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大型重型機車團體,號召騎士在 2016 年 8 月 8 日自行上國道高速公路試駕,並且在網路上發表證據。此事件不但引起用路人關注,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亦正式發表新聞稿,呼籲制止。在活動當日共有 300 多位大型重型機車騎士參與,並且將行駛影片上傳網路。
早在 2011 年時,立法院通過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92 條條文修正案,條文中已明列:「機器腳踏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得駕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不過此條文修正案中,針對「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是以試辦形式,有條件開放路段試行,未來會再依照民調決定是否開放。但是條文修正已過 5 年,政府卻以民調、地方政府不支持,持續拖延試辦,這也造成大型重型機車騎士不滿,在網路號召全臺各地騎士自行騎上國道。當日共有超過 300 位騎士參與,也有多人遭到警方取締。
這個事件,所代表的是機車騎士與行政單位的碰撞,也是多年以來臺灣一直還沒解決的矛盾。對於這個議題,以筆者身為多年的機車駕駛、同時也是汽車駕駛來說,有些想法要與大家分享。
大型重型機車權利義務的不平等
大型重型機車的燃料稅稅率比照汽車,路權亦然,必須如同一般轎車行駛、必須停汽車停車格等,唯一的差別,僅為不得行駛高速公路。就權利義務來說,大型重型機車所付出的義務、卻與其權力不相等,這也是為何機車族群會反彈的原因。
車速分流、車種分流?
目前臺灣的用路習慣、以及行政思維來說,一直還是以車種分流為主,包括禁行機車道、機車/腳踏車專用道等等,都讓用路人很習慣性的按照此方式來看待機車。一直到政府開放大型重型機車上路,才開始打破這樣的格局。依照法規規定,大型重型機車應比照汽車,可行駛快車道、高架道路等,但是一直到現在,對於行駛高速公路這件事情,仍然在激烈的拉鋸中。
事實上,車種分流的交通規劃,對於臺灣的交通所造成的混亂,一直都是個走向死胡同的問題。譬如說一般道路外側的機車專用道,先不論併排停車的問題,單是直行機車與右轉機車的交會,早已造成極多的交通事故。而國外早已施行多年的車速分流,才是緩解臺灣交通亂象最好的方法。
換個方向來看機車進入國道
對於有經驗的汽車駕駛來說,一定都會很清楚事實上高速公路除了速度比較快以外,其實行駛上比起一般道路還要更加輕鬆。市區道路許多的路口、機車、周遭車輛隨時準備轉彎、停車的交通狀況,其實駕駛起來反而是最累人的。這也是於多數汽車駕駛反對機車上國道的原因,他們最擔心的就是當機車上國道後,是否會將市區混亂的路況,帶進國道內。
但事實上,機車也是屬於車的一種,而大型重型機車的速度、性能,自然是有足夠的能力可在高速公路行駛。若是從此觀念來說,事實上機車行駛國道,是一件非常自然的事情。單純的路況對於機車騎士來說,也是能夠讓他們放心騎乘、移動。當然,這樣的前提自然是需要大型重型機車騎士能夠將自己當成車,依照規矩與汽車共存。
生命會自己找到出路、交通也是
對於多數高速公路用路人來說,另一個反對機車行駛國道的理由,是機車的危險性。若是機車發生車禍,相當容易被後方車輛輾過導致重大傷亡。
以機車大國日本來說,早年亦是禁止機車行駛國道,開放後亦是有一段陣痛期。事故發生率大幅度提高、甚至讓許多官員因此下臺。不過多年後,當所有駕駛人習慣與機車共存後,事故發生比率自然降低回正常水平。
筆者早年在大學時期,由於就讀科系與指導教授的關係,亦是進行過許多交通研究。事實上,交通也像是人一樣,會自行進化、適應。當新的舉措出現時,一定會造成許多狀況,譬如說新開的道路、商場開幕等等,都會造成周邊交通塞車的狀況,但是在長期觀察後,最後駕駛人自然會找到屬於自己的方式來避免,再回到平衡的狀態。
對於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這件事情,筆者相信一定會有陣痛期,更多的交通事故、更容易發生糾紛的狀況一定會出現。過了這個陣痛期之後,相信還是能夠回到正常的路況,只是多了機車出現在國道而已。
用路人的駕駛觀念需要全面地加強提升
不過在駕駛禮儀的部分,所有用路人的觀念都還有待加強,單以高速公路來說,雖然近年來政府一直宣導依照車速行駛適合的車道,但仍一定會看到有較慢速的車輛行駛在中線、甚至是內線車道,這些都造成高速公路路況的混亂。
而機車駕駛也是如此,若是能夠確實地將自身當成汽車的一部分,避免在路上鑽車縫、超速蛇行,那麼在進入高速公路後,自然是能夠與汽車、大貨車、大客車共存。(關於機車鑽車縫的議題,未來我們還會再開章節進行討論)
就執法面來看,事實上高速公路警察的執法,一直是臺灣交通中最嚴格的,在高速公路中只要警察看到違規狀況,幾乎一定會攔下開單。若是機車進入國道,為了不要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自然也得要遵守規定,不鑽車、不超速。
就汽車媒體的觀點來看,我們是以公正的角度,來看待交通,全面的提升交通品質,提升駕駛人水準,是我們的使命之一。而對於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國道這個事件來說,筆者是以開放的角度來看,自然是支持的,但是後續的配套,無論是法規、還是教育層面,都還有待加強。
像是愛車族人人稱羨的德國無限速高速公路,即使在如此高的車速之下,汽車與機車都能夠和平共存。這是由於無論是騎士還是駕駛,都存在於其完整的法規、完善的駕駛訓練、以及良好的駕駛安全觀念所得到的結果。國外能夠做得到的事情,臺灣不是不能達成。
以筆者的觀點來看,事實上現在糟糕的國道環境,是有很多方式可以緩解的。里程收費是政府做對的第一件事情(雖然低里程仍有減免)、而想辦法降低一人汽車,也是個可以進行的方式。雖然倡導共乘、大眾運輸工具政策已經持續多年,但對於實務面來看,效果本來就不會太好。持續開放機車路權,以較低的油耗成本、較小的使用道路體積,會是個不錯的緩解交通方式。
陸奕夫U-CAR編輯
評論
機車應可上高速公路、但要不要上是機車騎士自己的選擇
就行的自由來看,我們不應該禁止機車進入高速公路,只要配套措施能夠做好,筆者是以開放的角度來看待此事。不過要不要騎上高速公路,那就是機車騎士自己的選擇,就像許多汽車駕駛不敢上高速公路是一樣的道理。可以上、但是可以選擇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