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致力於提升機車路權的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發起待轉大富翁全國連線活動,號召機車騎士於全臺都會區指定路口,連續不斷兩段式左轉 30 分鐘,以抗議機車路權不公。而其舉動引起各方注意。

一直致力於提升機車路權的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發起待轉大富翁全國連線活動。(圖片取自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粉絲頁)

機車路權一直以來都是臺灣意見最為紛歧的一個議題,繼之前大型重機族群自行上國道後,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自 10 月起,在各大都會區指定路口,舉行待轉大富翁活動以及不鑽車運動,以表達其廢止禁行機車道、以及不強制兩段式左轉的訴求。

待轉大富翁活動是邀請網友一起在指定的大型十字路口,連續不間斷的進行兩段式左轉,如同玩大富翁一樣,讓所有民眾注意到兩段式左轉所造成的交通問題;而不鑽車運動則是讓機車全部像汽車一樣一起排隊,目的是讓大家了解機車在塞車時,鑽車縫可以紓解塞車狀況。

待轉大富翁活動是邀請網友一起在指定的大型十字路口,連續不間斷的進行兩段式左轉。(圖片取自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粉絲頁)

兩種活動中,不鑽車活動已經發動相當長一段時間,但是最近特別引起話題的,則是所謂的待轉大富翁活動,這項活動已經引起警政署的注意,在現場蒐證並且將違法行為予以舉發開罰,但此舉卻引發機車族群更大的不滿,覺得合法的動作卻還會被認定非法,讓機車族感嘆自己是二等公民。

待轉法規複製日本,從源頭介紹起

臺灣的交通工程與法規設置,主要是參考美國與日本兩國法規,綜合成為符合臺灣民情的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而其中機車兩段式左轉的規則,則是複製日本輕型機車兩段式右轉規定(日本為靠左行駛國家)。當時是由於輕型機車最高時速僅有每小時 30 公里,由於無法跟上車流速度僅能行駛於最外側車道,因此必須執行兩段式右轉。

而這項規則則是在 1985 年於臺北市開始實施,當時共有 19 處路口有 15 處路口機車必須兩段式左轉。而到了 1997 年臺北市所明定的汽車車分流專案,漸漸擴散到全國,讓兩段式左轉與機慢車專用道設置漸行普遍。

相信所有機車族對於這個標誌絕對不陌生,最早再 1985 年於臺北市開始設立。

不過對於機車族群來說,兩段式左轉卻非常的擾人。除了浪費時間以外,待轉區設置於停等線前方,屬於高度危險區域,長時間的等待增加了發生車禍的風險,因此一直以來都有著取消機車待轉、可以直接左轉的要求,而政府一直以汽機車分流的原則,否決這項提案。

以車速分流才是解決臺灣交通亂象的根本之道

若是網友有到國外開車(或是騎車)的經驗,一定會覺得在國外駕駛是非常舒服的一件事情,其最大的主因就是因為國外多數是以施行車速分流,慢車行駛外側車道、快車行駛內側車道,讓交通狀況變得極為單純,只要按照他們的規則行駛,不但會感到相當的安全,也可以感覺相當的舒適。

若是到國外騎過車或開過車,一定會覺得在國外駕駛是非常舒服的一件事情。

當然,以臺灣目前現行狀況來說,撇除大都會區,多數地方的騎士早已自行直接左轉,其確實省下不少時間,但是也會遇到錯誤的行進方式,導致車禍的發生。(有興趣的可以上 Youtube 搜索關鍵字:機車 車禍)關於這件事情,筆者在後面會加以論述。

而車種分流,雖然理想上確實能解決多種交通工具於同一道路所造成的混亂狀況,但是最理想的狀況,卻是做到完全分流,也就是全面將機車、汽車、大型車全部分開,各自設置專屬道路。當然,臺灣絕對沒有這種空間可以這樣處理。

而解決目前臺灣交通亂象的最直接方法,則是回歸車速分流原則,這樣才能完全根絕。而其中對於機車族群最直接的作法,就是取消禁行機車道、以及取消兩段式左轉,若是能將機車專用道取消,增加所有車種的道路利用率,或許還能使得交通更加順暢。

機車也是車,應當成同一種交通工具來看待

筆者從過去到現在,一直在提倡機車也是車,把自己當一輛車來行駛就對了。多數機車族常遇到的狀況,像是被路邊打開的車門嚇到、或是被汽車或大型車以超近距離超車;但是若是開車時,卻發現這樣的狀況少了非常多,這就是騎士行駛習慣、以及社會大眾看待機車方式不同的原因。若是簡單歸類,機車也是車的一種,只要能夠跟上車流速度,為何不能像汽車一樣行駛快車道、直接左轉、或是行駛高速公路。

筆者從過去到現在,一直在提倡機車也是車,把自己當一輛車來行駛就對了。

除了法規應改進、機車族本身也應自我要求

當然除了法規的問題,讓機車族感受自身淪落為二等公民以外,騎士本身也應該自律,除了提升社會觀感以外,最重要的就是讓自己能夠變得更加安全。像是直接左轉時,應該提前靠到最內側車道、在內側車道依序左轉,與前面相呼應,把自己當成汽車,能夠有效提升自我安全、同時也能讓更多人接受機車可行駛內側車道、並且直接左轉這件事情。

不過關於鑽車縫,筆者並不反對,只是另外有些想法,礙於篇幅,未來再跟大家一起分享。

回歸待轉大富翁活動這個話題,社團發起這項活動的立意相當良好,同時也能凸顯出機車待轉的問題,然而政府卻以危險為理由加以取締,這是否代表政府認為機車待轉是件危險的事情呢?若是一切合乎法規,那麼有何理由進行取締。(當然,這樣未經申請的活動,千萬不要呼喊口號,不然就是集會了)但是也希望所有參加的網友,要注意自身的安全,不要因為參加活動而發生事故,不然真的就是以身殉道了。

(圖片取自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粉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