... )無罪
1.愛國
2.龜車
3.自認是高級xx人
4.挺馬
5.以上皆是
前往討論:我一定要幫他拍拍手


Porter(nov1111wen)

2012/11/09 17:20:14

發文

#4601199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drinkerlin (BB) 所寫
真不知女大生為何要去那種地方???😌

其實,她們是想在夜店找老外練習英文。
你問我怎知,因為聽過這種鬼都不信的理由...
前往討論:(轉貼)女大生遭「撿屍」 泣訴「再也不去夜店了」


Porter(nov1111wen)

2012/11/08 23:37:12

發文

#4599669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我的理解是:如果任何一方有意圖(無論是預謀或臨時起意)刻意傷害(或殺害)另外一方,就不能只以「交通事故」處理(而應以「刑案」處理)。

多謝🙂
所以此事故中之遊覽車駕駛,真是如一些網友判斷不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而是故意為之,就還有比交通事故肇責嚴重得多的其他之刑事責任。

沒錯(不過法律條文訂在那裡,不代表執法者會積極處理😇)

愛智大說對重點!😌
別說了,再說就傷人感情了。我常說,不怕狼一樣的對手,只怕豬一樣的隊友。
法界的水,太深了!
前往討論:[轉貼] 遊覽車剪線讓別人失控打滑


Porter(nov1111wen)

2012/11/08 22:33:52

發文

#4599607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mk2_is_good (MK2) 所寫
遊覽車沒保持車距超車

沒打方向燈

肇事逃逸

要付100趴責任

應該抓進去關

爛駕駛


完全同意🙂

100%?這麼肯定?
參考一下以下內容:
肇事鑑定時有關駕駛人行為應如何考量?

(一)駕駛人之行為通常分為下列幾種:

(1.)直行

(2.)轉彎

(3.)變換車道

(4.)超車(同方向、同車道)

(5.)超越(同方向不同車道或混合車道)

(6.)迴車

(7.)倒車

(二)當兩車行駛之路權確定後,在仔細研究兩車之駕駛行為是否為肇事時之直接或間接肇事因素,通常考量下幾種:

(1)是否酒後或酒醉。

(2)是否超速。

(3)是否閃避過當。

(4)人為疏失或反應過當。

(5)機械故障與人為疏失之關係等。

(6)肇事者間之關係應慎重考慮以免「刑案」當交通事故處理。

(三)依據一、二項之研討在確定雙方當事人之「應注意」與「應禮讓」之優先順序,而尋找肇事因素而責任區分。
.
看到閃避過當,和反應過當的字眼嗎?
.
其實,最最重要的是第(6)肇事者間之關係應慎重考慮以免「刑案」當交通事故處理。
刑案.刑案.刑案當交通事故,這才是最令人痛心的,也是我首次在優卡發言的論述內容,可惜,沒幾個人能理解,法界人呢?誰幹這種吃力又不討好的事,反正人們也搞不懂,倒讓一些兇徒橫行街頭,殺人無形,我和一些朋友也只能說:幹!幹!幹!這是惡人合法吃蠢材的鬼島!
前往討論:[轉貼] 遊覽車剪線讓別人失控打滑


Porter(nov1111wen)

2012/11/01 10:00:47

發文

#4584500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inwe (率性自在) 所寫
可以讀政治研究所了!!


+1,
好樣的,這孩子的智商已經遠高700萬人了!
如果是父母給的答案,那更該恭喜,表示台灣清醒的人數增加了。
前往討論:這孩子太有才了~有前途!!!


Porter(nov1111wen)

2012/10/14 21:42:09

發文

#4554324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分明是小孩超速啊,嚇得救護車急忙閃到對向車道,結果小孩還是連剎車都沒有,硬撞上救護車.
.
兒少法第三十二條(不得使兒童獨處之情形)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第1款
行人穿越道路,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
孩子的爹,你糗大了!
前往討論:唉,不要在硬爭了


Porter(nov1111wen)

2012/10/13 15:26:20

發文

#4552963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imi20070 (kimi) 所寫
假設台南新天地還沒蓋,如果你是決策者,你會蓋台南新天地嗎?
他的定為在哪?怎麼吸引顧客的?還有他選的地點有什麼策略嗎?
他要怎麼搶台南其他百貨公司的生意?

還是說如果你是決策者,你不會蓋,那又是什麼原因呢?

我想聽聽看網有的看法

問錯地方了,這問題該在扶輪社或獅子會提出!..
.
.
.
或是來去台中阿豹,聽那些董仔怎麼說也行。
經驗 眼界 與膽識 ...決定決策!
前往討論:如果你是決策者,你會蓋台南新天地嗎?


Porter(nov1111wen)

2012/10/13 12:08:40

發文

#4552824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補充,同價,這個詞很有玄機的,您好好想想就會懂,嘿嘿!
前往討論:【轉貼】去牽車後發現前檔一張紙條~囧了


Porter(nov1111wen)

2012/10/13 12:06:26

發文

#4552820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iki0310gg (艾瑪士) 所寫
在FB看到朋友分享的~
如果是你會怎麼應對?!


把紙條拿到土地公廟,向土地公申訴,要求讓對方立刻遭受同價的報應損失,並獲得土地公的聖杯後,紙條同酬神金紙燒化,找城隍爺也行,一樣要得到聖杯。
.
方法二是咒術,也就是詛咒,方法是....不能教,sorry!
前往討論:【轉貼】去牽車後發現前檔一張紙條~囧了


Porter(nov1111wen)

2012/10/01 02:13:26

發文

#4532173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2b1l2v (不來的彼特) 所寫
卡西歐電子錶有啊,但是不準....會被手的體溫影響😆

請問,如果在捷運上,旁邊正巧坐個辣妹.....
.
右手該遮住左手的手錶,還是底下的帳篷?😀
前往討論:請問有甚麼手錶可以看到溫度的?


Porter(nov1111wen)

2012/09/13 21:43:23

發文

#4506914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娘娘駕到~"如何?國安車隊要用的。
前往討論:會喊話的喇叭,你想喊什麼?


Porter(nov1111wen)

2012/08/06 13:31:48

發文

#4431907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綠燈是說,嗨!輪到你這一邊通行了。但並不保證你的通行安全,也不表示你可以不顧前方路況,直直地衝過去。這跟法學上講的信賴保護原則,有那麼些不同。正如前面有些大大說的,難道綠燈方,就可以將違規的他方就地正法?那你我也隨時生命難保了,反正先把人撞死,然後再抹黑他違規不就得了。如此,綠燈不就是絕殺的尚方寶劍了,合理嗎?當然不合理。
.
至於,現在行人的眾車幹的無敵路權,確實是令人討厭,政府相關單位應該確實規範說明,否則又是交通一大亂源。😌
前往討論:綠燈亮就算有路權? 法官說不


Porter(nov1111wen)

2012/08/06 11:58:58

發文

#4431701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sn001 (友川酷子) 所寫
可以幫它變換知識嗎
😊😊

大嬸說:唉唷,你們台灣人好有創意喔,人家..不...來了。😊😊
前往討論:警察不如充氣娃娃?


Porter(nov1111wen)

2012/08/06 10:52:28

發文

#4431589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12119 (紅螞蟻) 所寫
撐不了多久吧?

我想可能半夜就被路人偷抱回家了😊
前往討論:警察不如充氣娃娃?


Porter(nov1111wen)

2012/08/04 22:53:16

發文

#4429869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zenowang (老王賣瓜)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Theodore) 所寫

因為媽媽不同意換車或多買一部啊!😀
我身旁就有個女天兵,為了換a6,老爹不同意,她就把狗夫開去撞電桿.....
當然我想那位m3的車主,還沒我這女兵剽悍...
看,有時候,沒把的瘋起來,比有把的恐怖....

偶懂你。😆

只要
1.不花我的錢
2.我不在現場
3.我不收爛攤
就當做是看免費的表演。😌
前往討論:連M3 都會親護欄 .. 雨天開車還是不要逞強...


