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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碰一下就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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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以內我都狂推moto DEFY 個人7月買到現在是都很滿意 上山下海不用怕他滴到水 參考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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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在台中福科路、安和路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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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像ES 350 ES 350的車主心裡會很幹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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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於
2011/09/09 12:27:03
發文IP 250.118.*.*
於
2011/09/09 12:27:26
發文IP 2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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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好熱鬧喔~😇 | |||
於
2011/09/09 12:09:19
發文IP 250.118.*.*
於
2011/09/09 12:13:48
發文IP 2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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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喜歡只走內側車道,也是因為不想遇到中線速度較慢的車擋道 難道就不能將心比心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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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優卡,我只能建議你Focus 1.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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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會白一眼道:借過一下好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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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研議啦 這1001招就OK了 國道警察說可以用"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所以用"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無違反法規 後車超速行為後車違規無合法路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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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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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小學有學過"生活與倫理" 中學之後有學過"公民與道德" 我想他應該沒看過這二本書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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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早呀~來簽到一下 😆 對了!昨天發現一個有趣的遊戲.....簡單敘述如下 當發現超車道有車佔用時,只要從中線稍稍的超過他一點點,然後打左方向燈示意要切入超車道 (主要是讓他看到我的方向燈閃爍) 說也奇怪,佔用超車道的車輛,十台有八台都會加速不讓你切進來超車道唷 有趣吧~😆😆 有興趣的試試看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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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定是妮的錶速不準 😝😝 GPS 也沒偶準,偶是內線之王,只有偶最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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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溫 😊😊 所以,您說的意思是,看不看得懂,與年齡無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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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故事也要打草稿 9歲小朋友應該是唸小學吧 暑假早在上週就結束且已經開學😩 你剛才請一個9歲正在放暑假的小弟弟幫你看??? 😩😰呵呵,證明你的發言公信力備受考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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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把你的B切成兩段是要讓您們,連完整的B都讀不清楚的人 好好想一下這兩段語詞的因果關係 如果還是看不懂,那也沒辦法,畢竟國民義務教育只有九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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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大大謝謝你想把這位活在自我世界裡的人給救出來 但我想你是白費力氣了,因為他是我見過最厲害的盟主 打遍天下無敵手(在自己的世界裡) | ||||||||||||||||||||||||||||||||
於
2011/09/05 00:33:05
發文IP 250.118.*.*
於
2011/09/05 00:35:28
發文IP 2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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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前面信奉此話為真的網友們, 你們根本不瞭解法律賦予車主的權利.... 誰說車主「不能100%確定自己在"最高限速"」?? 截至目前為止, 高公局對於「最高速限」和「可持續行駛內車道」這兩個條件都是承認的, 不是你們說了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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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當時也正在開車, 又怎麼能確定: 他還沒有達到最高速限? 你自己不也犯了《主觀判斷》的錯誤嗎? 對車主和交通法規來說, 車速的依據來自時速表的顯示, 如果他依表速行駛, 已經善盡法律上的責任, 即便實際上速度未達, 但此時該被責難的是時速表的製造商, 而不是車主. (除非是車主自己把輪胎尺寸換小, 導致表速較快, 才是車主的責任; 但請問: 有多少人會把輪胎換小?) 你們為什麼不敢去鞭那些製造出錯誤表速的製造商, 卻把這個錯誤歸咎給車主? 這是擺明著「柿子挑軟的吃」嗎? 這種怕大欺小的心態, 有甚麼值得尊敬和討論的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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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看到法條, 就想自己解釋法條, 卻不知道: 人民是沒有權力自己解釋, 請行文交通隊便知. 當前車已經以最高限速行駛時, 便不構成「堵塞行車」的要件. 你可以自己打電話去, 或是直接發個公文去問問交通隊, 以上的說法是否正確? 一切都以交通隊解釋為準, 不是你自己一個人幻想說了就算.... | ||||||||||||
於
2011/09/02 02:13:40
發文IP 250.118.*.*
於
2011/09/02 02:13:57
發文IP 2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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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活的法條是死的~難道平面速限30你也會照做嗎?!😌[為了這篇小弟特別註冊~呵😊] | |||
於
2011/09/01 16:58:45
發文IP 250.118.*.*
於
2011/09/01 16:59:52