Porter(nov1111wen)

2012/08/04 22:43:57

發文

#4429843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zenowang (老王賣瓜)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Theodore) 所寫
回應 zenowang (老王賣瓜) 所寫
浪費了一部米漿。😇

也許他只是為了要換M5。

如果是這樣,應該會直接開去換,或是多買一部吧。😆

因為媽媽不同意換車或多買一部啊!😀
我身旁就有個女天兵,為了換a6,老爹不同意,她就把狗夫開去撞電桿.....
當然我想那位m3的車主,還沒我這女兵剽悍...
看,有時候,沒把的瘋起來,比有把的恐怖....
前往討論:連M3 都會親護欄 .. 雨天開車還是不要逞強...


Porter(nov1111wen)

2012/08/04 21:26:10

發文

#4429714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udia4b8 (MR. 9K) 所寫
當然要選Kansai 線

MR.9K大,是在01引起轟動的MR.9000嗎?
前往討論:公司旅遊


Porter(nov1111wen)

2012/08/04 21:16:22

發文

#4429704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zenowang (老王賣瓜) 所寫
浪費了一部米漿。😇

也許他只是為了要換M5。
前往討論:連M3 都會親護欄 .. 雨天開車還是不要逞強...


Porter(nov1111wen)

2012/08/04 20:55:22

發文

#4429677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enson0518 (Benson) 所寫
回應 hankv (hankv) 所寫
最近網路上流出了Benz A-Class的配備表
這次引進了三個車型: (下述售價僅為消息參考, 正式售價請直接洽詢總代理)
1. 入門款 1.6T的 A-180, 可能售價129萬 (性能指標: 122hp/200Nm; 9.1sec; 202kph)
2. 柴油款 1.8T的 A-200 CDI, 可能售價145萬 (性能指標: 136hp/300Nm; 9.2sec; 210kph)
3. 性能款 2.0T的 A-250 AMG, 可能售價198萬 (性能指標: 211hp/350Nm; 6.6sec; 240kph)

** 註: 先前172萬為A-200可能報價, 為誤值, 但所有價格均僅供參考 **


我只能說....歐買尬, 這個價格搭配這個配備等級(安全配備一刀未砍!), 真的是殺到爆~! 而且是殺到見骨!!
首先, BMW 1-series要開始出清了, 否則價格沒法跟A-class比, 另外 Audi A1也要收攤了, Benz都賣這個價錢了你還在裝雅痞? VW也要腰斬了, 被DSG搞得七暈八素的時候Benz還來下這麼大的重手....
說實在Benz總代理最近的定價策略實在是佛心到很有企圖心啊!
C-class, B-class, A-class全部都採取親民策略, 直接打擊BMW不說, 更下探到VW的客層, 其深耕年輕客層的企圖心非常明顯, 真的是大有可為啊~! 至於Audi...., 我想會被打臉打到很慘吧....

我想唯一笑得出來的, 大概就是Toyota 86提早開賣吧? 好險躲過一場風暴....😀

其實A-class刻意壓低毛利也是對的, 就算不賺錢賣, 至少把年輕族群先"綁樁", 以後這票新貴長大之後就會繼續買有毛利的E-class, S-class甚至是其他系列, 這是一個長遠的市場戰略, 很有心喔!

Benz A-Class 配備規格表



第一、在英國可以開價八十幾萬,在台灣賣這個價只能說不貪心

第二、台灣BENZ的價格並不代表非常優惠,而是BMW跟其他歐系品牌自己要把臉送上去給人打

第三、TOYOTA 86的消費族群應該跟BENZ的A系列不完全相同,應也無所謂風不風暴

第四、不知要到甚麼時候台灣人才會搞懂,德國車品牌也只是全球眾多汽車品牌中的某些選擇罷了

第四點我可以回答,就像大家都知道狗有分一黑二黃三花四白。雞也有:絲羽烏骨雞、龍崗雞、清遠雞、文昌雞、狼山雞、蘆花雞、嘉美雞。白酒有: 瀘州老窖特麴、茅台酒、汾酒、五糧液、洋河大麴、劍南春、古井貢酒、董酒、西鳳酒、全興大麴酒、雙溝大麴、特製黃鶴樓酒、郎酒、武陵酒、寶豐酒、宋河糧液、沱牌麴酒。
女人也有(以下空格十八個字)之等級。
.
志玲是志玲,如花是如花,雖然各部零件都齊全。
發現差別了嗎?
是的,聰明的你一定發現了不同,佛家常說的,眼耳鼻舌身意,就這六識造就志玲與如花的不同,(不是志玲與如花的眼耳鼻舌身意,是你我及第三人的眼耳鼻舌身意)
說白點,就是造成得爽度或是說FU不同。車狗雞酒女人房子,皆同此理。
前往討論:Benz A-Class 配備售價發布! 129萬起坐擁星芒掀背車! 歐系車可以收攤了!


Porter(nov1111wen)

2012/08/03 23:56:20

發文

#4428576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00449 (●┌雞┬皮┐●) 所寫
回應 firepro (窮學生之鍵盤車手) 所寫
回應 wave666 (癡迷) 所寫
回應 firepro (窮學生之鍵盤車手) 所寫
Santra來囉!😍

應該是sentra吧~
😇

被糾正了,輪家沒讀書嘛😭😭😭

會賺錢比會讀書有用😇

會做人又比會賺錢有用。
前往討論:終於給我遇到......疑似裕隆偽裝新車


Porter(nov1111wen)

2012/07/22 12:21:46

發文

#4403048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yami00222 (哆哆哆哆)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Theodore) 所寫
回應 robin222 (梅伊芙川) 所寫
這個影片證明了看到時根本就來不及反應
所以之前高速公路檔救護車的新聞根本就亂報一通

部份救護車在高速公路和一般道路行駛模式不變,是錯誤的。
高速公路上花了大把錢造的路肩,就是要提供給救護車警車等緊急情務車輛使用,以免造成其他車輛高速閃避下產生意外,所以民眾未獲允許行駛路肩會受處罰。
.
現在可好,救護車在高速公路上鑽來鑽去卻不走路肩,其他車輛又不知所措,萬一出了事,救護車還要怪東怪西,奇怪的是還有一堆人跟著起哄幹譙,卻沒有挺身而出指責救護車不是的。
還有,拜託別叫救護車裝打鳥燈了,現在的燈已經夠刺眼了,問題不在燈,否則直接架機槍對空鳴槍不更好。
.
總之,我們應要求救護車上了高速公路就該走路肩,就像要求龜車不該佔用內車道一般。

叫我們開路肩.....

全台灣的救護車夠用嗎?

高公局:
高速公路路肩係提供有特殊狀況之車輛暫停及救護車、警車、公務車於執行公務或救援時使用。
.
救護車不是一般車輛,它有道路使用特權,其駕駛應該接受專業訓練(警車也是)。這工作要由政府執行。
我一再強調,公部門的不作為(如救護車駕駛訓練)所造成的過失,不應由民眾來承擔。之前吵的很兇的內車道使用方法,正是公部門消級任事的結果,如果我們的國家要進步,社會要和諧,遊戲規則就要訂清楚並嚴格遵守。
政府有該做的事,民眾有應遵守的規範,如果大家都用和稀泥,或比說話大聲,我們的國家就玩完了!
前往討論:我.......檔到救護車了!?


Porter(nov1111wen)

2012/07/22 09:45:04

發文

#4402928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obin222 (梅伊芙川) 所寫
這個影片證明了看到時根本就來不及反應
所以之前高速公路檔救護車的新聞根本就亂報一通

部份救護車在高速公路和一般道路行駛模式不變,是錯誤的。
高速公路上花了大把錢造的路肩,就是要提供給救護車警車等緊急情務車輛使用,以免造成其他車輛高速閃避下產生意外,所以民眾未獲允許行駛路肩會受處罰。
.
現在可好,救護車在高速公路上鑽來鑽去卻不走路肩,其他車輛又不知所措,萬一出了事,救護車還要怪東怪西,奇怪的是還有一堆人跟著起哄幹譙,卻沒有挺身而出指責救護車不是的。
還有,拜託別叫救護車裝打鳥燈了,現在的燈已經夠刺眼了,問題不在燈,否則直接架機槍對空鳴槍不更好。
.
總之,我們應要求救護車上了高速公路就該走路肩,就像要求龜車不該佔用內車道一般。
前往討論:我.......檔到救護車了!?


Porter(nov1111wen)

2012/07/18 11:16:27

發文

#4394007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如果救護車等緊急救援車輛,能善用路肩的功用,也許道路使用者就可減少許多傷神的機會。
政府不能把公務員的不作為,轉由人民來承擔責任。
.
救護車駕駛應當接受特別的駕駛技巧訓練,例如:快速行駛路肩的技巧,安全快速及平穩的穿越車陣等等;當然更不該把一般廂行車稍加改裝後,就拿來當救護車用。
.
還是那句老話,政府不該把其該作為的責任,轉由人民來接手。
公務員在推卸應擔的責任,我們不該拼命幫他們找代罪羔羊。別忘了:人民是主人,公務員是公僕,僕人拿薪水是來幫主人分憂解勞,不是主人要來幫僕人掩飾過失。
前往討論:在高速公路上如何避免誤擋"救護車"與"消防車"


Porter(nov1111wen)

2012/07/15 11:45:35

發文

#4387042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ayne0916 (自動貓) 所寫
這個國家未來還有希望嗎...😌

感覺快沒了!
小屁孩不學好,優等生呢?也讓人搖頭。
近十年,看到對岸年輕人的拼勁,內心五味雜陳!
http://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2071500297.html
前往討論:有個疑問 如果直接撞開 會有吃官司的疑慮嗎?


Porter(nov1111wen)

2012/07/14 23:41:47

發文

#4386585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FF0000民法第149條 正當防衛
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 但已逾越必要程度者,仍應負相當賠償之責。

刑法第23條 正當防衛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刑法第24條 緊急避難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之。
-------
面對欺壓做出退讓的選擇無非是兩種情況,一是你低頭對方也知道收手,二是即使你低頭對方也不會手軟。在第二種情況下不論你怎麼迴避,對方都不會放過你,如果不是對手的話,那就趕緊逃走吧。如果有那個能耐,或者就算不是對手也實在躲不掉,那就出手!
前往討論:有個疑問 如果直接撞開 會有吃官司的疑慮嗎?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3 20:15:58

發文

#4217637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kaboeaeaga (Q) 所寫
金光閃閃. 不問蒼生只問鬼神.

Q大,應該要這樣斷句:
金光閃閃不? 問蒼生? 只問鬼神!
前往討論:佛陀紀念館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3 20:10:46

發文

#4217627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0203 (MONEY) 所寫
狗盡量給他吃飼料就好

人類的食物對他們來說太油太鹹

吃飼料就不會有挑食的問題

不煮,不加任何調味,可以嗎?
我家貓生魚也吃,友人家狗也吃生肉生豬肝,好像他們都很happy。
前往討論:小狗的突發症狀嚇死偶了~~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3 20:05:45

發文

#4217617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漂亮!
但似乎少了粗獷味.....啊,就是野性啦! 雖然她也從來沒真正野過😌
前往討論:M-Class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3 20:04:47

發文

#4217613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漂亮!
但似乎少了粗獷味.....啊,就是野性啦! 雖然她也從來沒真正野過😌
前往討論:M-Class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3 20:00:02

發文

#4217608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lack090808 (普雷斯-豬仔) 所寫
差點被我家阿胖阿嚇死了~😞~
這幾個禮拜一直發生喘息劇烈到嘔吐~😭
一直擔心牠的身體(因突然暴瘦)~😇
一直到今天抽血檢查~初期檢查發現是蛋白質不足~
而補充蛋白質最好的食物就是~肉~肉~肉~肉~肉😰
真的是嚇死人不償命~😞(一回來吃了好幾罐西沙天阿😰)

是頭貼那隻小可愛嗎?
數年前,鄰居有隻同類型的,很活潑,很好動,我們都很喜歡。
某日,忽然不明原因的劇烈喘息....就....😌 多可愛又令人喜歡的一條生命,至今依然懷念。

那罐頭還是少吃,要吃新鮮的。
前往討論:小狗的突發症狀嚇死偶了~~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3 19:49:17

發文

#4217583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附句寫的太好了,有哲學味,也有些禪味。

感謝閃電大的分享。
前往討論:精彩的雨天-人文篇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3 19:44:42

發文

#4217575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一個字:帥!
三個字:太帥了!
但其實我想講的是:
.
.
.
真是他媽的太帥了!
前往討論:北宜追焦, 圖多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3 14:05:38

發文

#4216686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要在任何情況下安裝「秘書(超短迷你裙版)」,因為「妻子1.0」非常不支援這種程式,而且系統多數時候肯定會當機。

那[妻子]要升級到幾版的才會支援呢?
前往討論:把女友升級為老婆的時候發生的bug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3 14:02:00

發文

#4216670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oneman8713 (母親節快樂) 所寫

真的是感情因素??


新聞怎麼報你們就怎麼相信......

難不成是因為替阿久站崗,而感到羞恥?

少唬我,我不相信,我絕對不相信!
前往討論:>(轉貼)快訊總統府憲兵執勤持槍自戕傳不治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3 12:54:09

發文

#4216441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最後一則超暴笑的,感謝下雨前的閃電大分享。😆
前往討論:蠻有梗的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3 12:34:18

發文

#4216398 IP 242.43.*.* 修改過1 次 (顯示最近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5/03 12:34:18

發文IP 242.43.*.*

[quote=231cgs (白色閃電)]不值得啊![嘆氣][/quote] 我也同意, 死有重於泰山啊![大哭] [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541306.jpg[/img]

2012/05/03 12:42:48

發文IP 242.43.*.*

[quote=231cgs (白色閃電)]不值得啊![嘆氣][/quote] 我也同意, 死有重於泰山啊![大哭] [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541306.jpg[/img] 一切都不干你的事啊! 蠢蛋!
回應 231cgs (白色閃電) 所寫
不值得啊!😌


我也同意,

死有重於泰山啊!😭



一切都不干你的事啊! 蠢蛋!
前往討論:>(轉貼)快訊總統府憲兵執勤持槍自戕傳不治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3 12:18:00

發文

#4216376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erry217 (油漆工) 所寫
剛剛保養廠打電話來,我以為車修好了😍 ~~ 結果~

保養: 因為車門是阿魯密的~ 只能更換版不起來~ 😰

目前只有新加坡有料,已幫您訂購,預計在2weeks就可以把車交還給您~

啊! 小小的插撞要修那麼久? 😞

可是我記得bmx的大7也是阿魯密的,環東大道下有一家專修店ㄚ😩



連引擎蓋也是阿魯密的,部份底盤件也是。😩

依台灣的馬路及交通亂象,開車上路真像是上戰場。

既怕被傷害,又怕傷到人。😌


前往討論:阿魯密的門不能板???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2 14:31:05

發文

#4213816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啊,嚇到他了!
前往討論:蟬脫殼…白荀荀的!這是牠最容易被攻擊的時候!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1 23:11:08

發文

#4212398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oya62.tw (浩耶) 所寫
回應 050065122 (初新者) 所寫
回應 hoya62.tw (浩耶) 所寫
請問各位大大, 若完全是自己的過失, 撞到雙B或其它高級車, 依照法院的判例,
是以雙B修復金額多少當作賠償金嗎?對此是不是有失公理正義,
畢竟雙B或其它頂級跑車的一片鈑金有可能就比一輛車還貴,
若今天是雙B車撞到一輛國產車, 國產車的車主硬說這車子就跟他親人一樣珍貴無價,
是否可以強制要求雙B車主賠償天價的金額呢?
我是覺得開好車出門在外, 自己就應該擔當一些風險責任,


今天是停在停車格被撞
以這樣的理論那不就是活該誰叫你要有錢
這種仇富心態實在是不能茍同


這不是仇富心態, 這只是社會公義的表現而以, 換句話說, 如果今天郭董的小孩去公園玩, 不小心被其它小朋友撞傷了,郭董說因為他要找全世界最好的醫生來檢查治療, 所以要求一億元的醫藥費, 你認為合理嗎?
如果今天是一個弱勢家庭的小孩被其它小朋友撞傷了, 也要求一億元的醫藥費, 你認為這也合理嗎?