發文IP 2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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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吵架下去呢,沒完沒了, 內車道該龜的一樣繼續龜,喜歡一路超車的,要人家讓路的,依舊一路超車,要人家讓路給他, 理直氣和,以及禮讓,在台灣人握住方向盤的那一剎那已經消失殆盡, 難怪之前電視新聞報導說,外國人來到台灣,都覺得台灣人很有禮貌, 但是,除了開車以外。。。。。。每個人都在搶快。 至於那些口出惡言的人,我想也難怪了,記得某個政黨說過,這就是呆丸人, 而那些澇狠話,說拿什麼武器的人,也不能怪他門,畢竟我們的立法院就是這樣玩的, 只是,這就是你們要傳承給下一代的模範? 只要講不聽,只要不符合自己心意,就用口語肢體暴力? 台灣ㄚ,民主是這樣玩的嗎? 所謂的民主就是比拳頭大小嗎? 或許,現在的小孩有更多的暴力行為,大人要負很大的責任, 看看以上的發言,不順意,不聽,就是謾罵,就是恐嚇要用暴力, 大人給小孩看到的世界如此,怎麼能祈求小孩可以有更正向的未來。 | |||
於
2011/08/31 01:36:17
發文IP 239.255.*.*
於
2011/08/31 01:37:18
發文IP 239.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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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有她就有你😌 | ||||||||||||
於
2011/08/30 02:34:17
發文IP 250.118.*.*
於
2011/08/30 02:35:45
發文IP 2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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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S有些內建灌水功能 就是多了這項功能後,會自動把你顯示速度+5 須要去選單裏把那功能關掉或是歸0就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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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發現表速或gps最高速限,堵塞怎會存在? 只有可能是後車已經超過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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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說開速限,超速是警方認定,但是開車的人只能看碼表或gps輔助工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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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該嘆一口長氣到無法呼吸為止 為你的行車觀念長長的嘆一口氣 守法的人應該禮讓違規的人?? 是這樣的,法規並沒有說守法就不必禮讓 就算違規他還是有使用內側的權利(因為路不是你家開的) 請問那條法規說守法就不必禮讓 可笑 可笑,禮讓是禮貌的行為 你一開始就不禮貌,難怪別人會違規 想想,你這是間接使人違規耶! 以你這嫉惡如仇的想法,怎麼不先了斷自己可笑的想法呢! 沒聽過蝴蝶效應嗎? 你擋住別人的路 間接可能造成別人開車發生事故的機率大增,你好意思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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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種言論非常不道德 把台灣當成黑道國家嗎? 道路交通安全其實就是要靠守法 規則定好大家遵守,有這麼難嗎? 對於那些喜歡超速的人,我會建議選區內立委修法加重處罰,吊銷駕照🙂 | ||||||||||||
於
2011/08/24 05:00:04
發文IP 250.118.*.*
於
2011/08/24 05:00:29
發文IP 2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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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 NB 的電池 NB 經常接著變壓器充電比較好 電池放電越多才充,電池會越早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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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上...好像沒有什麼比較特別的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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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原來頭又大是不能被批評的? 看來我也要來買一台,路上亂開沒人敢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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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對於自己的產品真的不會無奈嗎?~吃了10多年的塑化劑還求償無門~一堆飲料公司還裝無辜可憐都沒事~ 台灣民眾真的不會無奈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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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呀..很多第三世界國家的人也都不買自己國家的產品..因為"知道"黑心在哪兒....X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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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思議! 考量了許久,終於在前天敗了! 繼X華NP至遠X後,再NP至台X大。搭3G,還滿划算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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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對MIT沒信心了, 那未來你可能很容易就沒有工作了...除非, 你不在這塊土地上 人啊, 總是要先放棄自己之後, 才有人會開始放棄他. | ||||||||||||
於
2011/07/07 05:41:35
發文IP 250.118.*.*
於
2011/07/07 05:44:11
發文IP 2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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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空HTC以表示不滿... 來個天天跌停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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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啊,這是要我去工作,又不是要我去宣稱我是中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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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HTC迷,不都在說支持國產,愛用國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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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無國界,哪邊賺的到錢就說哪邊話,很正常。很多人是真的很愛國,但是為了營利,也不得不這樣說,她背負了幾萬個員工家庭,幾萬個員工小孩靠她付出薪水去上學。背著幾億利潤的集團,不說場面話是不可能的,有時候寧可七騙良心幾分鐘說一些片面的話,也好過必須裁員的時候得欺騙良心一輩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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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會含淚優先選擇HTC,因為我只認機器背殼內的MIT字樣,目前看來只有HTC符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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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三家都差不多,如果有要用3G吃到飽,建議不要用中華(目前使用中)雖然訊號涵蓋最綿密,速度卻慢的要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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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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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最好不好要用手機來當衛星導航, 畫面小,速度慢,真的不好用....😞😞 我的C5-03花了7000元買的, 搜尋GPS定位快則2分鐘,慢則半小時, 真的好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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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64公里左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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