所以說這也難怪有些時候開雙B好車的人總是喜歡橫衝直撞, 大家都要讓它,
開好車並沒有錯, 錯的是你被人撞了, 要對方賠償卻缺少一份同理心


建議觀看
正義:一場思辯之旅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HHa4ETr2jE
相信您會有所啟發。
前往討論:爛好人的下場~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1 23:06:03

發文

#4212384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fk123 (喔嗨)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Theodore) 所寫
回應 jfk123 (喔嗨) 所寫
為什麼有那麼多人認為肇逃一定要有人受傷才能成立??
是聽來的,還是自己遇到的??
已經有人貼出法條了,
我說,一定是被警察呼嚨的...

請參考肇事逃逸定義
http://www.smart-life.com.tw/findlaw/findlaw_list.php?id=2&cs_id=8&cd_id=12
親身遇到,上過法院。😀



我的意思是,
無人受傷下,還是有肇事逃逸可處罰,
只是,處罰項目是多加吊扣駕照一至三個月...
有人受傷肇逃,是刑事責任...

您說的正確。

只是在司法人(法檢警律)言,肇事逃逸指的是刑法 185-4肇事逃逸罪的定義(有法條定義的專有名詞),與一般詞意上的認知(如交通條例上)不同。

當初有其嚴謹的立法考量,不便贅言。

如有錯誤,請指教。
前往討論:爛好人的下場~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1 22:03:41

發文

#4212217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fk123 (喔嗨) 所寫
為什麼有那麼多人認為肇逃一定要有人受傷才能成立??
是聽來的,還是自己遇到的??
已經有人貼出法條了,
我說,一定是被警察呼嚨的...

請參考肇事逃逸定義
http://www.smart-life.com.tw/findlaw/findlaw_list.php?id=2&cs_id=8&cd_id=12
親身遇到,上過法院。😀
前往討論:爛好人的下場~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1 19:44:35

發文

#4212059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erry217 (油漆工) 所寫
回應 qwert12345 (AS) 所寫
回應 m2202828 (煙斗李) 所寫
法律上這樣就算肇逃了!


不算~肇逃在法律上的定義是有人受傷你棄之不理才算肇逃

這只算是民事上的毀損囉



正確! +1

正確再+1
前往討論:爛好人的下場~


Porter(nov1111wen)

2012/04/30 21:18:04

發文

#4210473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9circle (九二亂識賣台) 所寫

國道上若是因為車太多或其他因素,導致,不能滿足駕駛最低車速60Km,
國道當局,應該賠償駕駛人每人次3000~9000元。
若賠償金達某一數額,取消國道局員工所有獎金。

納稅人花大錢蓋高速公路,駕駛人上高速公路繳路費,就是要縮短時間,
交通當局拿人民的薪水,職責所在,應該維護高速公路之暢通。


納稅人花大錢蓋高速公路,駕駛人上高速公路繳路費,就是要縮短時間,
交通當局拿人民的薪水,職責所在,應該維護高速公路之暢通。



說的好!
前往討論:慢車駛國道中線 罰5千


Porter(nov1111wen)

2012/04/30 01:12:53

發文

#4208235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h5283832 (Taiwan) 所寫
之前,做夢都想不到,海巡部隊居然會在第一線過著「同島一命,獨立作戰」的生活 😇😇


不要懷疑

南沙弟兄最後的命運 ...
一旦接戰,就如您說的那樣 ... 😇


--海巡署1838T 南巡局X總隊 通信上兵 敬上

當年我這個傻鳥,下部隊時還申請志願到烏坵,理由是上最前線,捍衛國土。
結果,師部不同意,讓我很不爽.....到現在還是很遺憾.
前往討論:( 囀貼) 南巡局-嚇哭守軍報導不實


Porter(nov1111wen)

2012/04/27 15:33:56

發文

#4204254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nomar5 (喜歡就好) 所寫
😇😇

本來就要跟公路車及重機保持安全距離的........

中橫的惡魔島,很美很美的地方啊!
祝您心想事成,到時要記的po照片喔!
前往討論:撞壞單車阿莎力說賠 兩輪10萬…駕駛傻眼


Porter(nov1111wen)

2012/04/27 13:00:51

發文

#4203544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是說:早知總統是馬桶,何不直接選馬桶?
前往討論:[轉貼] 選總統不如選馬桶」 安徽衛浴廣告無厘頭恐被罰!!


Porter(nov1111wen)

2012/04/27 11:30:29

發文

#4203226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哪國男人的作品啊?這麼巧的手。了不起!
前往討論:驚奇的瓦楞紙藝術


Porter(nov1111wen)

2012/04/27 11:22:14

發文

#4203184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發現我變笨了,有些圖竟然看不懂。
唉,人老了,連看閃電大的圖都沒感覺了!悲吹啊!😭
前往討論:讓我們笑著迎接假日吧!


Porter(nov1111wen)

2012/04/26 22:03:20

發文

#4201952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player553386 (太ˉˉˉ保) 所寫



太保哥是來虐心的!😭
前往討論:一個人的夜晚


Porter(nov1111wen)

2012/04/26 21:55:37

發文

#4201936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前往討論:一個人的夜晚


Porter(nov1111wen)

2012/04/18 23:28:53

發文

#4183773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un365 (A-sun)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黑白貓) 所寫

有時看到受害人的悲慘,對照歹徒屌兒啷噹的嘴臉,再加上律師的冷血樣,想扁人的熱血都上身了,有上過法庭的,就懂我的意思。

失去冷靜~就忘了自己的身分與該有的樣子

是該加加油!😌

準備進教室聽老師上課了!
前往討論:【轉貼】惡檢現形 檢嗆民眾:我就是要關你!


Porter(nov1111wen)

2012/04/18 20:15:28

發文

#4183325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司改會錄音檔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24241
.
現在的歹徒超會掰的,檢座這樣問案剛好而已。
那嫌犯開車撞傷人逃逸,剛因車禍糾紛出獄又犯案,不認罪還GGYY,林檢很客氣了,不這樣,歹徒還當檢座是菜鳥。
有時看到受害人的悲慘,對照歹徒屌兒啷噹的嘴臉,再加上律師的冷血樣,想扁人的熱血都上身了,有上過法庭的,就懂我的意思。
.
該賭爛的是恐龍和豬腦法官,檢警大伙冒死抓來的,說交保就交保了。
.
林檢察官,加油!
前往討論:【轉貼】惡檢現形 檢嗆民眾:我就是要關你!


Porter(nov1111wen)

2012/04/16 22:09:10

發文

#4178647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小鋼結婚了嗎?
前往討論:遇到得爛人


Porter(nov1111wen)

2012/04/16 13:50:46

發文

#4177509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娘娘好棒喔!
前往討論:(轉貼)馬贏了! 12碼PK戰獨進三球


Porter(nov1111wen)

2012/04/11 14:44:05

發文

#4167993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5283832 (Taiwan) 所寫
回應 chenseaux (錦) 所寫
看大家講得義憤填膺的

如果發動遊行

有幾個人會請假上街頭?

沒有?

那各位鄉民也不過是個討論"區公民"

並沒有實質參加政治活動

被個區長統治

剛好而已

敢不敢?

還是不敢😌


我會啊 !

你自己呢 ??

🙂

還是睜隻眼閉隻眼吧,將日子混過去再說,千萬別太認真了,否則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前往討論:(轉貼)龜縮在臉書?馬英九:我做對了!


Porter(nov1111wen)

2012/04/11 12:58:27

發文

#4167687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233000 (舊愛情) 所寫
古代的晉惠帝雖是白痴
但因不作為, 反而沒有危害性

現代的晉惠帝,看起來不像是白痴
但所為的都是白痴行為
倒行逆施,危害性很大,沒有人hold的住


相同的是他們都在做三件事:
新三要主義:
要你窮
要你苦
要你命
前往討論:(轉貼)龜縮在臉書?馬英九:我做對了!


Porter(nov1111wen)

2012/04/09 12:06:36

發文

#4163626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前往討論:1800~2400cc車主請注意


Porter(nov1111wen)

2012/04/09 02:21:52

發文

#4163068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補充法條參考,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其中第33條法令...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前項道路(指的就是高速公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
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

還想占用內車道嗎?
這已是法律問題,而非道德問題。
前往討論: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Porter(nov1111wen)

2012/04/07 14:16:18

發文

#4160993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anmars336 (麥克ㄚ舍)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黑白貓) 所寫
回應 sanmars336 (麥克ㄚ舍)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黑白貓) 所寫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
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真是狗屁不通~~~😌

這就是會引起爭議的地方~~~😞

高公局的條文其實一直很明確,內車道為超車道,就表示內車道是超車用的,至於該車是否超速應由警方認定與取締。
否則,如果最高速限即可長時占用內車道,或無需禮讓他車超車,那麼條文就會標示為:內車道是最高速限(專用)車道。
超車道與最高速限(專用)車道是不同的。
其次,警方是否怠忽職守,未嚴格取締超速車,是另一法規面,一般民眾非司法人員,自無行使警方職權之權力。
說得很清楚,怎會狗屁不通呢?


"究其立法意旨"

有人可以解釋一下這幾個字的意義嗎~~~感恩

立法意旨條子說得很清楚:
違不違規由我警方認定與取締,民眾只要禮讓超車,就對了。
你別管那傢伙是他媽的家裡起火了,還是通緝犯逃給警方追,或是老婆要生了、爸媽快掛了趕著急診,你只要看到後車有超車意圖或表示,就他媽的讓道就好,這很難嗎?
.
車上還有老婆女兒不是嗎?犯到花生米哥,會很爽嗎?
想當正義魔人,就去考警校,或是來我們台中市小花豹酒店前宣導倫理與道德。
如果年紀太大了,就去當義警,或是拍影片檢舉。別哪天犯小人出事了,才來靠杯!
前往討論: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Porter(nov1111wen)

2012/04/06 21:51:40

發文

#4159942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就是請讓個車道,讓別人超車嗎?
這很困難嗎?
又不是老婆要被睡了。😝
前往討論: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Porter(nov1111wen)

2012/04/06 14:58:11

發文

#4159205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anmars336 (麥克ㄚ舍)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黑白貓) 所寫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
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真是狗屁不通~~~😌

這就是會引起爭議的地方~~~😞

高公局的條文其實一直很明確,內車道為超車道,就表示內車道是超車用的,至於該車是否超速應由警方認定與取締。
否則,如果最高速限即可長時占用內車道,或無需禮讓他車超車,那麼條文就會標示為:內車道是最高速限(專用)車道。
超車道與最高速限(專用)車道是不同的。
其次,警方是否怠忽職守,未嚴格取締超速車,是另一法規面,一般民眾非司法人員,自無行使警方職權之權力。
說得很清楚,怎會狗屁不通呢?
前往討論: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Porter(nov1111wen)

2012/04/06 13:53:24

發文

#4159046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dennis0608 (丹尼斯) 所寫
很獨特的想法,果然處處臥虎藏龍
推薦買VIOS就好了,Prius太多氣囊用不到

是啊,我有個前朋友就買vios,坐副座時雙腳就抬在儀表板上,還說為甚麼車子要有安全氣囊,這位朋友還是個正妹子呢。😊😌
前往討論:多餘的氣囊


Porter(nov1111wen)

2012/04/02 18:14:18

發文

#4151819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k2_is_good (MK2) 所寫
要是行人穿隱型衣

也有絕對路權嗎?

太可怕了


不認識鬼島的神隱天子嗎?
不講是非,只論人情,這就是鬼島的特徵。
前往討論:阿伯被撞驚悚目擊!!別以為行人永遠最大~


Porter(nov1111wen)

2012/04/01 12:42:42

發文

#4149227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vic0417 (小米) 所寫
還好昨天加滿了
信用卡優惠也從今天縮水了,真是雪上加霜😰

頭貼的學妹好正點。
前往討論:油價漲三元


Porter(nov1111wen)

2012/03/08 09:26:59

發文

#4097859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孩子,這就是人生 .....

愛她,就跟兩邊家長誠實以告,準備好共組家庭 + 迎接您們的未來人生吧 ... 結婚很簡單,去登記就有了

反之,則相反,也算放了那女孩一條生路

同意+1
如果已嫌她身材,又或者也不是真心愛她,那就放了那女孩一條生路,也是給自己一條生路,
至於胎中嬰兒...... 去問神明好了,如新竹城隍廟.東寧宮....不管留或去,.至少心裡會舒服一些。
前往討論:大家幫幫幫忙~拿小孩...


Porter(nov1111wen)

2012/03/04 23:08:24

發文

#4089887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za123321123321 (田庄人) 所寫
回應 lee5751 (HWA) 所寫
回應 oneman8713 (.) 所寫

我老爸70幾了還在工作......

😇



我老哥51歲公務員退休, 月退俸加18%月領約七萬多! 年領含獎金約90餘W, 算活到80歲, 政府還要給他2700W, 羨慕吧! 🙂

真好😲😲

後悔當年沒好好讀書,然後去考公務員😭😭

當年的當年啊,要成為公務員,跟有沒有好好讀書,可不見得有關係啊........
前往討論:我看不到...70歲時的我..到底還能做什麼?


Porter(nov1111wen)

2012/03/03 21:22:13

發文

#4088366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是不同部門(類似政風)的調查,有時是上階部門的抽查,值的鼓勵的喔!
.
當然,有不滿意或疑問的地方,也可以反應;滿意得更要讚美。
有不爽的,也可以正文mail給縣警局長,副本給警政署署長,很快縣警局就會來電了。
.
小撇步,要記住:正本給上一级,副本給署長辦公室和署政風。

前往討論:警察大人也流行


Porter(nov1111wen)

2012/02/28 22:39:50

發文

#4080257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yami00222 (哆哆哆哆) 所寫
b平方-4ac
偶從高中以後就再也沒看過比這更複雜的數學了😇


你太幽默了,我笑了。
美女最喜歡幽默的男生了,有前途!
前往討論:數學眼中的女人


Porter(nov1111wen)

2012/02/28 22:35:04

發文

#4080241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231cgs (白色閃電) 所寫
隊伍行進中交錯而過,
真的很強!😲


好評

這大和民族顯現出的團隊合作與紀律,夠令人震撼的。
對岸的天朝憤青....應該也行吧?
前往討論:好強的日本學生


Porter(nov1111wen)

2012/02/18 20:38:52

發文

#4059503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k2_is_good (MK2) 所寫
報告版主

只有一半多一點是


非常同意,最近我是又幹又爽的。
前往討論:臺灣都是賤民嗎?


Porter(nov1111wen)

2012/02/17 14:31:46

發文

#4056689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白線:是路面邊線,可以靠右停車,但車子不能超過白線跨到車道,跨到車道就屬佔用車道行為,就算白線也會被開紅單及拖吊。
紅線:就是禁止停車,禁止時間全天24小時。
.
白紅線並存,是以白線界為路面邊線,但此段禁止停車。
白紅線並存,有其原本意義,但既然易造成民眾混淆,還是去白線較妥,(不會抹去紅線的)。
白紅線並存的現象,在桃園縣(不只桃園市)還有一些,
老警員應該都知道其用途,至少民地政的公務員該懂,倒不是政府蓄意或胡塗的作為了。
前往討論:還記的嗎?我之前發表紅白線並存問題.


Porter(nov1111wen)

2012/01/17 16:49:44

發文

#3995704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與樓主的做法剛好相反,
我是凡事多給太座一分尊重,多給她一分信任,
多給她一分寬容,多給她一分關心,
而太座又回饋給我多了一分,
在我家永遠是太座最大,
結果我得到了最多好處。

男人先把女人當作寶,女人才會讓男人當成王。


前往討論:什麽女人能綁住男人的心呢


Porter(nov1111wen)

2012/01/16 16:53:22

發文

#3993547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污辱土地的人,沒有資格獲得生活在該土地上人民的尊重,
台灣人寧願選擇利益,而放棄人格與國格,
自然也無法得到友人和敵人的尊重。

我們不怕有豺狼一樣的敵人,
但害怕有豬一樣的隊友。
前往討論:這一代新人類果真思維都不太一樣~


Porter(nov1111wen)

2012/01/16 15:08:00

發文

#3993382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lack090808 (普雷斯-豬仔) 所寫
這是我在FB瞄到的~只是覺得每過一段時間總是出現幾名特異獨行的人😰
套句話來說~沒有淳樸務實的中南部人~他們哪來吃的喝的😆
難道台北國有種田畜牧嗎😊

身邊有這種觀念的小老屁孩還真不少,
08年時有三位多年好友一直鄙視台南高雄的落後,
鬧了半天才發現他們從未去過台南高雄,
於是,
請他們去了一趟南台灣之旅,
然後,
在他們一陣目瞪口呆之後,
向他們三人宣布斷交,多年交情煙消雲散。

到現在,
我依然不後悔當初的決定,
我依然很爽,
我依然以當南部人為驕傲!
我依然向別人大聲說:我是南部人!
我是南部人,我是台灣人!

大聲說出南部人的驕傲!
大聲說出台灣人的豪氣!

嗷~~~~~~~~~~~~
前往討論:這一代新人類果真思維都不太一樣~


Porter(nov1111wen)

2012/01/13 22:33:34

發文

#3988174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大家加油,為自己,為家人,更為自己的孩子們,無論如何都不能讓台灣落入土匪國的手中,不能再讓不公不義發生在你我之間,讓不愛台灣的人下台,讓魔鬼滾回地獄,要讓好人有好報,讓我們都成為幸福的台灣人!
前往討論:聽說經濟變好了??~~看到辛酸的一幕


Porter(nov1111wen)

2012/01/13 00:34:48

發文

#3985892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記下這賊廝的嘴臉了。
前往討論:桃園幫的幫忙一下吧


Porter(nov1111wen)

2012/01/11 23:07:05

發文

#3983088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zenowang (老王賣瓜) 所寫
回應 woowoowoo (.) 所寫
1號在u-car人氣很旺
似乎一面倒支持
看來挺有機會當選

立委要過半比較重要😇

大家一起加油!
為自己加油,也為台灣加油!
前往討論:那一年~我們一起選的總統


Porter(nov1111wen)

2012/01/11 21:21:15

發文

#3982728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6300 (㊣愛錢碧㊣) 所寫
回應 du912 (du912) 所寫
經親友介紹,星期六要與一位美女醫師見面用餐,
因第一次見面用餐,雙方的親友也不會在現場,
怕第一次見面用餐會尷尬,
如果靜靜的一直用餐不講話又怕不禮貌給女生不好的印象
我又是一個沉默寡言的人
不知要聊什麼,也不太會說話
用餐時到底要聊些什麼輕鬆的話題比較好呢?
還有要如何觀察女生是不是對我有好印象願不願意與我交往呢?
第一次到底只吃飯就結束,還是吃飯當天再一起看電影適合嗎?
第一天約完會回來後要立刻打電話給女生嗎?
如果約完會回來後當天沒打電話女生心理會有什麼想法呢?
如果還要約第二次大概隔幾天約?
第二次也是要約吃飯嗎?


可以先問問女方的工作情況,然後聊聊彼此的興趣
用餐時不用一直機哩瓜拉講不停,間歇性的講幾句即可,甚至可以評論一下當時吃的餐點的優缺點
用完餐有時間可以再約對方看要不要再續攤,若被拒絕也不要放心上,可以下次再約


可以這樣問:
喂!水姑娘,妳都玩多大的?
記得,要用台語發音才夠味.
前往討論:關於第一次見面約會的問題要詢問


Porter(nov1111wen)

2012/01/09 12:49:22

發文

#3976086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zenowang (老王賣瓜) 所寫
把超跑的路權收回好了😆

老王意有所指喔。😆
前往討論:牛撞牆了!!


Porter(nov1111wen)

2012/01/07 19:43:04

發文

#3973500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種吃法.......唉!可惜了那食材!😌
前往討論:冬天料理 土雞蝦火鍋


Porter(nov1111wen)

2012/01/02 01:01:49

發文

#3960344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前往討論:馬自達車展紅了


Porter(nov1111wen)

2011/12/22 12:52:41

發文

#3938180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ivic888 (我家後院有油田) 所寫


這麼威猛的老虎坐鎮,竟還有土流氓作亂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6797168.shtml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6797108.shtml

有從這隻老虎屁股後面照的相片嗎?
很想看看這支虎軍有LP嗎?
前往討論:金門營區遇襲 上校隊長重傷


Porter(nov1111wen)

2011/12/22 11:59:24

發文

#3938064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231cgs (白色閃電) 所寫
回應 h5283832 (Taiwan) 所寫
年輕時靠臉蛋和身材

中年後靠口袋和一張嘴 😇😇


您的自知之明,
偶會謹記在心,
雖然偶現在還在靠臉蛋和身材!😊

啊!偶都只靠一張嘴了。😭😭
前往討論:男人最帥氣的五個瞬間


Porter(nov1111wen)

2011/12/15 11:15:27

發文

#3923965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ijidealuna (小灰鴨) 所寫
回應 m1m2 (M1M2) 所寫
活該!!😝
走路肩該罰

走路肩固然不對,但不可否認的是警察以此手段引人違法,程序根本有瑕疵吧?這樣還能算是正義嗎?

同意,不符合正義的瑕疵的執法程序,可以向執法單位或法院提起抗告。
例如,警方有瑕疵的執法取得的犯罪證據,是不被法官列入考量的.....
哦.....不過在台灣,公權力濫權的空間還是很大,民眾也不知如何行使自己的權力保護自己,因此很容易就被惡質的警察坑害了!
.
個人不同意:如果你不如何如何,他人或警方就不會如何如何的說法,
要知道,警察也是凡人,有凡人的心裡黑暗面,上述的說法只會助長惡質警察的濫權藉口,最終受害的一定是你我。
.
我們不要警察國家,否則就讓共產黨統治不就得了,我們要法治,但也要公平和正義。
爛人和爛警察,同樣要接受唾棄!
前往討論:警車國道龜速 活逮路肩超車 開罰4千元 網友疑:故意釣魚


Porter(nov1111wen)

2011/12/02 11:16:39

發文

#3896123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don1211 (老牛拖車) 所寫
回應 mfouraone (唷呼卡賓槍) 所寫
回應 adon1211 (老牛拖車) 所寫
很妙

當重機亂鑽時 會有這樣的說法

哎呀 小綿羊也在鑽啊

哎呀 汽車鑽更危險啊

哎呀 行人更會亂跑啊


(恕刪)





照你這個邏輯

大家都會違規不是嗎?

何必針對特定機種



坦白說 我不覺得我有針對特定車種

或者說 我想表達的意思沒讓您清楚感受到



簡而言之

當汽車 機車 腳踏車 行人 亂竄時並不會有該族群為該行為辯護

例:汽車走機車道被公幹 並不會有汽車族跳出來說那是因為汽車道塞車 所以我可以走機車道

又或 機車闖進快車道(限行汽車)被公幹 也不會有機車族跳出來說那是因為汽車亂停路邊(畢竟有快車道 表示還有一個外線道) 所以我合法走快車道

我不解的僅僅是 重機 時而當汽車 時而當機車 不管哪一種行為 總是有足夠正當的理由來支持這樣的做法?


老牛拖車大
看那麼多篇有關重機的討論文,閣下是我所見頭腦最冷靜,思考最有邏輯的一位。
末一段,說的最透徹。(我不解的僅僅是: 重機時而當汽車, 時而當機車 ,不管哪一種行為 ,總是有足夠正當的理由來支持這樣的做法?)
前往討論:好方便的重機啊


Porter(nov1111wen)

2011/11/08 23:59:58

發文

#3844324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除了行車紀錄器,還要趕快去把[任意第三人責任險]額度提高,人損弄到1000萬,財損100萬。
前往討論:(轉貼) 立院三讀 大型重機可上國道


Porter(nov1111wen)

2011/10/25 21:42:02

發文

#3812876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observer (藏雲) 所寫
講 "系厚" 是缺德了點

但是"死者為大"這個觀念不做調整 對於一般的汽車駕駛並不公平

在台灣 不論對錯如何 動不動就過失傷害過失致死起訴

這也是大部分人害怕重機上國道的原因

本來車車對撞可能人不見得有事或小傷,錢的部份交給保險去解決就好

現在可能自己無辜卻要揹一條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的官司

除非台灣的檢察官/法官能屏除"死者為大"的想法 去除"錯在大車"的觀念 要不然我覺得時機還沒到。


非常同意藏雲大的說法,講到了事件的核心。

確實,[死者為大]和[錯在大車]的觀念,嚴重位移了法律的中道原則,

否則,秦始皇都不能批評了;陳進興案也不能當作課例評論了。

但,幸運的是,法界的觀念已逐漸擺脫儒學的道德約束,

並逐漸向[依法論法]靠攏,雖然檢法們步調有些不整齊,

希望民眾別對我國司法失去信心,一起努力!
前往討論:因為王幸男重機上國道,我要轉投執政黨


Porter(nov1111wen)

2011/10/03 15:21:10

發文

#3759632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okfat (okfat) 所寫
<轉貼>別過度使用人生
來源: 網路文章
================================================================
多年前,家裡買家電用品,五歲的兒子就會窩在一角,對著附帶來的使用說明書猛看、猛念,不懂的字還會湊近發問,偶遇違規的事也會提出糾正。我只當家庭笑料般與友人分享,卻未發現這現象代表的意義,直到後來,當自己抱怨某個家電用品不經用時,兒子總冷冷的在一旁說:「我們自己沒按規定操作使用,當然容易壞!」

後來漸長,才發現他的好習慣竟然意外使他成為家電顧問、生活萬事通。近年來有媒體報導洗臉盆崩裂爆破時,他也會告訴我:「妳看,說明書上面明寫著保用十年,伯伯住這兒十五年了,告訴伯伯哦!洗臉盆該換了!人有壽命,用物和機器也有啊!」

"別過度使用人生"這話一直縈繞耳際,卻未真正進入心靈。直到前陣子,最好的朋友的兒子,在研究所念書,卻意外在睡夢中因心肌梗塞而往生。他兒子優秀、聰敏又有人緣,遭此噩耗,全家與全校師生都悲慟不已。後來聽好友的先生陳述他與兒子最後的通話內容,方才知道他兒子認真功課、求好心切,連續熬夜兩天做作業,然後又在最疲憊時大吃一頓,方才造成身心過度負荷而英年早逝。

小犬頓失好友,自然哀慟莫名,除於網站為文弔唁外,更排除萬難坐夜車,從台北南下高雄參加喪禮,後來我們分享心事時,兒子神情沉悶,心疼又不捨,幽幽說: 「他忘了,人生也有使用須知啊!」真是一語驚醒夢中人。

人生不過數十寒暑,人的身體不過五臟六腑,人的生活不過「吃、喝、拉、撒、睡」,人的心靈不過貧乏走向豐盈,我們如何對待自己、別人和環境,最後就會變成我們自己的命運。

是啊!心疼好友中年喪子之際,兒子卻教會我正視人生的使用須知。

可口可樂總裁曾說一句話,很短卻很讚...
我們每個人都像小丑,玩著五個球,五個球是你的工作、健康、家庭、朋友、靈魂,這五個球只有一個是用橡膠做的,掉下去會彈起來,那就是工作。另外四個球都是用玻璃做的,掉了,就碎了
=============================================================
🙂與您分享

可口可樂總裁五個球的比喻,是蠻不錯的。
可是細想一下,是不是因為太在乎每一球了,所以才會把自己累死?
有時,我們不就是被某顆球害慘的嗎?
深入了解,其實會發現不少所謂的成功者,多的是心裡只有自己沒有別人的惡魔,
他,只玩一顆球,叫自己,但會教別人玩五顆球。
他,說給自己孩子聽的話,不同於說給外人聽的。
成功者的內心話,有時連子女也聽不到!
前往討論:<轉貼>別過度使用人生


Porter(nov1111wen)

2011/10/01 01:35:34

發文

#3753817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ouheidada (touheidada) 所寫
回應 metallurgical (Ph.D.)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黑白貓) 所寫
回應 samuelchu (Picasso) 所寫
都已經什麼科學時代, 還在相信有鬼😩

科學不是一切。
個人確信這世上有鬼,只可惜目前個人尚無能力請鬼現身給你看。
來看看美國法院的說法好了:
http://www.hkreporter.com/talks/viewthread.php?tid=775865&extra=&page=1
我國法醫檢察官和法官相信有鬼神存在的人,也是很多很多....非常~多...
他們也學科學,me too!

沒有再現性 就不算😇


很多事情不一定是真的沒有只是當今科技還無法證實而已

就像千百年來人類不知道有放射線和細菌這種東西

一語中的!

前往討論:周爸你踢到鐵板了嗎?


Porter(nov1111wen)

2011/10/01 01:30:06

發文

#3753812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etallurgical (Ph.D.)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黑白貓) 所寫
回應 samuelchu (Picasso) 所寫
都已經什麼科學時代, 還在相信有鬼😩

科學不是一切。
個人確信這世上有鬼,只可惜目前個人尚無能力請鬼現身給你看。
來看看美國法院的說法好了:
http://www.hkreporter.com/talks/viewthread.php?tid=775865&extra=&page=1
我國法醫檢察官和法官相信有鬼神存在的人,也是很多很多....非常~多...
他們也學科學,me too!

沒有再現性 就不算😇

對,科學強調重演性或是你所說的再現性,但請問提供重演或再現的客觀條件為何?
若是因為現有科學的儀器或技術,無法偵測到事物的存在,就因而否定該事物不存在或不科學,
你認為這是科學嗎?
.
再請問科學的目的為何?
科學的目的就是在否定現在!
沒錯!否定現在,就是科學的目的!
以前的人不能上月球,科學家不相信這存在,終於人類上了月球!
電視 電話 汽車都是否定當時人們的認知,而發明出來的。
科學家相信一定還有許多現有科學的技術和儀器無法發現的事物,
回到數百年前,你告訴人們是地球繞著太陽轉,你也會被笑。
幾十年前,西方醫學還嘲笑中醫的經絡穴道理論。
.
科學真的不是一切!


前往討論:周爸你踢到鐵板了嗎?


Porter(nov1111wen)

2011/10/01 00:24:00

發文

#3753749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amuelchu (Picasso) 所寫
都已經什麼科學時代, 還在相信有鬼😩

科學不是一切。
個人確信這世上有鬼,只可惜目前個人尚無能力請鬼現身給你看。
來看看美國法院的說法好了:
http://www.hkreporter.com/talks/viewthread.php?tid=775865&extra=&page=1
我國法醫檢察官和法官相信有鬼神存在的人,也是很多很多....非常~多...
他們也學科學,me too!
前往討論:周爸你踢到鐵板了嗎?


Porter(nov1111wen)

2011/09/23 15:34:09

發文

#3732984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akamura (達克特.無責任) 所寫
彈藥有限😞
小心使用中😇

先準備設定要投入總額的三分之一即可。
前往討論:終於被攻破7000米處防線


Porter(nov1111wen)

2011/09/23 15:32:07

發文

#3732980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dison (私人空間) 所寫
不懂政府為何要護盤?
在自由市場的理念裡,政府沒有干涉的必要性不是嗎?😰

拿全民的錢投入股市,卻成外資的提款機??

那沒玩股票的人呢?

投機客/投資客賺了錢並沒上繳國庫,賠錢卻要政府拿錢來拉抬股市??


這邏輯我不太懂..😌

如果把頭低到桌下去看,就懂了!😌
前往討論:終於被攻破7000米處防線


Porter(nov1111wen)

2011/09/23 15:30:08

發文

#3732978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sw11111 (RMN) 所寫
拿人民勞退的錢去護盤這可以嗎?
是護馬友友股還是國黨自己買的股嗎?
那八月勞退虧了299億要向誰拿阿?😌

您真內行!😌
前往討論:終於被攻破7000米處防線


Porter(nov1111wen)

2011/08/24 10:26:00

發文

#3649209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iss2013.tw (好想中樂透=.=)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黑白貓) 所寫
回應 blackcat21280001 (超好命流浪貓) 所寫
在台灣

要跑外線

因為外線太多都是空的

內線太多烏龜.... 路邊旁邊警察都吹冷氣看A片

小心觸犯刑法第140條污辱公務員公署罪

這種沒指名道姓的能成立?

不曉得,過陣子再請超好命流浪貓告訴大家答案!
前往討論: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Porter(nov1111wen)

2011/08/23 21:03:56

發文

#3648000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lackcat21280001 (超好命流浪貓) 所寫
在台灣

要跑外線

因為外線太多都是空的

內線太多烏龜.... 路邊旁邊警察都吹冷氣看A片

小心觸犯刑法第140條污辱公務員公署罪
前往討論: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Porter(nov1111wen)

2011/08/20 00:07:19

發文

#3637827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oenglish (★百面自摸★) 所寫
回頭一看 2009/11/29 的股價是在高點

很奇怪的是散戶就是會買在高點

我周遭的親朋好友玩股票的10個9個輸

1個贏的是愛踫風的😆

在這年頭,真正在股市賺錢的,也會說他輸錢。
前往討論:大家怎麼看"必翔"這支股票??


Porter(nov1111wen)

2011/08/19 20:39:38

發文

#3637080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adeh (平凡) 所寫
進入聯軍防守7.1公里處有佈雷區
應可拖慢敵軍進攻速度
😆

同意,只是若不誘敵深入7.0公里處,包圍圈恐怕圍不起來,
再者,藉敵軍清除一些信心不夠的友軍,也才能堅定聯軍日後反攻的決心。
7.0是我目前最佳假設,更深入都不讓我意外,
總是做最壞打算,但抱持最樂觀的想法,
Day X來臨後,手上尚有子彈的人,應該可以笑個一兩年了!
前往討論:Day X


Porter(nov1111wen)

2011/08/19 00:02:41

發文

#3634514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好久沒看新聞台了!
前往討論:媒體以【危恐天下不亂】的方式處理新聞,還是人民抱持【幸災樂禍】的心態看新聞?


Porter(nov1111wen)

2011/08/18 23: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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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4504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wsnake2003 (超缺錢型男) 所寫
他以為他是總統喔...😡😝

沒有以為啊!
蒜命是說有添子命,不是總捅命。
是添子命喔,大家別聽錯了!
前往討論:[轉貼]為吳揆封國道四線 網友酸:皇帝規格


Porter(nov1111wen)

2011/08/15 00:50:45

發文

#3619958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本王出巡,爾等賤民,理當迴避,
還敢竊竊議論,是想造反嗎?

前往討論:[轉貼]為吳揆封國道四線 網友酸:皇帝規格


Porter(nov1111wen)

2011/08/12 00:23:22

發文

#3613385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oat_kk (挖金係在) 所寫
都已經Day 3了,
還沒有美女圖! 😵😵😵


嚕嚕嚕嚕嚕~
前往討論:Day 3


Porter(nov1111wen)

2011/08/12 00:19:07

發文

#3613377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9651264 (苟庵菊) 所寫
>

我深刻牢記,菜頭的要求:
主動規劃 前瞻部署
期使機會最大化,威脅最小化。
.
請問妳哪一處的啊?
前往討論:Day 3


Porter(nov1111wen)

2011/08/10 20:27:42

發文

#3609375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想換有此姬當司機的車

😀
前往討論:再一次選擇購買新車您會購買哪種出呢?


Porter(nov1111wen)

2011/08/09 22:28:33

發文

#3606496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lackcat21280001 (冰凍媽咪) 所寫
回應 et180 (賽掐(西工&黑手)) 所寫
去漆不是用香焦水.而是用去漆劑.要完美先噴平光白底後.數字用烤漆膠帶貼數字外在噴平光黑漆.
重點來了:車牌漆一律採平光漆.你用有光漆+烤漆金油=偽造變更車牌 小心被扣車



偽造變更車牌???

看不出來

又不是製造鐵片車牌...........

很多車牌都是很摸糊有些沒有黑色,都是可以開上路


這裡有討論,看能不能給板主幫助
http://www.autoth.com/forums/printthread.php?t=7399
前往討論:車牌DIY,用怎麼材料能做很完美的數字表面


Porter(nov1111wen)

2011/08/09 13:57:25

發文

#3605214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ozhu65 (請注意) 所寫
後來福字頭加油站只剩多折扣2元,服務變的也沒什麼一樣了
😌

說到老王跟小王們,我就看看看.....看不完的漫畫!😌
前往討論:瓶頸永遠發生在瓶子上方


Porter(nov1111wen)

2011/08/09 13:54:49

發文

#3605203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k2_is_good (MK2) 所寫

依我看是屁話一堆

騙騙一些剛進社會的

唉! 被您講對了,
不過,當年當細漢仔被老大騙,現在才發現70後,我根本就騙不了他們,恨啊!😭
前往討論:瓶頸永遠發生在瓶子上方


Porter(nov1111wen)

2011/08/09 13:51:01

發文

#3605197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5283832 (Taiwan) 所寫
國際股市狀況不佳,外資可以趁台股拉高之際出貨,順便還正好給人家佈空單的機會。

接下來幾天還是觀望為先 😇

嗯,看明天的態勢,再決定下一步!
下午跟晚上可有得忙了!
先找朋友喝下午茶去!
前往討論:大紅棒加大量 yes


Porter(nov1111wen)

2011/08/09 13:46:10

發文

#3605175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520louis99 (麥拉崙F1) 所寫
其實~披著羊皮的狼絕對不是只有TOYOTA有!!
每一家都有!
只是哪一家的後果比較嚴重?!

好比我常罵的TOYOTA~他們的車在各個級距裡~底盤是屬一屬二的軟~
壞在哪:底盤這麼軟就不要還訴求可以飆~會害死自己也害死別人!!
好在哪:軟底盤相對造就絕佳的防震係數(耐用性高)與舒適性~這兩點TOYOTA也是屬一屬二的好!!

而我喜歡卻沒有買的車FORD~他們的車在各個級距裡~底盤是屬一屬二的硬~骨架更是厚實!!
壞在哪:骨架厚實代表車重~造成耗油主因~底盤硬代表防震係數不耐震(耐用性低)~所以問題多!!
好在哪:厚實骨架讓Focus撞贏Cefiro(有文可查)~剛性骨架加上硬底盤讓高速不會漂~車身穩定性高(安全係數高)!!

好與壞總是一體兩面~從不同的角度看就有不同的結果!!
而從銷售量證明~TOYOTA是最適合台灣之""越野道路特性""的車款~
但也說明~好羊就是好羊~不要把好羊當成好狼在開!!

想要有羊又有狼~那要看口袋深度!!


大大的分析,客觀又公正,入情入理,
也談到市場定位問題,
讚!
前往討論:我來討罵挨的.因為我在罵TOYOTA


Porter(nov1111wen)

2011/08/09 13:33:53

發文

#3605119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好厲害!
大大以前在汽車連服過役嗎?
前往討論:車牌DIY,用怎麼材料能做很完美的數字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